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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将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等列为单独或者合计持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事由。具体到本案,因李杰自2012年11月起不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导致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无法继续,公司的存续势必造成股东重大损失,且其与刘梅之间的矛盾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符合上述规定的公司解散情形,刘梅所持股份超过公司表决权股份的百分之十以上,可以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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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行清算,法院受理后,清算程序由法院组织。那么公司解散进行债务清算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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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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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那么公司解散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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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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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具体条件包括:1、公司陷入僵局,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4、起诉主体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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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足额出资是公司股东应尽的法定义务,即使拖欠至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也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应该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债权人何时可要求股东还公司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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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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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一般要以公司为被告。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因此,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要以公司为被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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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条件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是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基石。但是,如果出现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损害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法律也规定了例外原则,即在不撤销公司情况下,要求公司的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这就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适用的条件包括:法人人格合法存在;股东实施了不正当或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滥用行为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在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适用。例如,控制股东在公司债台高筑之时,往往通过抽逃资金或解散该公司或宣告该公司破产的方式,使公司债权人得不到清偿。那么股东可以作为公司债权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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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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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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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公司停业未破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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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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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没有规定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因为公司解散是公司存续重大事项,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三种情形属于公司自愿解散。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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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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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无论那种方式解散,需占表决权25%的股东指可以提出解散的议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大股东无权决定解散事宜。解散并注销公司要按公司章程,一般要全体股东都同意才行,大股东私自解散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通过起诉或者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也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对方转让其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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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均无权请求解散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同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有关证据。公司解散后已经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权人或者股东以其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那么债权人能否要求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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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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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控制股东在公司债台高筑之时,往往通过抽逃资金或解散该公司或宣告该公司破产的方式,使公司债权人得不到清偿。那么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债权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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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有权申请解散公司,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
3、由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
4、需向法院申请。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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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该解散;第183条:公司吊销营业执照解散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十五日内清算。公司恶意注销就更加好办了 根据公司法184条的规定,股东清算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进行通知义务,未经通知即公告的话术语表一种恶意逃避债务的常见手段,主观上存在明显的故意,此时便是恶意注销。因此,只要股东承诺公司的清偿债务连带责任,依照该承诺,法院可以判令其直接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公司欠款如何追偿法人和股东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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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因公司合并、分立等事宜需要解散的,须经过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才能解散,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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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注销、解散后,股东存在过错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内容: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的人格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公司吊销、注销、解散后,股东存在过错是否承担公司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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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主体资格)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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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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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那么公司解散个人财产是否能做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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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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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最近3年未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且无其他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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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公司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债务律师在接受甲公司的委托后,对乙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进行了调查,查阅了内档,了解到乙公司已经依法解散,但是乙公司的两名股东在公司注销时都签了保洁单,承诺乙公司的一切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那么公司解散后债务没清算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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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因公司合并、分立等事宜需要解散的,须经过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才能解散,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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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那么股东请求解散公司债务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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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法定条件下,股东可以要求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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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以及不进行清算的股东要承担哪些责任?
内容:不进行清算的股东要承担哪些责任1、清算责任,指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未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实施清算而应承担的强制履行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因此,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对债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清算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以及不进行清算的股东要承担哪些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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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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