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专利侵权的条件

2022.01.10 21: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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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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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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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专利侵权会产生的后果是:一般来说,侵权人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以及被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侵权诉讼时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侵权诉讼时效

    内容: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关于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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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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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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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员工销售专利侵权产品,公司要承担侵权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公司员工销售专利侵权产品,公司要承担侵权吗

    内容:公司员工销售专利侵权产品,公司要承担侵权吗公司员工销售专利侵权产品,专利权人通正当途径取得了公司监制的员工名片,加盖公司公章的送货单,在公司销售点公证购买专利侵权产品,公司厂房内保全专利侵权产品的,则公司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认定公司侵犯了他人专利权,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那么公司员工销售专利侵权产品,公司要承担侵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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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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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定专利侵权行为的成立条件:1、存在有效的专利权;2、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3、所发生的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4、侵害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广义);5、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包括明示和默示);6、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7、行为人实施的技术、设计方案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app构思可以申请专利吗 专利侵权行为内容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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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app构思可以申请专利吗 专利侵权行为内容

    内容:关于app构思可以申请专利吗 专利侵权行为内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1.2213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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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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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权是保护专利权人智力劳动成果的排他权利,专利侵权是指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专利侵权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停止侵害,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赔偿损失,罚款,情节严重承担刑事责任。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纠纷与财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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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纠纷与财产损害赔偿)

    内容:二、侵权责任法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把精神损害赔偿写进法律规定,全国人民很受鼓舞,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侵权责任法,被侵权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基本条件:1、行为人侵害的,必须是他人的人身权益,而不是其他权益,被侵权人只有对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才有权利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非人身权益无权提出精神损害,比如,行为人损毁了他人传了几代的名画,被侵权人只能要求侵权人就损毁该名画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虽然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可能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但是侵权人不应承担因侵害他人物权所引起的精神损害。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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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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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酒申请专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 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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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内容: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法下的侵权管辖包括:专利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主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任冰峰律师
    2023.11.0967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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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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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抵消应具备哪些条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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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债务抵消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那么互相抵消可能会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关于债务抵消应具备哪些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499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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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侵权主要包括: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等侵犯专用权、侵犯许可使用、侵犯转让权、侵犯获取报酬权的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交通事故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构成条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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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交通事故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构成条件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侵害了事故当事人的人身健康权及造成其财产损害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受到刑法的制裁。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民事责任构成需下列四要件一、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交通事故责任者必须具备以上四个要件。那么交通事故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构成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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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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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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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权属纠纷一般属于侵权纠纷,属于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一般的侵权类型有:1、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2、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3、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4、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5、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内容:二、被诉侵权人可以如何抗辩1.无侵权/不构成侵权抗辩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才算侵权,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缺少权利要求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也不存在等同的技术特征,那么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不侵犯专利权,4.法定免责事由抗辩(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崔玉君律师
    2024.03.1116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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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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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认定假冒专利属于侵权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假冒专利等行为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当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处相应的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可判断,假冒专利,属于专利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

    内容: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肖像的使用需要获得被拍摄者的同意,如果未经被拍摄者同意使用肖像,就构成了侵权,总之,肖像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权利,肖像权的侵权行为会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失,因此在使用肖像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获得被拍摄者的同意,尊重被拍摄者的权益,如果未经被拍摄者同意使用肖像进行商业用途,就构成了侵权,如果使用肖像有损被拍摄者的名誉、尊严等权益,就构成了侵权,如果使用肖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就构成了侵权。

    段建国律师
    2023.06.1942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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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中财产保全反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诉讼中财产保全反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作出裁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那么诉讼中财产保全反担保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110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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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申请专利被模仿不能追责,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拥有专利才能依法追究责任。专利出现侵权后,一般有三种解决途径。1、协商与和解2、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3、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内容: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合理期限内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二)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记的,同时地方法规《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下列专利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五)已经接受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专利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人又侵犯该项专利权的。

    张旭律师
    2023.07.1738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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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 专利法强制许可条件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专利法强制许可条件是什么

    内容:关于专利法强制许可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1.2398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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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手上握有具有可专利性的技术,这项技术不属于大家所公知的现有技术,也从来没有人就你这项技术之前申请过。 申请专利首先要确定你要申请的专利类型,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外观设计专利,不同的类型提供的申请文件和具体的流程都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哪些条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由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同属侵权损害赔偿,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也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有损害后果,即因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包括精神痛苦与肉体痛苦;2、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侵权人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故韩某的行为不符合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二“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事实”存在。因此,袁某援引该条要求韩某进行精神损失赔偿,从法律与事实上均无据支持。最后,法院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373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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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被侵犯的对象:即侵犯的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或方法、有法定的侵权行为:如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进口别人的专利产品,或使用了别人的专利方法,使用、销售、进口了以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即以赢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般债权质押有什么设立条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一般债权质押有什么设立条件

    内容:一般债权质押有什么设立条件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关系除可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外,也可以由主合同的质押条款体现。质押合同属实践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并不必然成立、生效,只有在动产质权的标的物即质物交付时才成立、生效。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一般债权质押有什么设立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434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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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如下相关条件:1、专利申请必须包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如果是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2、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3、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 起诉需要哪些条件?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起诉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2、有明确被告,个人要有身份证号码,单位要有全称,如果在起诉中个人和单位注销了,需要及时变更被告,有人说,最高院在2019年有个批复文件,没有身份证号码,也应该立案,是的,没错,但是到了执行阶段,有那么多的重名重姓的人,你让执行法官执行哪个人,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明确一方面是为了便于法官判决,比如,房屋买卖纠纷,起诉确认合同无效,同时又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付清尾款,你说合同是有效呢还是无效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覆盖了从起诉立案、审判到执行的所有材料,包含起诉状、证据清单、辩论词,执行申请等等,比如,出租车司机张三搭载乘客李四,被王五撞了,李四受伤,这时李四有两个选择,可以依据运输合同关系起诉张三,也可以依据侵权关系起诉王五,我的建议是,看张三和王五谁经济条件好,就起诉谁,便于执行啊,另一方面是为了便利执行,比如,请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至实际交房日至,也许这个请求好判,但是你让执行法官如何执行这个判决,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翁玉素律师
    2023.06.2888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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