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5日我在易得花平台上借了一笔5k的借款,从11月15日开始每个月都在准时还款,到8月15日已经还款了10个月,但是在今天我突然接到了宝付贷款的催收电话,说我10月15日的借款是在他们平台借的,并且已经逾期200+天,但我很确定我只有这笔借款(查了银行流水)且一直在还款,但是宝付那边给了个app让我下载上面确实也是显示了我的信息,所以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我应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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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吴先生当时念及朋友情谊,没好意思让刘先生出具借条,故当时将刘先生的银行存款业务回单作为借款凭据交由自己保管。后吴先生追讨这笔借款不着,于2008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先生还款并支付利息。然而在法庭上,刘先生却辩称这15万元是吴先生还给自己的欠款。法院最后审理后认为,刘先生对于借款时间、地点、来源的陈述有内容不一、前后存在矛盾。现吴先生持有刘先生的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刘先生对此也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基于以上分析,法院决定采信吴先生的主张,认定刘先生向吴先生借款15万元的事实成立。那么民间借款纠纷中要保护好哪些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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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期限如何确定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贷款限期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民间借贷利率有纠纷怎么处理在民间借贷中,最易产生矛盾的也是利息。那么借款期限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利率有纠纷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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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双方于2015年10月26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作出如下补充:1、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的要素包括借贷双方主体、借贷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日期、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几大要素。1、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2、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3、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那么借款合同还款金额变更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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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协议,中介机构按债券总值的1%收取手续费,直接从发行价格中扣除,另外,以银行存款支付债券的印刷费2000元;2007年7月1日借入专门借款2000万元,期限5年,年利率为10%,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分析:本公司在2007年1月1日这一时点,同时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三个条件,开始借款费用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专门借款两笔共计4000万元,累计资产支出5500万元,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为1500万元,使用了一般借款。那么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的账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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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条写法是怎样的借条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1000元人民币借款人:(签名)借款日期:2009年4月1日还款日期:2009年8月1日借条甲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钱,借款期限xx,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归还,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时归还,付违约金多少多少。(大写)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那么借条写法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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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10管校园贷吗可以报警,警方会界定是否属于诈骗,涉及诈骗警方就会管了。法律规定此外,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年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那么110管校园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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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p2p平台跑路了怎么办一、p2p平台跑路了怎么办1、在确认平台没有任何反应后,投资人应该第一时间到平台所在地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同时聘请律师和平台的法务接触,一、被套路受害人遇到套路贷,首先要做的就是拨打电话110进行报警或去就近的公安局进行报案,套路贷一般在事实上其实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套路贷是通过同走流水的形成,表面达成合法的借款事实,进而财,该行为实则已经构成罪,在这短短十天的时间里,连续四家平台跑路,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利益受损的包括业主和租客。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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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条并未约定还款期限,而且义务人也未拒绝还款,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出现出借人主张还款或借款人同意还款或借款人提起诉讼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起计算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问题2008年1月,王先生的朋友谢先生因为家庭开支需要,向王先生借款2万元,谢先生出具了借条,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此后十多年,王先生都没有向谢先生催收借款,直到2022年1月,王先生急需用钱,突然想起朋友谢先生在十四年前向自己借款2万元,当王先生向谢先生主张还款时,谢先生表示听别人说,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借款之日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四年,在法律上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不同意还款,因为谢先生出具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王先生2022年1月向谢先生主张还款,诉讼时效从2022年1月起计算三年,王先生在此期间主张权利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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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合同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建议大家最好请借款纠纷律师帮自己追回欠款。(三)解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100-2000元/小时。(四)对于涉及财产的借款纠纷案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费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争议标的额的30%.(五)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2019借款纠纷律师收费标准2、还款能力丧失:这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又一主要原因。那么2019借款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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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返还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则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实属无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可以按照《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进行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无法对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进行确定。因此,借款人提前还款只要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贷款人不得拒绝受领。那么借款还款日期十年后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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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协议约定,本协议执行后,甲方陶XX继续承办的彩印厂赠送30%股份给乙方张XX。协议签订后,张XX从2002年11月15日起,将X市江城XX彩印厂的全部运作设备及配套设施陆续移交给陶XX,对此被二告的代理人也予以确认。陶XX的行为违反了他与张XX之间达成的协议,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应于2003年3月10日把欠张XX的9万元及30%股份所价值的款项偿还给张XX。那么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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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企业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明确提出各地方银行、保险机构应大力扶持因疫情受困企业生产、经营。一方面,10号文并没有直接关于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的规定。具体而言,此次疫情本身以及政府因疫情推出的政策是否直接导致借款人客观上无法支付利息、无法按期偿还本金,或者是否直接导致继续支付利息、按期还款显示公平。结合实际,新冠肺炎疫情仅对借款企业经营情况带来一定打击,其与借款企业能否支付利息、按期偿还本金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借款企业能否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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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XX收到款之后要出具相应的收据。若因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2013年11月8日,肖某向李某出具承诺书,承诺书载明“肖某借李某现金20万元,因资金紧缺,没有按期归还,经双方协商定出还款计划:一、肖某作出承诺把房子卖了,先还清银行贷款。二、然后还李某10万元,余下的10万元按银行的同等利息归还,本息在一年内付清。承诺人:肖某”。2014年7月31日,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那么肖某向李某出具还款承诺书,还款承诺书怎么写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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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归还到期借款转让给他人,借贷关系有没有效案情简介:未归还到期借款转让给他人,借贷关系是否有效2010年1月15日,谢某与吴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许某认为,其与吴某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因吴某不能归还许某到期借款,将其对谢某享有的债权转让给许某,是合法有效的。法院判决:应当及时偿还借款2007年4月10日,谢某向吴某借款20万元;2007年7月29日,谢某又向吴某借款50万元;2007年10月19日,谢某再次向吴某借款30万元。双方有关借款利率的约定,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那么未归还到期借款而转让给他人,借贷关系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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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6年9月,我借给刘某10万元钱,刘某写给我一张欠条,约定在2006年10月、12月和2007年2月分三次还清其所欠借款,如果不能按期还钱,则按每天1%的比例计算违约金,刘某的父亲在欠条上签了“保证人刘”字样。但刘某至今未归还我欠钱。请问:我能起诉刘某,要求他归还10万元吗?这一违约行为还表明,他将不会履行约定的第三期还款义务,因此,你有权根据《合同法》第94条和第108条起诉刘某,要求其提前还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部分欠款尚未到期能否起诉借款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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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马阿姨自身经济并不宽裕,做保姆期间在雇主的高息诱惑之下,自己借款后将资金向不同人的账号转账110余万,中间雇主设置圈套更换借条,在当地采取报案、蹲守等措施后依然无解,马阿姨自黑龙江嫩江坐了20多个小时火车来到北京,只为解决困扰自己8年之久的问题。还好遇到了之前审理过刑事案件的法官,谨慎细致还原了事实,不仅判决对方共同给付本金110余万,还支持了120余万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