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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抚养费用注明18岁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抚养费用注明18岁吗
内容:离婚的父母应该承担起这个义务。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几种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那么离婚协议抚养费用注明18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252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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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纠纷中代孕协议是否有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子女抚养权纠纷中代孕协议是否有效
内容:借腹生子引发子女抚养权纠纷法官称代孕协议无效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双方签订的“借腹生子协议”无效,儿子小涛归被告郭某抚养直至18周岁,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郭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后多年但一直未能生育。协议签订后,被告依约支付了相应款项。因产后对儿子思念不已,原告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上述两份“借腹生子”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当属无效。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林*雄分析,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那么子女抚养权纠纷中代孕协议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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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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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怎么签才能不引起纠纷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怎么签才能不引起纠纷
内容:53个咨询者中18个涉及离婚反悔据市民政局透露,2010年,全市登记结婚的新人有5227对,协议离婚的有759对,协议离婚率约14.52%。协议离婚对象与前些年相比有增加趋势,而协议离婚后对协议内容反悔的现象相比以前也增多了。“草率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的现象增多,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的因素。”陈*明介绍,仅去年第四季度,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有关婚姻的咨询53人次,其中涉及协议离婚后,对协议内容反悔的18人次。那么离婚协议怎么签才能不引起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261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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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放弃房产该如何分割,夫妻离婚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归子女所有协议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子女放弃房产该如何分割,夫妻离婚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归子女所有协议
内容:2018年,李先生与刘女士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了上述房屋赠与儿子李小宝,至此,李先生与刘女士因此房屋产权的分割问题再次产生纠纷,李先生认为刘女士在婚内有出轨行为,应少分财产,李先生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离婚后房屋贷款亦是由我方当事人李先生通过转账给儿子李小宝,再由李小宝转给刘女士,我方对房屋贡献值较大,理应多分财产,李先生与刘女士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们在离婚3年后就出现了房产纠纷,曾经选择平和体面的协议离婚方式,本以为日后定会各奔前程、后会无期,没想到如今再次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波澜。
赵金保律师2024.02.2684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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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只要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还款的,也建议在2年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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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易忽略问题情况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易忽略问题情况
内容:离婚协议是婚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涉及到的子女及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的协有易忽略问题议。任何一方不能依据离婚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离婚律师表示,虽然,民政部门依此协议为据为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但该协议仍只是当事人间的协议,只是设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司法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那么离婚协议易忽略问题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268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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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婚前协议书范本简单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18婚前协议书范本简单版
内容: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那么2018婚前协议书范本简单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1.12.1862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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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可以在协议离婚后变更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孩子抚养权可以在协议离婚后变更吗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杨一凡律师2022.03.2251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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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内容: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父母不抚养儿子属于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632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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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没影响,婚后按揭还款及对应增值部分系夫妻共同财产,婚前首付及按揭还款及对应增值部分时个人财产,不纳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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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18岁子女抚养协议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18岁子女抚养协议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那么离婚18岁子女抚养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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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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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请问你想咨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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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内容: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甲方(男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女儿__自年月日起由女方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552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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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8岁以后还可以转抚养权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孩子18岁以后还可以转抚养权吗
内容:18岁以后还能转抚养权吗18周岁以上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了,因此,子女成年后转抚养权不符合法律规定。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那么孩子18岁以后还可以转抚养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598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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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
内容: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属于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不定只能约定到18岁。那么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22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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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有没有效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私下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有没有效力
内容:私下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有没有效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效力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子女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在满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之后,接下来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来变更从而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时双方都可协商解决很多问题,变更孩子抚养权也不例外,协商是很多问题解决的首选方式。那么私下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有没有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691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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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一方出轨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一方出轨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内容: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男方,女方,1、男女双方自愿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解除夫妻关系(证号,)2、儿子XXX归女方XXX抚养男方XXX承担儿子XXX部分抚养费为1600元/月此费用从XXXX年X月份开始起付并于每个月X日前以打账形式支付到女方XXX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上直至儿子XXX年满18周岁学业结束并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为止由XXX身体疾病等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达到500元及以上的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女方XXX负责。
赵金保律师2022.05.31392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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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离婚协议时不请律师可以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起草离婚协议时不请律师可以吗
内容:中国目前每年有180万余对夫妻离婚,在上海每年有近4万对夫妻离婚。80%以上的夫妇在离婚时没有聘请律师法律服务,60%以上的夫妇在离婚前没有听取律师哪怕一个小时的法律专业指导和咨询,因此,导致30%左右的离婚夫妇不得不借助于上法院解决离婚争议。现在,我们平均每天要接听来自全球的50余个离婚咨询电话,处理30余封咨询邮件,平均每天接待5名面谈咨询来访者。可见,不请律师,你自己操作你自己的离婚是实际和可操作的,离婚协议,您自己也是完全不用请律师而自己起草的。那么起草离婚协议时不请律师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223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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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751评论 -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714评论 -
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林艳英 958评论 -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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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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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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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王熙 23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