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的案由

2021.11.15 16: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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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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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确定侵权责任纠纷具体案由时,应当先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标准列出的具体案由。没有相应案由的,再适用“人格权纠纷”、“物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其他部分项下的案由。如机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确定案由时,应当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而不应适用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项下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也不应适用第三部分“物权纠纷”项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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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如果没有损害结果的,一般不可以构成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要造成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不同,违约行为不需要造成一定的后果就可以要求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侵权行为则必须要造成损害结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

    内容:我国婚姻法上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过错侵害对方的人身、财产权利而应依法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离婚损害赔偿,并非由于引起离婚的原因构成侵权行为,而离婚本身即是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之一,这种损害赔偿应当具备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侵权损害赔偿并非相互排斥。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那么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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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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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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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民事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需要考虑下列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侵权法中的第人损害是指什么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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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侵权法中的第人损害是指什么

    内容: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侵权法中的第人损害是指侵权行为直接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而间接地给第人造成的财产利益或非财产利益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那么侵权法中的第人损害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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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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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损害赔偿应遵循填平原则。我国的民事侵权赔偿理论,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就赔偿多少。 这种赔偿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故这种赔偿也称为补偿性赔偿,其适用的赔偿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填平原则,全部赔偿之后果即为填平。填平就是将受害人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使权利人在经济上不受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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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内容: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那么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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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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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财产侵权行为后的损害赔偿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即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所以一般需要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是什么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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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是什么

    内容: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夫妻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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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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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实施职务行为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纠纷与财产损害赔偿)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纠纷与财产损害赔偿)

    内容:二、侵权责任法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把精神损害赔偿写进法律规定,全国人民很受鼓舞,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侵权责任法,被侵权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基本条件:1、行为人侵害的,必须是他人的人身权益,而不是其他权益,被侵权人只有对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才有权利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非人身权益无权提出精神损害,比如,行为人损毁了他人传了几代的名画,被侵权人只能要求侵权人就损毁该名画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虽然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可能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但是侵权人不应承担因侵害他人物权所引起的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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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266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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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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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侵权损害赔偿包括:1、医疗费,根据医疗缴费凭证来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4、护理费;5、伤残辅助器具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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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内容:在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上,我国制定的总原则是: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抽象损失采取“定型化赔偿”。此外,对赔偿金的支付采取一次性赔偿和定期赔偿两种形式。其中,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赔偿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超过原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权利人仍没好,其可以申请法院根据情况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那么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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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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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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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侵权引起的财产损害纠纷中,答辩状要写明下列内容: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理由(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答辩);本人的主张;本人提供的证据;受理的人民法院名称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的侵权对象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的侵权对象是什么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的侵权对象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的侵权对象是什么?建立侵害配偶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既是婚姻关系中的法定义务的内在要求,又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还是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需要。侵害配偶权的损害事实,是使配偶身份利益遭受损害的事实。具备以上4个要件,即构成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具体的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有实施重婚行为侵害配偶权、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侵害配偶权、实施家庭暴力侵害配偶权、遗弃侵害配偶权。那么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的侵权对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59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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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即自然人的人身权受到侵害并导致精神痛苦,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依法给予赔偿。至于财产权受到损害的,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也有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由此可见,对于特殊情况下财产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要件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一般认为,当人与人之间具有一种特定的关系,并且将这种关系寄托于某一种具体的纪念物品之上时,这种具体的纪念物品就具有了人格利益因素。例如,初恋时情人赠送的定情物,虽然价值不大,但意义重大,成为某种象征。宠物狗在法律上应视为主人的“财产”,即使你们对宠物狗“寞寞”具有很深的感情,但它并不具有人格利益,因此无权要求肇事司机赔偿精神损失。假如宠物被撞死是由于司机疏忽大意造成的,那么司机应当按照狗的市场价格向你们赔偿经济损失。
  • 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能继承,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吗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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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能继承,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吗

    内容:5、法律主观: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1、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行为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周春花律师
    2023.11.30104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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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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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施工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1、事故须发生在建筑工程区域的施工过程中;2、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3、事故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4、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内容: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其实质是一方因过错侵害对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因而它必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而离婚损害赔偿,并非由于引起离婚的原因构成侵权行为,而离婚本身即是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之一,这种损害赔偿应当具备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其次,法律适用不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国民事立法并不否认夫妻间成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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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10、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2、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之间相互侵权损害赔偿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之间相互侵权损害赔偿

    内容: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其实质是一方因过错侵害对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因而它必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而离婚损害赔偿,并非由于引起离婚的原因构成侵权行为,而离婚本身即是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之一,这种损害赔偿应当具备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国民事立法并不否认夫妻间成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之间相互侵权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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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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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行为人实施环境污染侵权后,损害赔偿责任是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来确定的。同时要由侵权人举证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赔偿范围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赔偿范围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内容:一、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赔偿范围的确定1. 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坏、房屋修缮费用等,结语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的赔偿范围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的,这意味着,在财产损害纠纷中,如果侵权人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在财产损害纠纷中,如何确定侵权人的过错,在财产损害纠纷中,确定侵权人的过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侵权人的行为能力:侵权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才能认定其有过错。

    邢颖律师
    2023.11.17103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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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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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损害赔偿债权转让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侵权损害赔偿债权转让

    内容:侵权损害赔偿债权转让侵权之债的债权不可以进行转让案情简介钱某与孙某系某邮局聘用人员。为维护社会稳定,某邮局与死者家属达成了由其先支付死亡赔偿款等计25.6万元,且双方约定将该侵权损害赔偿之债权追偿的权力转移给邮电局。我国法律规定了限制让与的债权和禁止让与的债权如人身受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3、债权让与应当通知债务人。本案孙某家属享有的死亡补偿索赔偿权系孙某死亡即人身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依法禁止让与。故邮电局与孙某家属所订债权转移协议指向的交易客体非法,故其债权让与行为无效。那么侵权损害赔偿债权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35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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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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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内容:侵权损害赔偿是一项法律制度,用于保护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罚和赔偿,侵权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1、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侵权行为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因此建立健全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中国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以及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等措施,努力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龙珊律师
    2023.06.1986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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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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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损害赔偿的特征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侵权损害赔偿的特征

    内容:侵权损害赔偿的特征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等。那么侵权损害赔偿的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85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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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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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损害赔偿是市价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侵权损害赔偿是市价吗

    内容:侵权损害赔偿是市价吗1、法律当中规定侵犯相关权利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酌定赔偿是指,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因素并在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范围酌情予以确定赔偿额的制度。那么侵权损害赔偿是市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56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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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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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任冰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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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冯清琴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5.0分 服务: 46人 好评: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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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王学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77人 好评: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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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姚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5.0分 服务: 1916人 好评: 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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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段建国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5.0分 服务: 1289人 好评: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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