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1、土地补偿费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3、青苗补偿标准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内容:法律允许被拆迁人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选择补偿方式,比如被征收的房屋是家里唯一住房那就可以要求房屋产权置换,拆迁方应提供安置房而不是统统给&ldquo,北京律师打个拆迁官司大概需要8到10万元,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拆迁的原则一、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原则从实践来看,拆迁中的各种矛盾无论以何种形式呈现,最终似乎都会落到&ldquo,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征地拆迁案件一般都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案件,而法律规定行政案件不可以风险代理,即不能适用先打官司,官司赢了再付律师费的模式。
林艳英律师
2024.01.3059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答你好,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并无宅基地所有权。
-
内容:(一)林木补偿费1、防护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虫防治、护林防火等,下同)全过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时林地上的林木实际价值计算,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张嘉娱律师
2021.12.0417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3、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内容:征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362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内容: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李孟阳律师
2023.09.2029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答占地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占地的用途、类型来决定,常见的有征地、临时占地等等。如果高压线铁塔占用住房,这属于为了公益事业而修建的项目,可能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征收还是征用,都需要给予土地补偿。会对房屋依法进行评估,作价,按当地市场价予以补偿,并保证不能减损房主原有生活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内容: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互换耕地所获得的占地补偿款不构成不当得利。2013年5月,因矿山开发占用耕地,袁某换李某的耕地获得补偿款1.6万元。李某认为袁某取得的补偿款应予返还。遭拒绝后,李某于2015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承包土地互换不因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而解除。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即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对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对换得的土地取得了经营权。那么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614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答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内容:拆一补一&rdquo,一、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及标准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3、被拆迁人选择部分实行产权调换、部分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货币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被拆迁住宅面积减去安置房面积的余额,且不得超过人均50平方米,5、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征地拆迁通告之前未建成的部分,实行产权调换时应补交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4、批宅基地自建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土地住宅经批准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被拆迁住宅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吴梦云律师
2024.01.1245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首先,政府征地是要看该地的用途来补偿的,而且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挂钩,所以这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内容: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没有随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赡养父母的,出嫁女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一是共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补偿款兄弟之间平均分配。二是由赡养父母的儿子负责赡养父母,父母的土地补偿款由赡养者获得。承包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相当于先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那么征地补偿款家庭成员该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37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铁路拆迁补偿标准20221、铁路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等地上物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铁路拆迁补偿标准202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354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有,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内容:总之,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平的重要工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公平,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成为了重要的议题,为了加强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的推进和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性,与修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占用林地的补偿标准,那么,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的有效实施。
许瑞林律师
2023.12.0746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答市区级一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二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三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四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内容:(2)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了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即地随房走的规则,但该规范属于民法中的倡导性规范,而非强行性规范,我国民事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 ...,违法建筑的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例:1997年5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场地合同书》,同年12月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B公司将西安市某某路5号厂区内东南角的一块空地租给A公司使用,租期为16年,约定A公司可以在场地上建造房屋,报建手续由B公司负责办理,16年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B公司。
杨一凡律师
2021.11.1071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占用农村土地的赔偿标准:征收耕地的,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
全职妈妈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金?她拿到300万!
内容:老公出轨,名下却没房没车。离婚时,她拿到300万元经济补偿!这是什么神反转?她是怎么做到的?
张嘉娱律师
2024.04.2981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答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
内容:目前的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法律仅仅不保护非法买受人的权益,但对于集体组织来说,其对房屋所享有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那么拆迁小产权房的补偿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6257人收看
-
-
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的,属于侵权的行为,被占用人可以要求占用人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和赔偿损失。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归个人所有的,但个人可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受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内容:以北京市为例,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农田水利设施等需要局部拆迁的,按照局部拆迁的规模与实际价值予以补偿。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征地拆迁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项目法人申请,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依法实施。拆迁之前,项目法人要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公开。拆迁补偿当事人根据公布的补偿指导价格协商确定补偿事宜,并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调不成的,由拆迁补偿当事人书面向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拆迁补偿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那么大棚拆迁有拆迁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31004人收看
-
-
答高铁占地补偿标准是按照水田、旱田以及青菜地的标准来分别进行赔偿。依法获得的农田若是被征收用于修建铁路,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费的。此时征地的主体一般是政府,在落实具体的征收农田的工作时,首先需要确定征地的范围,然后结合当地的办不成标准制定出具体的补偿方案,征地后需要下发补偿款。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内容:但是,每公顷被占用耕地的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那么16周岁征地怎么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3728人收看
-
-
内容:(一)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二)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三)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四)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五)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六)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那么山林征用商业办的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343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