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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被告代理词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被告代理词
内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按照公平原则对这些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按照公平原则对这些财产进行合理分割,五、总结本案涉及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与被告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同时,由于原告与被告在同居期间感情不和,被告存在过错导致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因此被告应该在财产分割上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在同居期间生育了一子一女,原告在解除同居关系后承担了抚养子女的责任,因此应该在财产分割上得到适当的照顾。
李维律师2023.10.2016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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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导致离婚的,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第三者导致离婚的,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内容:即使第三者的行为是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之一,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将第三者纳入离婚案件作为被告,受害配偶能否对第三者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离婚诉讼通常仅涉及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和分割,在婚姻法律实务中,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进而离婚的案例并不鲜见,可以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吗不能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但是可以起诉第三者重婚罪、破坏军婚罪或者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因第三者导致夫妻离婚,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于海明律师2024.03.1856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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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如下:1、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那么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127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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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收养关系作废的情形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导致收养关系作废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一旦收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肯定就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时,1999年民政部颁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据此,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关系无效的,也可以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而实践中,导致收养关系无效之后,也是会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这些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比较大,因此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现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况。那么导致收养关系作废的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2373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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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可以索要离婚赔偿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可以索要离婚赔偿吗
内容: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可以索要离婚赔偿吗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一般不可以索要离婚赔偿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那么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可以索要离婚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3136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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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恶化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恶化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内容:案情简介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原告起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于结婚并生育儿子潘某乙(已成年)。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判决准原告与被告离婚本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初夫妻感情尚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本案中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的时间长达几年且使原告眼睛受伤视力模糊符合本法条第二款规定调解无效法院即可判决离婚。那么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恶化法院会判决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16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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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单位应付经济补偿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签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单位应付经济补偿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38条并未将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列入其中,如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动辞职,主张经济补偿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况且用人单位已经承担了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再要求经济补偿对单位不公平。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始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对证明劳动关系的是否存在设置障碍,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迫于无奈之举,即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非劳动者主观意愿,如果该情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的再次伤害。那么不签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1121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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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取向问题导致离婚对方可否要求赔偿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性取向问题导致离婚对方可否要求赔偿
内容:性取向问题导致离婚对方可否要求赔偿对于同性恋的行为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是违法行为。所谓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方由于另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其婚姻关系破裂而遭受的非财产上的损害而请求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权利受到侵害法律就应当提供救济的途径。当然要构成侵害应符合以下条件1、须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主要指实施姘居、重婚、虐待、遗弃、意图杀害配偶因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等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行为。精神损害包括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两部分。即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方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那么性取向问题导致离婚对方可否要求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13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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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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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导致同居关系解体 法院调处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
许瑞林律师
吸毒导致同居关系解体 法院调处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
内容:在同居生活不久后,刘某男染上"吸毒"恶习,刘某女及家人为此好言相劝,但刘某男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不思悔改,致使双方感情遭受严重伤害。双方经常为此发生口角,不堪共同生活,于2009年10月自行解除同居关系。2010年7月13日,刘某男以其家人生日为由接走女孩。刘某女遂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抚养女孩。因被告刘某男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参加诉讼,白地市法庭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官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刘某女抚养非婚生女孩至成年时止,被告刘某男抚养非婚生男孩至成年时止;小孩成年后,随父随母生活由其自行选择;原告刘某女给付被告刘某男小孩抚养费8000元。那么吸毒导致同居关系解体 法院调处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1.12.19107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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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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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停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停止
内容:但是,由于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收养关系的恶化与事实上的解体。因此,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了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据此,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停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2230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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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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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可以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可以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吗
内容: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分居是否可以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根据目前现行法律分居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不论分居时间的长短婚姻关系都不会因分居状态的延续而解除。
孔孟廷律师2022.01.1459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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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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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合同是否导致婚姻关系停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合同是否导致婚姻关系停止
内容: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合同是否导致婚姻关系停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3017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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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该县劳动保障局经过调查取证后,认为何某与建筑公司事实劳动关系成立,钟某3月8日对何某的口头告知,并不构成建筑公司与何某劳动关系的解除。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当前很多规模较小民营企业在使用雇工时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中经常因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发生争议。因此,何某与建筑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该县劳动保障局作出工伤结论依据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那么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1257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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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否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是否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内容:一离婚协议是否导致婚姻关系终止1离婚协议是不会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离婚协议只是男女双方对离婚问题协商后签订的文书要办理离婚登记才会导致婚姻关系终止。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那么离婚协议是否导致婚姻关系终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154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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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收养关系作废的情形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导致收养关系作废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而现实中,收养关系可以具体分为有效或者无效两种。据此,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关系无效的,也可以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要是收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得不到保障,此时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而法律中也是规定了了可能会导致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形,建议当事人最好事先了解一下,以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那么导致收养关系作废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2336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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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周春花 9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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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464评论 -
借走了上百万人消失,能告他诈骗吗?
王熙 355评论 -
相爱容易却相处难?婆媳关系难调和?不知道如何挖掘孩子天赋?10月21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让家庭更和谐、工作更顺畅,成就更好的自己!
北京法律咨询 295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56评论 -
为什么相爱容易却相处不易?为什么婚姻坎坷、感情不顺?如何正确处理婆媳关系? 如何更好地教育子女?9月23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人际关系中,懂比爱更重要!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
北京法律咨询 845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宋官骐|元甲律所 52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