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后股权属于谁

2021.12.23 17: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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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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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公司回购的股权一般属于公司,但公司可以将其分配给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员工,由其出资购买。股权回购可能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人数的减少,公司应在回购后依法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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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行使包括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1、协议回购,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2、诉讼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相关内容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相关内容有哪些

    内容:(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那么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相关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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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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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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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回购的相关事项是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如果股权回购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其他维护公司利益所必需的,则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内容:《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那么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30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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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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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于下列原因要设股权回购请求权:为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损股东权益的决议时,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质押回购风险有哪些?怎么防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股权质押回购风险有哪些?怎么防范?

    内容:股票行情变化导致价格波动风险是股票质押回购交易风险控制的关键,因此应设立警戒和平仓线,若风险指标处于预警状态,通知客户及时补仓以避免违约。那么股权质押回购风险有哪些?怎么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64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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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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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具有以下情形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质押利息水平高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质押利息水平高么?

    内容:深交所业务动态周报显示,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加权平均利率约为8.6%,最低7.5%,并且这一最低纪录已连续保持了两个星期。沪上一家券商融资融券人士反映,近期股权质押利率因行业激烈竞争而向下走低。股权质押的融资成本通常是在银行同期利率的基础上另加2至3个百分点。此外,场外股权质押融资也以其更为灵活的融资利率、折扣率吸引了一批客户。中登公司近期全面启动的证券公司远程代理质押登记业务也推动着场外股权质押融资的发展。那么股权质押利息水平高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57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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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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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照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请求公司回购自已所持股权的。公司法确立的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减资本,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若允许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股权,将有碍公司资本的充实。但是,严格的资本制度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副作用,会对中小股东造成损害。因为公司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股权的行使和享有按照持股的多少来确定。大股东拥有了多数权力就等于拥有了全部权力,而中小股东拥有少数权力却等于没有权力。为了实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的价值目标,维护少数股东利益的投资热情,新公司法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法定的股东回购请求权,根据该条规定的情形,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除该条规定的情形股东可行使法定的回购请求权外,
  •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由,小股东股权被转让如何选择案由?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由,小股东股权被转让如何选择案由?

    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黄东洁律师
    2024.04.2869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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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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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1、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2、是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律师事务所咨询,股权律师事务所咨询费用标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股权律师事务所咨询,股权律师事务所咨询费用标准

    内容:股权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协助当事人完成股权转让或回购,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对股权律师事务所咨询进行法律分析,为您解决股权问题提供参考和建议,预防风险:通过股权律师事务所咨询,当事人可以了解股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风险点,提前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纠纷,二、股权律师事务所咨询的适用场景股权结构设计:在设立公司或投资时,当事人需要合理设计股权结构,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权律师事务所应运而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股权法律咨询服务。

    李维律师
    2023.12.2543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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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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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回购的股权一般属于公司,但公司可以将其分配给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员工,由其出资购买。股权回购可能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人数的减少,公司应在回购后依法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担保措施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担保措施

    内容:银行保函是一种最常见、非常有效的担保方式,若股权转让方能委托银行为其开具一份受益人为受让方,要求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银行保函,那么可以说股权受让方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了万无一失的保证。由股权转让方提供它的其他财产为抵押,或者用他所拥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做质押。即股权转让方事先向受让方作出回购全部转让股权的要约,约定回购价格或回购价格的计算方式,该要约为不可撤回。一旦股权转让方违约,则股权受让方可立即对该回购要约作出承诺,从而启动回购程序。那么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担保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853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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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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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的情况主要有: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存在合并、分立等重大变更,且转让主要财产等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质押延期回购程序是怎样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股权质押延期回购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热门城市:商丘律师 汕尾律师 广西律师 金华律师 汉中律师 广元律师 韶关律师 六安律师 邵阳律师 云南律师一、股权质押延期回购期限股票质押延期回购期限不超过3 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那么股权质押延期回购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107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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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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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一般而言是不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来回购股份的。因为公司原则上不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双方就股权回购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依法回购的六种情况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依法回购的六种情况

    内容:所谓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权利,6、所谓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权利,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回购是出现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许瑞林律师
    2023.10.2765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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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股权回购并不一定引起注册资本减少,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持股比例变化。减资必然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但股东之间股权比例不一定会变化。只有公司本身依法回购股东所持股权才会引起减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合同?如何理解股权质押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合同?如何理解股权质押回

    内容:股权质押回购合同是以股权质押为基础演化出的创新合同。相对于股权质押而言,股权质押回购合同不仅包括了股权质押业务签订的合同,同时还是先对质押的股权设定不同条件下赎回的制度安排。那么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合同?如何理解股权质押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98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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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律规定为《公司法》第74条,其主要内容包括:股东依法享有异议回购请求权,在公司股东会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时,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内容: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流程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那么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63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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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ury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银行对股价的认可?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银行对股价的认可?

    内容: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最后得到认可,才能确定质押贷款给公司。在股权质押融资方面,事实上,一些银行自去年开始就加大了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式回购业务力度。那么股权质押是否说明银行对股价的认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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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内容:股权质押回购利率是浮动的,那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利息,就是进行股权质押后,赎回股权所需要支付的利息。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82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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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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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有效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有效吗?

    内容:包括在新三板等场外市场挂牌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有望被纳入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标的券范围。从融资主体看,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及资产管理计划均可成为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资金来源。在风险控制方面,非上市公司股权所受限制比上市公司高不少。此外,相比于上市公司最长3年的融资期限,非上市公司的融入方的有效最长期限仅2年。那么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34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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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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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回购协议能设置质押担保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股权回购协议能设置质押担保吗

    内容: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那么股权回购协议能设置质押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3019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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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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