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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主张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来追回。丈夫的父母的行为不属于盗窃,因盗窃已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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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腹生子 妻子离婚胜诉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借腹生子 妻子离婚胜诉
内容:妻子知道后,将丈夫告上了法庭。11月3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原告吕某与被告徐某离婚。徐某父母急于抱孙子,见儿媳久婚未孕,便催促儿子带妻子到医院检查,确认吕某患绝育症。为了既能保全婚姻,又能延续自家香火,徐某暗地里与父母商定自已到外面借腹生子,待小孩出生满月后用2万元打发孩子生母。2006年6月,吕某发现徐某与他人同居生一女孩后,不忍徐某所为,双方为此经常吵架,后吕某将徐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小孩,伤害了与吕某的感情,致夫妻经常吵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那么丈夫借腹生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861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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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儿子的父母有权抚养孙子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失去儿子的父母有权抚养孙子吗
内容:案例中,姜-女士限于现任丈夫的缘故不能再继续抚养孩子,不属于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形。孩子父亲死亡,姜-女士作为母亲,仍有抚养的法定义务。另据民法典规定,只有生父母在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条件下才可以作为送养人。“特殊困难”一般是指生父母有重大疾病或存在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父母被判刑无法抚养子女,而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还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有关材料的证明。那么失去儿子的父母有权抚养孙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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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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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房赠女儿 离婚丈夫分一半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买房赠女儿 离婚丈夫分一半
内容:王女士结婚后,她的父母出钱购买了两套房给她,离婚时,丈夫却要求分走其中的一套。目前王女士已提起上诉。推荐阅读: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 王女士和丈夫陈先生已经结婚十余年,2006年,两人出现感情危机,王女士于2008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在分割财产时,丈夫陈先生提出,王女士名下的两套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王女士认为,这两套房是她的父母出资购买、在婚后赠与她个人的,应该属于个人财产。法院采信了陈先生的说法,判决王女士向陈先生支付房屋折价款90万元,剩下的一套房产归王女士所有。那么父母买房赠女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2982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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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放弃小孩抚养权协议书不公证有效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放弃小孩抚养权协议书不公证有效吗
内容:丈夫放弃小孩抚养权协议书不公证是否有效只要相关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所以说,相关的抚养权协议书不需要公正也是有效的,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过协商、自愿的方式,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订立的协议。最后,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法院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从而得到法律保护。那么丈夫放弃小孩抚养权协议书不公证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563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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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如何确认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立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如何确认
内容:这种情况下,应由丈夫举证证明妻子受胎时未与妻子同居,也可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丈夫与子女无血缘关系,则丈夫与该子女不构成父母子女关系,不承担法律上抚养教育该子女的义务,但如果丈夫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人民法院又无法查明的,认定为夫妻双方所生的子女。那么建立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如何确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493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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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妻子能继承丈夫的婚前房产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二婚妻子能继承丈夫的婚前房产吗
内容:依照相关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属于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再婚妻子可以按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顺序与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该财产,丈夫的婚前财产属于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再婚妻子可以按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顺序与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该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二婚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丈夫的婚前财产的,再婚夫妻对婚前财产一般依法具有继承权,因为就算是被继承人的婚前财产,也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其再婚夫妻作为配偶就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王学瑞律师2023.08.1166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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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的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丈夫的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是归父母所有的,并不是夫妻取得的财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不参与分割。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丈夫的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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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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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孩子抚养权归谁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出轨孩子抚养权归谁
内容:《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关于丈夫出轨孩子抚养权归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458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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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财产所有人,即父母明确房屋是丈夫个人,则属于丈夫个人财产;如父母未指明,则属于共同财产。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所说的“所得的财产”是指取得财产权利,而并非要实际占有财产本身。因此在婚前发生继承权而在婚姻关系成立后取得的财产权利,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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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财产,丈夫死后房子归谁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子是婚前财产,丈夫死后房子归谁
内容:了解法定继承的规定:在丈夫过世后,妻子、子女以及父母都有权继承房产,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在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建议大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二、丈夫死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丈夫有遗嘱的情况如果丈夫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该遗嘱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房产将按照遗嘱的分配方式进行处理,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王先生的妻子、子女以及父母都有权继承房产,了解法定继承的规定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处理房产继承事宜,特别是当涉及到婚前财产,丈夫过世后房产的归属问题时,往往更加复杂。
龙珊律师2023.12.0860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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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父母是不是能继承,婚前财产父母能继承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前财产父母是不是能继承,婚前财产父母能继承吗
内容:婚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1、法律主观:再婚夫妻婚前房产继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直接按照遗赠扶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中,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4、法律主观:丈夫去世之后,其婚前房产是遗产,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可以继承该房产,婚前财产怎么继承1、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位继承顺序进行的,由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处理,上述人员不存在的,可以由兄弟姐妹、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
郭铭芝律师2023.11.2941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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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老公去世遗产如果有遗嘱的话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父母和妻子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均等分配。财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部分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个人财产是丈夫的遗产,只能分配丈夫的遗产。继承权男女平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会给予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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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前夫的孩子丈夫有义务抚养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再婚后前夫的孩子丈夫有义务抚养吗
内容:再婚后前夫的孩子丈夫有义务抚养吗我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之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那么再婚后前夫的孩子丈夫有义务抚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763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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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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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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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孩子归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死亡孩子归谁
内容:丈夫死亡孩子属于谁一方死亡的,子女一般随另一方生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丈夫去世,房产应归谁所有先确定遗产范围。如果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部是遗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遗产。没有遗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一般就是平分践产了。那么丈夫死亡孩子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661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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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2,虽然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字的,视为对配偶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与获得的房产,在没有明确表明曾予其中一方的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何时安置房是夫妻个人财产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39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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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媳妇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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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死亡父母的房子财产怎么分配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男方死亡父母的房子财产怎么分配
内容:如果父母在丈夫死后去世的怎么分房产1、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共同房产,男方死亡,男方个人部份应由相关继承人依法继承,他的父母后与死亡,父母也应当继承该继承的部份,父母生前没有覆行继承手续的,由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父母应当继承儿子的部份,夫妻共同房产,男方死亡,他的父母后与死亡,房产如何分配1、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共同房产,男方死亡,男方个人部份应由相关继承人依法继承,他的父母后与死亡,父母也应当继承该继承的部份,父母生前没有覆行继承手续的,由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父母应当继承儿子的部份。
冯清琴律师2023.10.2455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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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足10岁的小女孩不幸死亡,父母以及亲属收到了严重的打击。在元甲律师专业帮助下,家属获得了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相关赔偿合计173万元赔偿款。希望家属尽快走出阴霾、勇敢向前。
元甲交通律师 500评论 -
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周春花 82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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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昌平法院,又一因离婚案件引发的父母子女民间借贷案件圆满解决。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354评论 -
只知道丈夫出轨,什么材料证据都没有,怎么才能离婚?很简单,只要向法院申请一份调查申请书,请认真看完视频,如果有婚姻家事问题,欢迎私信我。
林艳英 401评论 -
发现丈夫偷着给自己父母转钱,妻子知道后能不能起诉?
林艳英 11评论 -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00评论 -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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