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领来的女儿诽谤我侵犯他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子女争房产可以先行自由协商,房产设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通过法定继承办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审理做出判 ...,2、防止后妈夺房产有两种办法:(1)让你父亲写遗嘱,而且最好还是去公证处做的遗嘱公证,点名写出这房子是给你的财产,父亲去世后按照遗嘱继承来办理,如果有,母亲的权益按财产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还有看看他们有没有赡养你父亲,如果有他们也是第一继承人,如果你想不让他们获得,并且你满18周岁,你可以让你爸爸做财产转让,全部继承在你的名下,有公证,或者你爸爸有遗嘱,他们就不会获得财产。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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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访法官指出,夫妻协议离婚时达成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合同法》关于任意撤销赠与的规定。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以房屋产权未转移登记为由请求撤销离婚协议的赠与条款,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约定将房产赠与女儿张某与林某登记结婚,不久后生下了女儿童童。后悔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不料,张某将林某还有女儿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条款。张某、林某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那么房产赠女儿后悔起诉可以到法院要求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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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否则父母无权拿;2、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结婚三年以上一般是不返还的;5、彩礼名义上是给女方父母的聘礼,但是一般父母都不收,都给女儿自由支配,也都会当做两人的家用。但是彩礼的支付有前提条件的,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是存在结婚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已经支付了彩礼,但是没有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具体的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不能够随意返还。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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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说,无论妈妈对父亲婚前财产是否有过贡献,都不会影响她作为妻子的继承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取了转移财产的行为,将其婚前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妈妈在继承该财产时就会存在一定的限制,总体来说,父亲婚前财产的继承问题并不复杂,婚姻法和继承法对于妻子的继承权益给予了一定的保障,那么,具体来说,妈妈可以继承父亲婚前财产的多少呢,父亲婚前财产后妈继承多少首先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中,规定了婚后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办法,这就意味着,妈妈可以继承父亲婚前财产的全部。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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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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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妻是否有权拒绝承担女儿就读贵族学校的高昂费用可以拒绝的。而在贵族学校,则属于高消费,超出了正常情况,也非子女通常通过就读接受教育所必须。值得说明的是,这里可提高或降低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一方收入过高或过低,子女患有严重疾病等,而不包括子女就读贵族学校。那么前妻是否有权拒绝承担女儿就读贵族学校的高昂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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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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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娘家的债务人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独立偿还其欠债。女儿只有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情况下,才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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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儿子和女儿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女性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法定继承中女性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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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儿子女儿的抚养权怎么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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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法律主观:继子不一定能继承后妈财产,但是如果继子和继母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教育关系,那么继子就可以在后妈去世后,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继母的财产,依法享有继承权,法律主观:继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若继子女对继父母承担了赡养义务的,则继子女应当拥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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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形成抚养关系的前提下,继子女是“真的”有义务赡养继父母的,继子女对后妈有赡养义务吗1、法律主观: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只要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扶养关系,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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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财产全部给儿子却要女儿赡养:子女的赡养义务不以父母赠与财产为前提,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对子女财产赠与的多少并不影响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承担。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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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儿还未满十四周岁,不懂得保护自己,其母亲因多种原因不愿提出撤销孙某监护权的诉讼。鉴于此,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社会发展局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撤销孙某监护权的申请。2022年10月14日,该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申请人孙某作为女儿生父,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孙某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被害人的监护人,其监护资格应予撤销。胡某走后的一年期间,监护人杨某利用监护关系,对年仅13岁的阳阳(化名)多次实施性侵害。如果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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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房屋,在父亲去世后,母亲自行处理,通过赠与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女儿,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虽然只登记在母亲一人名下,但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房屋属于母亲与所有子女共有,母亲无权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赠与其中一个女儿,最终法院认定母亲与女儿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 如果想过户房屋,最好提前咨询律师,避免出现此类情况,不仅过户行为被认定无效,最终还要浪费高额的过户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