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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起诉条件有哪些,债权债务的起诉条件有哪些要求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的起诉条件有哪些,债权债务的起诉条件有哪些要求
内容: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有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那么仍然可以起诉并要求法院保护其权利,起诉时,原告必须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等,同时需要说明事实和理由,即为什么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或支付利息,二、债权债务的起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权利,4、起诉的请求明确:债权人需要明确提出起诉的请求,包括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以及可能的利息、损害赔偿等。
邢颖律师2023.10.1040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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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宝宝母亲争夺抚养权能要到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三个月宝宝母亲争夺抚养权能要到吗
内容:三个月宝宝母亲争夺抚养权能要到吗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那么三个月宝宝母亲争夺抚养权能要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731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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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
内容: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在维修停运期间所产生的损失。至于停运期间的具体损失数额,你可以提供事故发生前三个月该车辆正常营运情况下获得的平均营运收益的相关证据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请求法院比照同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利润标准计算。那么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1719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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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量要求内容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筑质量要求内容有哪些?
内容:工程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调解仲裁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里所说承包人的过错是指:1、承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工程设计缺陷,没有提出,继续施工的;2、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进行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3、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冯清琴律师2022.04.0668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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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存在哪些问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存在哪些问题
内容:存在如何确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如何操作即对于增加投资的股权、股息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以及双方争要股权如何确定补偿款的作价。一般而言,共同财产包括在约定财产制下将个入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共有;男女婚前共同投资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例1:马某(女)诉何某(男)离婚一案,要求将男方隐匿的财产和股权全部判归自己其他公司股票一人一半。何某称股票有他人委托炒股的不能分割,其中自己的一万多股票同意给女方一半。男方在三个公司的股份经股东同意平均分割。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存在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137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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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租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内容:在出售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出租人应考虑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三个月内,如果承租人提出优先购买,则出租人不得擅自将房产卖给其他人,如出租人不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而与第三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但作为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还是应确认租赁房屋是否已经抵押。作为出租人,如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事宜并让其签收,以免房屋被处分后再次面临承租人的理赔要求,但若担心承租人因此而放弃租赁,从法律上来说也可以不告知,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当房屋在租期内被处分时就需要赔偿承租人损失。那么出租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011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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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网上购物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
内容:1、与卖家协商沟通消费者网上购物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一般都是先与卖家协商沟通,寻求解决方案,比如要求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2、请求第三方如购物交易平台介入处理在消费者与卖家协商不成时,如卖家如果不同意退货、不承认货物是假冒伪劣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请求第三方如购物交易平台介入处理,比如,你在某宝上面购买了一个手机,发现它是翻新机,要求卖家退款,如果卖家不同意退货、不承认货物是假冒伪劣等的,此时你可以请求某宝的投诉客服介入处理,【温馨提醒】实践中,由于异地的原因,大部分消费者在投诉时只能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联系沟通,而这种情况下往往由于说不清楚投诉的内容等,导致处理效果较差,网购已经成为新的购物方式,但同时因为摸不着实物或是网络技术手段的影响,不少网友曾经都有过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经历,值得注意的是,卖家同意退货退款的,消费者应保证退货的商品完好,否则会遭到卖家拒收,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张嘉娱律师2023.07.1045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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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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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能要求开发商维修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漏水能要求开发商维修吗
内容: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林先生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若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林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那么房屋漏水能要求开发商维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1.12.2227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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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过错方才发现对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能否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过错方才发现对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能否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内容:的约定是在吴某隐瞒自己婚内出轨事实,导致曾某对离婚原因及过错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作出,显失公平,曾某要求撤销理由正当,而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曾某和吴某对于夫妻感情破裂均有过错,故双方《离婚协议书》中&ldquo,曾某与吴某离婚时,基于男方(曾某)过错,在离婚协议&ldquo,离婚后,曾某发现吴某在与曾某离婚前对于其婚内出轨的情况以及离婚真实原因存在重大隐瞒,吴某提出离婚的真实原因是其已与黄某确立了恋爱关系,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第三条、第五条,重新分配共同财产,时,吴某不仅予以承认,还对相关具体事实有陈述,并称因此对曾某有歉意,故该通话录音能够证明吴某存在婚内出轨的事实,【审理结果】法院判决:撤销曾某与吴某2019年4月2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三项、第五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4.04.1847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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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内容:基本案情本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共经历了三个诉讼,分别如下:诉讼一:程某诉辛某离婚纠纷&mdash,分割涉案房屋及契税2021年,程某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将辛某诉至法庭,要求分割涉案房屋并垫付的契税87495元,同时,程某认为在此前诉讼中,辛某虚假陈述、恶意隐匿转移案涉房屋,故应当不分或少分(不超过20%的份额),法院经审理认定程某和辛某作为房屋实际出资人履行了相应出资义务,认定程某和辛某对案涉房屋实际控制使用、认定程某和辛某与黄某之间存在借名购买案涉房屋的合同关系,其中,程某和辛某为借名人,黄某为出名人,并据此判决:黄某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协助程某将案涉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至程某、辛某名下。
许瑞林律师2023.04.182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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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教机被骗怎么退款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买家教机被骗怎么退款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崔玉君律师2022.04.02105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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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发错货可以要求赔偿吗?商家发错货怎么赔偿消费者权益问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卖家发错货可以要求赔偿吗?商家发错货怎么赔偿消费者权益问题。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淘宝卖家发错货可旺旺联系卖家协商换货或退款处理,无法进行赔偿处理,如卖家拒绝换货或退款处理可申请淘宝客服介入处理,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如收到货物发现卖家发错货了,建议保留好相关凭证,优先旺旺联系卖家协商换货或退款处理,卖家发错货,买家也可以申请全额退款,或者与商家协商换货,换货的途中所出的快递费用由卖家承担,若商家协商不成还拒绝退款的话,可向淘宝客服进行投诉,客服会介入强制商家赔偿违约金。
孔孟廷律师2023.01.0422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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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购买流程之交房注意事项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新房购买流程之交房注意事项
内容:如果买房人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违约金,同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则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函》后三个月仍然不能交房的,则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经检验发现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或因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房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新房购买流程之交房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0748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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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小张可以要求商家提供维修、退货或换货的服务,以解决电视机质量问题,(2)法律分析产品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应当符合质量合格的要求,能够安全可靠地使用,三包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消费者享有三包权利,包括保修、退货和换货,产品质量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负有责任。
陈明月律师2023.06.3094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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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内容: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李孟阳律师2023.04.133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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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313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784评论 -
如果你正在遭遇家暴,不知如何摆脱。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第一步:立即报警。第二步:立即要求做伤情鉴定。第三步:其他证据证明。第四步:所有证据证明了家暴确实存在,那么对你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和轻伤以上的,他要去坐牢。如果没有达到轻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家暴尚未构成犯罪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那么对待家暴的第五步是什么?那就是起诉离婚。林艳英 5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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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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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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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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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自己养育16年的儿子并非亲生,该怎么办? 配偶悄悄怀了别人的孩子,抚养多年后才惊觉真相,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婚生子,我教给你三个维权方法: 第一,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 第二,要求女方返还自己支出的抚养费。 第三,要求女方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起诉的时候,你也可以提供孩子生活支出的发票等证据, 法院会酌情的确定赔偿的数额,但是要切记不要因为遭受了欺骗就殴打女方,或者将愤怒发泄到孩子的身上,否则不仅可能面临民事侵权,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姚平 75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