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不能。房子已经抵押,房产证原件通常是由债权人保管,房子也不能买卖、转让、变更等等,房产证加名字等于是房产证变更,而公证处公证是以房产证原件为准,因此房产证加名字是没办法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内容:有抵押物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在同一担保中,存在既有担保人也有担保物的情况。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 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 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 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那么动产抵押和连带担保同时设立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363人收看
-
-
答是可以的。抵押房产过户一般是抵押人和业主协商,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待银行同意变更,则将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以及同意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内容:在涉及抵押权的法律关系中,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享有担保财产变价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虽然所有权仍属于财产所有权人,但这些财产处于被强制状态,在被强制期间,非依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处分该财产。《担保法》禁止以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抵押。由此可知,财产被监管后,当事人没有处理财产的权利,因此被监管的财产不能用来抵押。那么可以被抵押的财产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17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形式,变更应遵循物权变动公示原则进行控制,并只能向公众展示其权利状态。由于登记制度符合现代经济的需要,故逐步成为抵押公示的最主要形式。抵押权的公示方法便是在设置抵押权的土地上对抵押权的存在作出标记。以权利证书转移的担保表现为良种形式:一是抵押证券制度,为了强化抵押权的流动性,设有抵押证券制度,依此制度,抵押权人以持有抵押证券的方式对抵押权进行表彰,抵押证券持有人即被推定为抵押权人的享有者。那么抵押物的抵押权及抵押公示方式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76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答该房产权人拖欠了别人的帐没有及时还钱,债主起诉到法院被法院冻结查封该人名下的任何财产及不动产。 这个很正常的,如果要解冻解封必须先把欠款还完法院才会解除。法院查封任何财产及不动产是无需通知任何人的,一般在查档的时候才会知道被查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内容:房产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1、使用房产抵押需要以借款人名义来贷款,若房产是属于第三人共有的话,则需在抵押时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贷款的声明书,否则贷款无效。也就是说房子如果是处于按揭状态中,那么该房产抵押权就在银行手中,虽然借款人拥有使用权,但却不具备完全产权,因此不能再次申请抵押。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那么如何将房产抵押给个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68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立法过程中,有人提出,浮动抵押应当由公证机构办理登记。而且现行担保法规定,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抵押登记部门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此物权法规定在抵押人住所地办理浮动抵押登记。但是,考虑到浮动抵押的标的是现有的和将有的动产,抵押财产处于不确定状态,债权人同意接受浮动抵押往往是基于对抵押人的信任,如果强制浮动抵押登记,规定不登记抵押权不生效力,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便,也会增加抵押人的费用。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浮动抵押权人还是应当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动产浮动抵押登记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40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 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应该说,对这种动产进行专门的抵押登记,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比较便于第三人掌握。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 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动产抵押登记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58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答房屋现在可以交付使用了吗?这个房产是否是你的唯一房产
-
内容: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问,抵押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的,其有可能被拍卖或者变卖。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间,债务人、抵押人有可能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168人收看
-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相信大家对住房抵押贷款并不陌生,随着住房按揭贷款在民间的普及。对于住房抵押贷款而言,房地产能否顺利抵押,引起了众多借款人的关注,住房按揭贷款非常方便,那么哪些房子不能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呢?尚未达到五年期的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不具备房产抵押贷款交易权的,名为小产权或乡产权实为无产权。部分已购公房由于此类房产权属尚属于较为模糊的状态,故出于信贷风险及变现能力考虑,所以无法抵押房产申请贷款。提前明晰抵押物条件,是成功贷款的先决保障。那么哪些房子不能申请抵押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46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一)动产抵押范围包括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必须进行过户登记。对其自可象不动产那样可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应该说,对这种动产进行专门的抵押登记,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比较便于第三人掌握。因此,此类动产不应允许单独设立抵押,但可与企业其他财产一并设立浮动担保。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那么动产抵押中的担保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63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答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内容:还处于抵押登记状态当中的二手车,最好不要随意购买。我国法律《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因此在购车时,若卖方不能出具完整手续,消费者应特别警惕。那么在我国抵押车手续齐全能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90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也就是说,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致。最高额抵押中的债务清偿期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本法采纳了第二种做法,明确规定,没有约定确定债权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55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可以。房屋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但需要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人同意,注销抵押登记后,房产证可以更名。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内容:在购买抵押车时,最重要的首先要问清楚这辆抵押车是什么原因抵押的,如果是网上的盗抢车辆和租赁车辆,公安机关一般会介入。非全款抵押车是指这车还处于车管所及银行抵押状态,车主私自把这样的车进行买卖,这样的车不能购买,并且违法。抵押车的来源渠道分两种:一种是通过国家认可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里直接出来的,一种是民间金融公司借款质押。抵押车可以正常通过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而且保险受益人是持有车辆使用权的车主,购买和理赔流程和正常二手车无异。因为新车主只持有抵押车的使用权,所以购买抵押车手续环节是重中之重。那么抵押状态的车担保公司可以出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33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答可以。房屋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但需要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人同意,注销抵押登记后,房产证可以更名。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内容:此时抵押也会自动解除,债务关系就终止了,抵押状态自然就解除了。抵押车拍卖的合法正规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抵押车的购买是无法申请过后的,不过抵押车辆的保险以及年审等问题都是能够正常进行,这一点购买者无需担心。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来债权转让的车可以买,但是一定要注意其中的风险。那么抵押到期的车能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12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内容:房地产交易在我国处于活跃状态,一部分是刚性需求导致大量购房,另一部分是资金短缺,需要出售房屋抵押,我们的住房抵押贷款也可以理解为房地产抵押贷款,那么个人不动产抵押的登记程序是什么呢?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那么个人不动产抵押的登记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334人收看
-
-
内容: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在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人所要承担的不再是担保责任,而是缔约过失责任。那么抵押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66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