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可以找到股东章程?

2021.11.26 17: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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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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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公司章程需要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相关部门调取查询。公司章程的作用,一般有以下的两点:1、公司章程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2、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了法律有规定的外,一般都是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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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一般来说是需要通过股东会议,才能够变更公司章程,因为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股东优先购买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股东优先购买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内容: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发生的股权转让一般要排除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适用,除非公司章程对此有特别规定。夫妻财产涉及股权分割时可以类推适用股权继承原理。法国《商事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通过继承或在夫妻之间清算共同财产时自由转移,并在夫妻之间以及直系亲属之间自由转让。我国《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股东优先购买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63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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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会决议章程不一致的解决办法是,首先违反了公司的章程,应当撤销决议,分析事情可以考虑重新决议。之后可以进行章程的修正,制定科学合法的、富有前瞻性的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大股东增资扩股稀释小股东股权,大股东增资需要小股东同意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大股东增资扩股稀释小股东股权,大股东增资需要小股东同意吗

    内容:根据律临网查询得知,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定向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稀释股权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吗1、法律分析: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2、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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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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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产生股东会决议,不是由董事会决定的。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都是由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公司法人变更属于股东会的法定职权,不能由公司章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清偿责任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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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清偿责任吗?

    内容: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但是,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另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是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那么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清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40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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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公司章程需要三分之二的股东通过。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

    内容:《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那么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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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32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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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会决议有错误是否影响决议合同效力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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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股东会决议有错误是否影响决议合同效力

    内容: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六修改的章程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七伪造签名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无效。那么股东会决议有错误是否影响决议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3.0212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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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改变公司章程,必须有超过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要公司盖章,因此不需要公司股东在章程修正案上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呢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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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呢

    内容: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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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285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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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章程需要股东盖章。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的全体股东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即生效。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允许股东内部部分转让股权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允许股东内部部分转让股权吗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是: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对 有限责任公司 而言,《 公司法 》第72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只要是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规定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则另当别议,只要是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规定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则另当别议。

    郭铭芝律师
    2023.12.1234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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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是: “全体股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公司股东表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公司股东表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公司股东决议的效力是怎样的1、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法律主观: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2、法律分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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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153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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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章程伪造股东签字,已经构成了一定的诈骗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伪造股东的签名实施一些诈骗活动的,并且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的,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从民事上讲,伪造股东签字,是未经他人同意代理他人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公司章程与股东个人婚姻家事事务有关系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公司章程与股东个人婚姻家事事务有关系吗?

    内容:小张的律师朋友提醒说,公司章程与股东个人的婚姻家庭与继承都有密切的关系是有一定道理的。比如:1、公司章程可以明确确定,小张与太太二个人的持股比例就是财产约定,以后二个人在发生婚姻变化时,对于公司股权的权利要求,就是按照目前的持股比例来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虽然公司法规定,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股东资格。但公司法也允许公司章程有例外规定。那么公司章程与股东个人婚姻家事事务有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221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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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提名权与提案权的关系如何界定,公司章程能否限制股东提案权或者提名权 您好,公司章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约定,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请查看我详细资料的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内容: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继承股权吗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法律分析: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翁玉素律师
    2023.12.1321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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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隐名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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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隐名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内容:隐名股东显名的诉讼解决办法可以双方协议对隐名股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可以双方协议对隐名股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1、第若你正打算成为一家公司的隐名股东,那么一定要注意一下事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隐名股东可与显名股东签订合同,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且享受投资权益,以显名股东的名义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公司章程上进行记载,可以书写起诉书到法院直接办理诉讼,隐名股东可以合法的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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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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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权人请求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应具备的条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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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公司债权人请求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应具备的条件

    内容:2、责任范围,以股东未实缴的出资金额为限对于出资期限尚未到期的股东其并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要求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时股东除了应缴纳剩余出资额以外不应承担逾期出资等其他责任。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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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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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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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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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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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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