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说我银行卡在某ATM上被人取走1万多,他说我的钱是通过云闪付取走的但我没开通过,我应该找谁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信用卡欠款之后,收到银行催收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对于这些催收函,你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收到信用卡欠款催收函有哪些后果?4、如果欠款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收到信用卡欠款催收函有哪些后果催收函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并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那么收到信用卡欠款催收函有哪些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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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针对这个律师函的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收到银行律师函催款多久才起诉。欠款人收到律师函要不要被起诉,主要还是区分以下情况。信用卡欠款人欠款后没有还清的,许多都会收到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发的律师函。这种律师函许多都是第三方催收机构以合作律师事务所发送的,基本上是它们催收欠款的一种方式,如果欠款金额不是很大的话,一般欠款人都是不会被起诉的。那么收到银行律师函催款多久才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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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贷打款后,又收到逾期通知怎么回事打款应该有凭证,还是收到预期通知的可以到银行询问。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贷款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汽车贷款申请条件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那么车贷打款后,又收到逾期通知怎么回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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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有以下流程:2、银行收到资料之后会对申请人进行贷前的审查和面谈。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五十条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第五十一条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那么银行抵押贷款的条件以及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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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商业银行最高额保证业务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商业银行在办理最高额保证业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最高额保证的期限不能过长,一般以半年到一年为宜。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来说,银行在选择实行最高额保证的客户时应注意掌握从严原则。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那么商业银行最高额保证业务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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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到催收函不处理会怎么样贷款人收到催收函后不处理的,超过一定期限后,银行会向法院起诉贷款人,要求贷款人偿还欠款和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收到催款后最好是给发回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催收函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并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收到律师函起诉时间收到律师函仍不履行。当事人接到专利权人的侵权警告信或起诉状后,首先应认真对待,其次需仔细分辨,如果不是自己所为,可答辩解释,但要有相应的证据。如果该专利权无法宣告无效,而又确实侵犯了该专利权的,被告应停止侵权并争取与专利权人达成和解协议。那么收到欠款催收函不理会会被拘留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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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收到抵押贷款申请后,将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那么房产证怎么能从银行贷款呢?房产证怎么在银行贷款(一)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材料:1、房产证。(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条件:1、申请人要有有合法的身份。那么房产证如何从银行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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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郭先生与两名代理人一起出席庭审,银行委托两名代理人出庭。郭先生表示,他办理储蓄卡时预留号码的手机始终未收到任何转账交易的验证码信息以及交易信息短信提示,事后他第一时间将银行卡冻结并报警。郭先生认为他与银行之间形成合法有效的储蓄合同关系,银行负有履行对账户操作人身份审查的义务。因此郭先生要求银行赔偿其2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让银行担责不公平会有业内传导效应被告银行的代理人提出,郭先生资金被盗涉嫌经济犯罪,应依先刑事后民事原则驳回他的起诉。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后,郭先生表示同意调解,被告银行的代理人表示不同意调解。那么男子储蓄卡被盗刷20万起诉银行索赔,如何防止银行卡被盗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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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银行贷款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还款的,银行会向贷款人催收欠款,发给贷款人催收函,贷款人收到催收函后不处理的,超过一定期限后,银行会向法院起诉贷款人,要求贷款人偿还欠款和承担违约责任,贷款人收到催收函后不处理的,超过一定期限后,银行会向法院起诉贷款人,要求贷款人偿还欠款和承担违约责任,贷款人收到催收函后不处理的,超过一定期限后,银行会向法院起诉贷款人,要求贷款人偿还欠款和承担违约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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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人进监狱了欠银行贷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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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中期建账收到以前的货款怎么办个体工商户建账后收到以前的货款按照盘点数据入账,不做追朔调整。前期企业销售商品,款项尚未收到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当期企业收到款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那么企业中期建账收到以前的货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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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在什么情况下银行可以冻结银行账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诉前或者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那么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资产会被冻结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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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很多人说,疫情再不过去,就要逾期了。即使告到法院,你败诉了,法院执行庭也会综合情况考虑。将钱还上才是杜绝催收的最好办法。一网友说,从正月初二开始就收到了银行发来的催收还款短信。其实疫情期间,部分银行和网贷公司实行了一些措施,借款人可以申请延期还款。之前就有借款人因为当地延迟复工,和催收协商延期还款,结果成功了。其实遇到网贷催收,大家还是要积极应对,尽量协商,避免影响个人信用。疫情当前,能够正常上班,成了很多人的心声。那么欠了大量网贷的人在疫情期间如何应对催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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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生活中,信用卡的使用非常常见,而且方便快捷,但是在消费完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要及时还款,一旦未及时还款,不仅影响自己的信誉度,还有可能受到律师函,那么,信用卡欠款逾期,收到律师函该怎么处理!不过,要是你没及时还欠款,也没对此作出任何措施的话,那就会可能会收到律师函了。不过,即使是是收到律师函了,那也不用太过担忧,遇到这种情况的,你可以做如下处理:1、你可以先和银行联系一下,确认一下解决方案。那么信用卡欠款逾期,收到律师函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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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那就对银行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收到银行催收函还不上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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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我们把每一次委托,都当成生命的修行,用心、专注的去做好,务必做到问心无愧、事后无悔!每次收到客户认可的锦旗,心里都特别激动,维护当事人利益是我们最大的使命!
刚刚庭审结束,收到客户发来由衷感谢“早遇到你们,我何至于现在这个地步”原来王总一审找了非专业工程律师,结果非常不理想,二审在即委托天用,代理律师拼劲全力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庭审中不断争取,期待本案有一个向好的结果。
最开心的,就是收到委托人发来赔款收到的信息,感觉一切苦累都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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