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工资税率的公式是什么?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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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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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固定加班费计算法固定加班费计算法是指,员工每月加班时长超过规定时间后,公司按照固定的加班费标准进行计算,按小时计算法的优点是公平性高,因为员工的加班费是根据实际加班时间计算的,但缺点是计算复杂,需要考虑员工的基本工资、加班费率、加班时间等多个因素,结论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因公司而异,员工需要了解公司的加班工资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固定加班费计算法的优点是稳定性高,计算简单,但缺点是不公平,因为员工的加班费并不是根据实际加班时间计算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固定加班费计算公式假设员工的基本工资为A元/月,固定加班费为B元/小时,加班时长为C小时/月,那么员工的加班工资为:加班工资 = B * C按小时计算公式假设员工的基本工资为A元/月,加班费率为B%(加班费率通常为1.5倍或2倍),加班时间为C小时/月,那么员工的加班工资为:加班工资 = A / 21.75 / 8 * B * C其中,21.75表示一个月平均工作日数,8表示一天的工作小时数,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加班时长计算的。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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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病假工资怎么扣除 计算公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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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1、丧葬费的计算公式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那么11、丧葬费的计算公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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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费等。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以及计算公式的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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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肇事赔偿项目以及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医疗费。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死亡。那么交通肇事赔偿项目以及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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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山东省统计信息网2013年02月28日发布的《2012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37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78元。那么2013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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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济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如何规定的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一)交通事故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人的原收入&那么济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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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那么北京退休金如何计算公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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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其计算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那么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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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伤残津贴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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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式 加班工资如何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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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月工作日其中,日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月薪/月工作日津贴和补贴的计算方法也因公司政策而异,有些公司会发放固定金额的津贴和补贴,有些公司会根据员工的职务、业绩、工作地点等因素来进行考虑,小明的月薪为7500元,公司政策规定日工资为月薪/22,月工作日为一个月的工作日数,小明的津贴为400元,补贴为300元,奖金和提成合计600元,小明在这个月共加班了10个小时,加班费为日工资的1.5倍,首先,我们需要根据公司政策来计算出日工资的值:日工资 = 7500/22 &asymp。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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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那么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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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即使只是在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那么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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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那么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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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老公不给老婆钱花违法吗?老公的工资应该上交吗?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央企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届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