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雇主不需要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

2021.12.29 09: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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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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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1、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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