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导读:
事实婚姻如何认定?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在婚姻登记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部分人对婚姻的理解多有误区,有的当事人认为“我们虽未领取结婚证,但也是三媒六聘,举行了结婚典礼仪式,甚至在一起已经生活了三四十年,我们是事实婚姻,为什么说我们不是夫妻?”那么是否双方以公开的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就是事实婚姻呢?当事人的这些认为,又是否正确?在此,跟大家分析一下:
什么是事实婚姻?在我国,构成事实婚姻的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条件一
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
条件二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条件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条件四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证,履行结婚手续。
是否,无论男女双方生活在一起的时间长短,均为事实婚姻呢?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由此司法解释可知,事实婚姻中男女双方即便未办理结婚证,履行结婚手续,但于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就是夫妻关系,也就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区别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都是以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为基础,都可能涉及到日常生活、财产混同、养育子女等问题。
第一,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事实婚姻与登记结婚一样,夫妻互负忠诚义务、抚养义务,并享有遗产继承权;同居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比如,事实婚姻关系中双方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而同居关系中任何一方均可与他人结婚。
第二,双方的财产归属不同。
事实婚姻中如无特殊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而同居关系中,双方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第三,关系解除方式不同。
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经过法定程序,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离婚;而同居关系的解除不受法律规制,更为自由,任何一方可以均可随时分手。
事实婚姻中夫妻之间有继承权吗?
如果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成立事实婚姻关系的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同居多年构成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节点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时。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通俗地讲,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进行婚姻登记,如果没有登记,即便是举办了结婚仪式,或者双方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已经生育子女,也不构成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