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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推翻一审判决机率是否大,二审推翻一审的几率有多大
内容:一审法院判决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丁对此表示满意没有提起上诉然而戊却以一审判决赔偿数额过高为由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减少赔偿数额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无明显错误最终驳回了戊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在二审中提供了新的证据材料,或者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重大错误,那么二审改判的机率就会大大增加,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程序上存在错误,就有可能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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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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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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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认定分居事实很多人都知道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分居逾两年的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常常有些当事人依此提出离婚时却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这是为什么呢?这个法律概念较为抽象简单地说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比如个工作在北京个工作在上海现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对于这种情况开庭时旦方否认分床睡另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法院也很难认定为同居。当然如果可以和对方签订份分居协议更能够证明相关事实。那么如何认定分居事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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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查询华律网官网得知,二审没有新证据正常情况下不能推翻一审,但一审法院对于案件的事实还没有尽到责任,那么就会推翻之前一审的判决,4、当事人一审胜诉后被告又上诉的,在二审中上诉人无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证据,则还是有较大胜诉可能的,但如果一审确实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二审胜诉可能性也是很大的,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胜诉大吗1、一审驳回诉讼请求上诉不一定会赢,上诉能否胜诉要看当事人有没有支撑其上诉请求的证据,一审败诉二审有希望吗1、一审败诉后二审胜诉的希望是不一定的,主要是看有没有新的证据和具体案情的,二审能否推翻一审判决,主要是看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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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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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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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如何认定还款事实1、债权凭证的证明效力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二是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对于大额借贷,人民法院通常应当对借款合同、借据、银行资金往来交付证据、企业会计资料等综合审查认定。那么法院如何认定还款事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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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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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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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关系不成立的事实如何认定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借贷法律关系常常交织其他法律关系,认定借贷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在考虑借贷关系成立要件的同时,也要结合所涉及其他法律关系属性以及相关法律后果。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关系证明。如果签订了借款合同,也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那么借款关系不成立的事实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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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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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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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事诉讼一审事实认定错误的,二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法律明确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的,应当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事实认定错误的,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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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事实婚姻中必须要单身没有配偶并且在法定的年龄下一起生活的男女才被认定是事实婚姻,这一点是前提,如果有一方有配偶则视为重婚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事实婚姻必须双方都要以夫妻的公开名义生活,获得大众的认可,在外界大家都认定是夫妻,这才是事实婚姻,如果属于非公开的身份,那么也不能被承认为事实婚姻关系。以上几点就是事实婚姻认定的标准,其实在很多农村还是存在这种婚姻的形式,虽然我国现在对这个事实婚姻已经不在享有法律上的保障,但是依然还是承认这种关系,并且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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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肆意传播事实认定不清楚依据不明确的监控视频是否造成侵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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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超出一审诉讼请求(二审超出一审诉讼请求如何反驳)
内容:一审开庭后发现遗漏诉讼请求金额二审如何处理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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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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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魏某与袁某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同居关系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且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均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婚后虽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并且生育了两个孩子,但双方因感情不和并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袁某诉求离婚,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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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养法实施前的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认定原《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即指1992年4月1日前成立的,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收养关系,由于当时并没有规定收养的专门法律规定,所以事实收养关系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因此,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那么收养法实施前的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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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八条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本案中,郑某借条原件被李某撕毁,其提供的借条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因此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属于待补强证据,如果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要具备以下三种条件: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事实。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理由,即由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本案中,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郑某提供了同去讨债的哥哥的证人证言,由于证人与郑某是亲属关系,两人存在利害关系,该证据也属于待补强证据,因此不能很好地补强借条复印件的证明力。基于以上原因,郑某在没有提交借条原件的情况下,借条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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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在庭审时明确不同意劳动者回单位工作,双方关系已终止。仲裁委于2005年9月27日裁决后,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刘某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以公告方式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与法不符,并就刘某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的赔偿金、缴纳社会保险费、医疗费及病假工资进行了处理,明确刘某享有三个月医疗期,判决公司为刘某补缴自2003年8月18日至判决书发效之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一种意见认为第一次仲裁裁决之日之后双方互不履行劳动关系的相应权利义务,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终止。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终止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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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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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婚姻如何认定?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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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收养如何认定《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收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解除1、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那么事实收养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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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个构成要件1、是以夫妻名义。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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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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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案件,故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借人负有以下的举证责任,即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及出借人是否已经将借款实际交付给借款人;同时,借款人对其是否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负有举证责任。借贷合意可能表现为借条、欠条,甚至口头协议,但都是对于借款这个事项的双方认可。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那么没有借据如何认定借款事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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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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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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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为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收养。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那么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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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大额借贷,人民法院通常应当对借款合同、借据、银行资金往来交付证据、企业会计资料等综合审查认定。那么如何认定借款事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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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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