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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来说养殖场的附属设施面积每个地区都是有相应规定的,如果超过面积以及改变使用性质,都可能形成违建。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那么养殖建房算违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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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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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2008年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之规定,“林地、林木流转”是指林权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主要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承包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人按转包合同约定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而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转让,是指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从事林业经营的行为。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但是,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并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林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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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赡养人亡后承包田能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所以,如果有遗嘱指定继承,又是本地农村户籍,可以找土地所属村委会,申请继续承包该土地。老人去世后遗留土地是怎样规定的老人遗留的土地,区分以下情况处理:1、老人家庭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由家庭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那么被赡养人亡后承包田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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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那么永久性承包土地协议书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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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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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百三十条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其次如果合同中无约定那么承包方依法应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故承包方在土地承包期满后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要求优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那么荒山转让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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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是可以用于发包的,发包农村集体土地的时候,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承包土地是有一定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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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家庭承包权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明确了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并非某一家庭成员。当该农户中的某一家庭成员死亡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归该户剩余的家庭成员共有,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关于家庭承包经营权,只有当该农户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即“绝户”时,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发生继承,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林地,但耕地和草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并不发生继承。那么家事承包权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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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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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成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农村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载体。那么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特征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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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此,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那么农村耕地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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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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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耕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2、草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五十年;3、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七十年。上述期限期满后都可申请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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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包田可继承吗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农村土地原承包人死亡继承是否可以农村土地原承包人死亡继承部分情况下是可以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那么承包田可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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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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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那么土地承包时间最长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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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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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家庭实行的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谈不上继承。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那么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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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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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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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那么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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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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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集体土地承包转让年限最长为3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国家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国家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那么集体土地流转承包期限最长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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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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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什么是承包关系承包关系是指依据承包经营合同作为企业的发包人将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那么什么是承包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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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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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土地承包继承法相关问题有哪些我国没有土地承包继承法这一法律,土地承包继承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那么土地承包继承法相关错误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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