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买方的信息不全可以使用吗?
是不可以用的,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是不可以用的,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本文以《泄露他人个人信息有什么处罚》为题,探讨了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所面临的法律处罚。文章介绍了个人信息泄露的法律定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以及泄露个人信息可能面临的刑事和民事处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帮助人们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和他人的隐私安全。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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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今天就给大家8种方案:1、可以委托律师查询律师的具体做法一般是去法院申请《调查令》,拿着调查令去当地派出所和户籍中心去调取被告身份信息,效果和协查函基本一致,现实生活中也经常遇到因为此类情况去法院起诉立案而失败的,就是因为缺乏被告人身份信息包括:被告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7、通过全国工商信息查询平台查询该被告是否有注册公司、股东 或者法人身份或者高管的信息记录如果有以上情况,那么律师就可以直接拿着这些信息去市场监管局调取工商内档信息,通过内档信息就能查询到被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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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知道起诉人信息怎么办法律分析:1.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起诉对方如何获取对方信息法律分析:起诉对方前获取对方信息的方式:1、需要聘请一位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他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被告的身份户籍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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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发票上登记的信息跟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是相吻合的,发票的格式内容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如果虚开发票,即使是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工程质保金发票开具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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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债务转让后发票怎么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债权债务时是不需要开发票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才需要开具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如何辨别发票真伪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和验证码点击查验如果一致就会出来发票的详细信息如果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在查验结果中就会显示“作废”如果输入资料错误就会显示不一致如果是假发票就会显示查无此票。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这项措施对于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办税的事项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后发票怎么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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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起诉对方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注明起诉理由,以及提供相应证据,起诉对方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注明起诉理由,以及提供相应证据,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对方的什么信息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起诉对方需要知道对方的什么信息1、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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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赔偿标准的确定上,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如医疗发票、收入证明、交通费发票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情况和赔偿金额的合理性,需要注意的是,在理赔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发票、鉴定报告等,以证明事故的真实性和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证据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同时,当事人也需要注意理赔期限,避免因过期而导致赔偿无法得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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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规定&mdash,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怎么办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可以走法律程序把钱追讨回来,但注意要保留好对方欠钱的事实依据,如欠条,借钱录音、语音等,还有不还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证据,对起诉流程和材料准备不清楚的可请律师代理执行,等待法院判决即可,最开始你还可能因为他是你的朋友、亲人给他留面子,后来逐渐被消磨了耐心,但也无法将钱要回来,一般遇到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的情况,很多人觉得花几万块钱去打一场官司,耗费时间长也很麻烦,但是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确实是追回自己钱财最好的方法。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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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遇到银行卡被异地盗刷或者被歹徒挾持去提款时怎么办?律师表示这种证据可以作为辅佐但很难认定为关键证据。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方法实施难度大,建议先联系银行客服挂失或进行自助挂失,以冻结卡类剩余资金。(二)被歹徒挟持去提款时,应该注意摄像头的位置,尽量让歹徒暴露于摄像头之下,以留存对方的容貌信息,待确定自己人身安全后,再选择报警。那么如买方货款多汇给卖方单位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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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他们可能会有一些流程和程序来帮助你启动诉讼并找到欠债人的信息,如果你仍然无法找到欠债人的具体信息,你可以聘请一位私家侦探来帮助你调查,总而言之,当你不知道欠债人的具体信息时,起诉可能会变得困难,涉及债务纠纷时,如果你不知道欠债人的具体信息,起诉可能会变得相当困难,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你的权利,提供有关如何找到和使用这些信息的建议,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代表你,如果你计划起诉一个欠债人,但是不知道他们的具体信息,这可能会让你的法律行动变得复杂。