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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农村的房子和继承其它的物品或者房产的程序是差不多的,如果房屋所有人在逝世之前有写遗嘱,那就根据遗嘱的说法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即父母、子女、配偶都有继承权。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具有城镇户口的公民不能购买或者租赁农村的宅基地,而集体资产也不能擅自出售给外村居民,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有继承权。
陈明月律师
2022.03.309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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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您所说的情况比较复杂,许多问题需要详细了解,例如合同签订具体时间,内容是否有违约赔偿的问题,房屋性质等等,建议您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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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写起诉书在撰写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起诉书时,需要明确地表述你的诉求,详细描述事实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并明确你希望法院做出的判决,我在此向您提交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解决我当前面临的宅基地纠纷,我在此向您提交起诉,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解决我当前面临的宅基地纠纷,此致敬礼,(你的全名)(你的联系电话)(日期) 宅基地纠纷处理申请书怎么写撰写宅基地纠纷处理申请书时,需要明确地表述你的诉求,描述详细的事实情况,以及你希望得到的解决方案。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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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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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以,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那么农村出售土地使用权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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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填表、央产房的业主领取并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然后将该表上交到央产房交易办公室审核(可以自己办,也可以由指定的经纪公司代办),原业主填写《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到央产房交易盖章,法律主观:继承的房产可以买卖,但是在买卖之前继承人需要先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并且在房屋出售后,还需要再次将房屋进行过户登记,买方自房屋第二次过户登记后取得房屋产权,央产房业主可以自己去交易办公室,也可在定点经纪公司领取《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登记表》。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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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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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具体如下: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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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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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是否可以要回,要看具体情况。1、农村宅基地,卖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使用资格,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买卖),如果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则有机会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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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991年6月21日,原告罗女士及丈夫黄某与原某村农民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现因该房屋涉及拆迁补偿,被告得知后,无理要求对该房屋主张补偿利益,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请求依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被告王某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不能向城镇居民出售,当时将房屋卖给原告,仅是对房屋的处分,并没有涉及房屋所及的宅基地使用权,本案的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应为无效。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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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禁止买卖,未来,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将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三、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出售转让吗在中国,农村的宅基地权属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因此,严格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四、非法买卖宅基地的后果尽管农民可以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非法的宅基地买卖行为仍然被法律所禁止。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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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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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通常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那么小产权房如何出售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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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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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怎么写
内容: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怎么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宅基地买卖协议书宅基地的转让合同协议首先可以写转让双方,即甲方和乙方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并表示经过协商签订合同。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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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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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法律主观:我国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4、失地农民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4、国家征用荒山赔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的荒山荒地进行征收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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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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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这个案例中,王某与李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王某选择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李某则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应该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在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应该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等,案例分析王某与李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王某认为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侵害,于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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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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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转包、互换和转让等方式流转,但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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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农村的村民住宅出售给城 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必然涉及到城镇居民使用农村住房和宅基地问题,由于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应认定无效。在城镇周边地区,具有城镇户口的人购买周边地 区农村住房的现象较为普遍,法律对能否买卖并未明确禁止,但因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故该买卖合同又具有特殊性。那么已产权登记的农村买卖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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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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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有三种具体情况: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那么农村小楼房可以进行售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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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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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在协议签订后后悔涉及违约,如果要回根据合同得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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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历史和现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合理、公正、及时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可以减少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和利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村委会应当在深入了解纠纷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公正、公平的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意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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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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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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