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个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并签订了合同,但在合同期内没有给上全部房款,于是房地产售卖人与我达成协议,收回了我的合同,并签订了低价转让协议,让房地产商帮忙售卖,因为我买的房子还在出租给别人,这个房地产商拿着收回的合同去找我的租客借了两万块钱用于抵押我的房租,也没通知我,请问如果不要这个房子,我还能把钱拿回来吗

2024.07.30 13: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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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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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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