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伤保险是属于基本医疗吗

2021.11.11 16: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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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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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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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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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发生工伤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发生工伤怎么办

    内容:针对这个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上述规定既是对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实施的一种惩罚性补偿,又保证了工伤职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单位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而受到损害。那么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发生工伤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996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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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部分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理由:1、《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政务院修正公布)第十二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该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保险条例,确立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职工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目前该条例并未明文宣告失效。2、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这个部门规章虽然已经失效,但其规定精神与上述195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一致,仍然是职工不负担医疗费。3、《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该条例只规定了所需要费用符合目录的,从工伤基金支付,但没有规定不符合目录的,由谁承担。所以可以认定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个法律漏洞。但绝不能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文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认定职工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前文已述,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尚未完全失效。《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

    内容: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申报。那么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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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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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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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

    内容:代位追偿权是法律赋予工伤保险基金的权利。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工伤保险基金在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后,依法取得向实际侵权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个人已经从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处获得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主动将先行支付金额中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部分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退还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向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追偿。那么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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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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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工伤后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认定工伤后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内容:正常情况下医疗费报销的内容包括住院费用医疗费用以及一次性的伤残等级补助费用。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一起是11个月工资)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三、工伤如何报销医疗费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相关材料,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那么认定工伤后医疗费用怎么报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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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143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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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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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延期如何申请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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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延期如何申请

    内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六、被答辩人主张按照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没有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杨一凡律师
    2022.03.2181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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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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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重症监护室给报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伤保险重症监护室给报吗

    内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前费用单位承担,认定后费用工伤保险报销。那么工伤保险重症监护室给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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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27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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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者适应的地方不一样,首先工伤保险是针对工伤的,报了工伤,医保就不可以再报销的。工伤保险没有报销比例,按照理论上说,是按照100%报销,只是因为个别的医药或者检查,不属于报销范围,一般来说,凡是工伤保险不报销的,由单位承担了,个人是不花钱的,毕竟是工伤,不能让职工个人出钱,医疗保险根据年龄,职业,职工的状态不一样,报销比例不一样,退休的,在职的是不一样的,一般都是在80%以上,居民医保报销的比例更少些,一般在60%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若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在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形下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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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1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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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了一些自费药物、进口药之类的过度治疗,一般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需要说明的是,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不能通过工伤医疗费予以解决,而是应当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交通事故五五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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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交通事故五五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

    内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那么交通事故五五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2931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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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 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由单位在1个月内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被认定为工伤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2、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等费用),而工伤保险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九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钱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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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工伤九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钱

    内容:九级伤残补助金是伤者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平均数乘以9个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那么工伤九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955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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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有赔偿义务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申请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申请

    内容:关于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的材料,你要准备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也要准备需要公司盖章签字、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领取或者到当地的社保中国站下载打印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复印件),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个人前去申领需要提供劳动局指定银行的账号。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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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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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理赔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能报销。工伤事故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工伤保险理赔之后,不能提交新农合报销。工伤保险报销时收取了发票,也无法提交新农合报销。如果工伤职工工伤保险理赔之后,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发票,又向新农合申请报销,是诈骗社会保险基金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追回骗取金额之外,应处骗取金额二至五倍罚款;达到诈骗罪立按标准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工伤可享受什么医疗待遇,工伤生活护理费怎样支付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工伤可享受什么医疗待遇,工伤生活护理费怎样支付

    内容:工伤可享受什么医疗待遇(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那么工伤可享受什么医疗待遇,工伤生活护理费怎样支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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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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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湖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关于湖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

    内容:农民工较集中的用人单位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其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注册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条件的地区,经伤残农民工本人提出可一次性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并与所在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上述规定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那么关于湖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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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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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工伤保险赔偿的比较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工伤保险赔偿的比较

    内容:但侵权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由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向第三人或雇主请求赔偿。那么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工伤保险赔偿的比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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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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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内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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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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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9级医疗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工伤9级医疗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内容:九级伤残补助金是伤者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平均数乘以9个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工伤9级医疗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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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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