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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一般先由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管可以个人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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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工地干活受伤_民工没签劳动合同出了工伤
内容: 工地受伤,其实伤者通常和建筑公司或者劳务公司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额,伤者其实是和包工头建立了雇佣关系或者说是劳务关系,但是国家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农民工,那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及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文件,要求对这一类特殊工伤也给予认定工伤,所以不必要无底线地退让私了。
张旭律师
2022.09.0732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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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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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解析:一般工伤事故只需对伤者进行工伤保险理赔以及支付伤残补助金。重伤一人尚不构成安全生产事故罪,不会受到处罚。除非其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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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人在工地工作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申请书、诊断证明等的材料,那么建筑工地工伤事故多长时间时间算工伤?大律网律师顾问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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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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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社保的重要性,事实上,缴纳社保有很多好处,你可以在年老时领取养老金(只要你已经缴纳了15年以上的社会保障),失业时可以领取两年的失业救济金,工伤赔偿金,生病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障,甚至可以在买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建筑工地交社保要多少年?
赵金保律师
2021.10.2235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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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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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法律主观:劳动者在工地受伤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5、工地上干活受伤的赔偿流程如下:报告单位:在发生工伤后,工人应该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安排就医,3、在建筑工地干活受伤的赔偿方式:如果属于工伤的,可以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1、在建筑工地干活受伤的赔偿方式:如果属于工伤的,可以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任冰峰律师
2023.10.1339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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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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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相关知识解读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那么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相关知识解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341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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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地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康复费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的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具体规定;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每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还应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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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地死亡事故处罚规定是进行行政罚款,这样的一种行政罚款,它主要是针对工厂环境问题,可能会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建筑领域是安全事故多发领域,施工企业遇到安全事故特别是发生伤残、死亡后果的事故后,如果处置不当,会引发上访、停工等群体性事件,会严重影响施工顺利进行。这类纠纷一般通过三种渠道解决,一是较为常见的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协商解决,二是法院人身伤害赔偿诉讼;三是劳动部门工伤认定仲裁。那么建筑工地死人怎样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915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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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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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单位有购买社会保险,则工伤治疗的大部分费用由社保出.如果没有买,治疗费用由单位出。由于这3个月不能上班,单位应该发这3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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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地人死亡要根据具体的原因来确定具体找哪一个部门,建筑工地意外死亡的责任承担问题需要经过调查以后才能确定,如果是工伤事故的话,就应该是建筑单位的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建筑工地上的工程如果存在一些身体方面的伤害或者是导致人员死亡的话,那么必须要找到相应的责任主体。那么建筑工地人死亡找哪个部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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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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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地是高危险作业,极易发生伤亡事故,农民工维权一直是个河清难俟的问题。那么,建筑工地社保赔付标准是什么?农民工因工受伤的赔偿标准和项目与一般职工受伤的工伤待遇是一样。
刘晓红律师
2021.10.2556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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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工地受伤,右腿三根筋砸断,想咨询下整个赔付流程, 目前状况是: 1. 没有缴纳意外险及工伤险,2.在医院看病期间叫老板过来付的治疗费用,大概七万五左右,3.护工的钱目前也是老板在出,老板说让出院后在工地养伤,也好有人照顾, 目前,老板的态度是很愿意承担起责任的,但是没有提及停工期间的薪酬补偿及赔付问题,工作的待遇是230一天,不工作没有工资,想咨询下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种情况应该能拿到多少赔付,以及怎么和老板开口协商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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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办理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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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伤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证据包含什么
杨一凡律师
2023.04.182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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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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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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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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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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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建筑工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果确定系工伤事故的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级至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金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死亡后应当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赔偿其亲属各项费用。那么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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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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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工程转包发生工伤应当通过雇佣人身伤害赔偿程序来处理,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建筑工地没有合同,工伤可以找总公司赔偿吗1、劳务分包中发生工伤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如果工伤职工在分包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但是分包单位找不到或者无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那么工伤职工可以向总包单位进行工伤赔偿申请,分包后工人受伤谁负责1、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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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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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地死亡赔偿首先,要弄清楚用工性质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死亡的赔偿主要看死者的户口类别!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那么建筑工地死亡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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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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