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有关三支一扶政策的人员
三支一扶的具体内容是: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组织招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1、组织领导。人事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相应成立由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落实本地区基层服务岗位,负责组织报名、招募、审核、体检、培训、派遣及相关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2、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3、招募原则和程序。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应有一定比例的名额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招募工作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1、汇总计划。每年4月底前,省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收集、汇总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并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组织招募。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和实际情况,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募;
3、确定人选。经审核、体检确定人选后,省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申请书》,并于每年6月底前将“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4、培训上岗。各地要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教育、卫生、扶贫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业务等。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