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在当地的某某超市购买了一桶泡面 消费十元 当天买回家吃完后肚子不舒服 然后我查看了桶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七月份 ,保质期半年早都过期了,于是我在手机上12315进行投诉,依法要求 商家对我进行赔偿 退一赔十不足1000按1000,当天过后 手机上就显示有工商局受理,到现在他告知我商家终止协调调节就结束了,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继续维权呢

2024.03.09 15: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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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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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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