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书签过之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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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事项达成协议,从而撤回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一种诉讼制度,什么是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一种诉讼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事项达成协议,从而撤回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一种诉讼制度,在刑事和解过程中,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以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和法院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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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被害人意见被害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对此案件的发生表示强烈谴责,但在调解协议方案中愿意对犯罪人给予宽恕,三、犯罪人认罪态度在经过合法调解后,犯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对自己的罪行表示认罪悔罪,并且已经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刑事谅解书模板刑事谅解书是指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通过调解等方式达成和解,犯罪人在达成和解后,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判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代理人意见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是由双方协商委托的,代理人认可调解协议方案,愿意履行委托代理人职责,四、调解协议方案1.犯罪人督促孩子积极求学,提高文化层次,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犯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因为(犯罪事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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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治安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等情形,可以调解处理,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1、刑事和解的适用应该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主观条件: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和解出于双方自愿。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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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谓的追诉期限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过了追诉期限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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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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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律规定,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 刑事犯罪 ,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可以组织进行调解或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根据法律规定,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可以组织进行调解或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 ...。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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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院可以 ...。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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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祸致人死亡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把人撞死,怎么就不被坐牢,承担刑事责任呢?这其实要考虑交通事故刑事责任负担的问题。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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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走私武器弹药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51条犯本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5、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6、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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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双方轻伤同意和解是否不追究刑事,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律法规,刑事诉讼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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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除自诉案件以外,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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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违规制造枪支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1、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指的是违反国家枪支弹药管理法规,私自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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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肇事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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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适用范围不同再说说哪些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哪些案件适用刑事谅解和刑事调解&mdash,(2)刑事谅解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刑事和解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案件)、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类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一、量刑从宽幅度不同先说大家最关心的区别:量刑从宽幅度&mdash。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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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进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中的刑事和解协议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提出追究责任或索赔请求,乙方放弃向公安机关要求治安处罚或向法院起诉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的权利。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的相关问题,一般需要看是否构成伤残。今收到关于交通事故及故意伤害事件的赔偿款元(大写元)。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中的刑事和解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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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律师帮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和解离婚,法院出具调解书,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再婚夫妻相对来说更需要多理解与包容对方,一旦产生矛盾,不要一时冲动,多理性分析与思考。如果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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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