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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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五、律师法律咨询平台律总管律师对2023一般纳税人开普票要交税吗的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是需要缴纳税款的,1)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税率2)发票开具要求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应向购买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发票,同时,《条例》还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额。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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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委托律师查询和律师签署委托协议,律师接受委托去法院申请《调查令》,拿着调查令去当地派出所和户籍中心去调取被告身份信息二、向法院申请协查函,自己去派出所查询立案时,法院会以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确退回,这时,你就可以让法院给你开一份协助调查函,六、查询该被告是否有注册公司、股东或者法人身份如果有以上情况,那么可以委托律师带着相关手续,去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工商内档信息,通过企业登记的工商内档信息就能查询到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如果是通过法院,需要原告向法院法院申请开具协查函,法院同意开局后,将协查函以及2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等信息直接发到相关单位,比如发到派出所户籍科查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发到手机运营商公司查被告手机号实名注册信息等,查询对方信息的工作原告无法自行完成,需要通过法院或者委托律师完成,今天这篇文章将给大家提供解决被告身份信息不明,法院无法立案的办法,大家可以收藏以备不时之需,拿着协助调查函去户籍中心调取被告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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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何依法保障税收制度的有效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合理有序发展1、买方诉请卖方开具发票 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14年1月,甲方惠程公司、乙方光菲公司签订《供货协议书》,约定乙方向甲方供应0号柴油,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收到货款后三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按月总量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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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签署买卖协议后,卖方需携带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4.定契和纳税管理部门确认房屋可交易后,会帮助交易双方办理定契手续,之后买卖双方需按照协议缴纳相关税费,二手房过户流程1.买卖双方资质确认卖方需要确保对房屋有合法的使用权利并确保房屋可上市交易,需要向买方提供房本、身份证等信息,6.贷款问题若买方为贷款按揭买房,则需要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在房屋评估后,会确认买方是否具备还款能力,若没问题,则会将房款打至监管账户,卖方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等资料,而买方则需要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和贷款协议等资料,买卖双方需要签署买卖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房屋位置、面积、价格、成交方式、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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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亲戚或朋友之间的赠与还需要到法定公证处公证后,携带公证证明,户口本、双方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发票以及要过户的车辆,到车管所填写申请表办理即可,二手车交易过户需要准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一副(退牌车辆提供退牌更新证明)、进口车查询单(进口车须提供)、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外地户口,还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2、如果是夫妻间过户,只要带着结婚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发票以及要过户的车辆,到车管所填写申请表办理即可。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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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以恋爱的名义借钱千万注意!别被骗财又骗色!有人说“你的宽容就是对方放纵的理由”,上次的借款还没有还一分钱,随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理由向小丽扑面而来,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多笔记录,合计有20多万元。为了所谓的“面子”,小丽内心也很挣扎,但还是不得不借给小李钱,但每每提及还钱的时间,小李都是一堆借口,“过几天就还给你、生意赚钱了肯定还你、等我出差回来就还钱......” 这些搪塞的理由小丽都听了无数遍,碰到小李这种近似耍无赖的行为,她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是无计可施。频繁的争吵和小李的言而无信,让小丽失望透顶,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走向分手的边缘。 有一天下班后,小丽给小李发微信,忽然发现信息发不过去,显示自己已不是对方好友!小丽心里咯噔一下,她顿时感觉不妙,赶紧拨打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声音。 这时,小丽顿时原地慌乱,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居然借完钱就“失踪了”!自己难道真的是被骗了吗?她感到沮丧和绝望,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境,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诉说,只有独自默默忍受。 电话打了半个月,仍然是无法接通。小丽感到非常无助,内心痛苦至极,一方面觉得自己感情受骗,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难道这借出去的20万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对方要回钱呢?在痛苦的挣扎中,小丽没有放弃,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随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帮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专案组核实事实、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开展行动。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贷纠纷,虽然对方给打了欠条,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师以联系到对方父亲作为突破口,仅用3个月,成功和解、案结事了,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当事人对天用律所专业实力和高效办案非常认可,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
每年收费2万与张三“假结婚”,帮忙落户北京!后突发意外去死,可获得120万赔偿,张三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出现要求分割赔偿款及继承遗产,法院未认可孩子是继承人。 法律没有假结婚一说,领了结婚证就是真夫妻,有权利按法律规定继承遗产。 为了减损,我们查到对方张三名下有购房并有按揭款,银行是邮政储蓄,法官给开了调查令,大家猜猜能查出哪些信息?
起诉没有被告信息怎么办?对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具有24年审判经验的专家顾问,帮你解决要账难题!已帮助20000+客户要回28.7亿欠款!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