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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居住权的房屋是指业主根据房屋的性能实际使用房屋,业主可以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不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一种有益的物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建立房屋居住权,可以是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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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那么民法典中婚前房产居住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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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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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依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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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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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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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房屋是孩子所有的,抚养人对子女进行抚养取,即使没有设立居住权的,抚养人享有居住权。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本条原则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形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孩子的父亲。那么民法典孩子抚养权有居住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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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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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订立租赁合同不能直接产生居住权。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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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那么没有时间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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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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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可以永久有居住权吗_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一、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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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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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像案件中王先生和李女士,为了保障刚满一岁的女儿居有定所,两人协议离婚时为女儿约定了居住权,且设定了期限,这项权利自登记便生效,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登记了的居住权人对其权利范围内的房屋,有占有、使用,不受所有权人干涉的权利,虽然设定的居住权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可以享有居住的权利,该项权利不可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后,房屋可以正常出售、转让、抵押、继承,其它权利人如买房人、继承人等后权利人必须尊重在先居住权的事实,无权要求居住权人搬离,部分夫妻离婚后为保障孩子居有定所,通常会在离婚协议中为未成年子女约定居住权。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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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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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了居住权。该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后续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应当根据公正司法的需要,重新设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处理规则,同时对该种居住权相关问题的处理作出直接明确的规定,以规范全国法院的法律适用,使当事人基本相同的情况能够得到大体相同的司法待遇。那么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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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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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扶养纠纷所做出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要量扶养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则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时亦不免除其应当继续承担的扶养义务。那么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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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法设立的居住权受法律保护。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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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法律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正常的保护,但同时也会防止一方借婚前个人财产之名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民法典中老公婚前房屋产离婚后是否享有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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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那么民法典中监护人是否有房屋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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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起诉孩子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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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以夫妻离婚后,协商将房屋赠与子女的,父母对子女房屋享有居住权。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那么民法典中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有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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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_居住权转让法律是否允许
内容: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随意转让出租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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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转让房屋的居住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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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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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后房子居住权_民法典离婚后能取消居住权吗
内容: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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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离婚的时候,最好要协商好财产分割的方案。如果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则不列入财产分割的项目。关于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怎么解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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