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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确属自己签字确认,很可能需要还款本息。钱给谁使用了再向谁追偿。事情过去比较久了,看一下钱的用途与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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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与注意事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与注意事项
内容:作为贷款担保人,在一定的情况下,根据不同情况,保证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责任、赔偿责任。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与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建议应在担保合同上写明,只有当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实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你才履行担保责任。近年来,随着信用社贷款风险防范意识的进一步加强,贷款内控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担保贷款在贷款构成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高,成为信用社防范贷款的一种最主要手段。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与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040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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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自建房贷款条件是:1、所建住房仅限于大、中城市城区或县市政府所在建制镇城区,或省级政府认定的重点城镇;2、建房所占用土地用以出让方式取得,借款人已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已以借款人个人名义独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3、土地出让时间不超过2年;4、自建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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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
内容: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那么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012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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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村信用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办理农村信用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若名下有房产,且房产产权明晰,在有资金需求时,可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当您需要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时,首先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否则以下的步骤都是不能开展的。那么办理农村信用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076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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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是: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等。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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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用自己家农村宅基地贷款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样用自己家农村宅基地贷款
内容:需要什么手续才可以用农村宅基地贷款?第六条贷款人应当统筹考虑借款人信用状况、借款需求与偿还能力、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价值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抵押率和实际贷款额度。第八条 贷款人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年龄、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还款能力和用于抵押的农民住房及宅基地状况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贷款期限。第九条 借贷双方可采取委托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贷款人自评估或者双方协商等方式,公平、公正、客观地确定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之外不得另外或变相增加其它借款费用。那么怎样用自己家农村宅基地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37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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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各地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是独立的,贷款利率都是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参照,再结合自身情况决定的,不同的贷款产品利率不同。各地农村商业银行针对客户的不同贷款需求有提供多种贷款业务,如信用贷、抵押贷、房屋按揭贷等,贷款利率一般会结合贷款人资信条件,在央行基准利率上下浮动0-30%,以实际下款利率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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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股权质押贷款的制约因素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股权质押贷款的制约因素是什么
内容:金融机构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完善,逐步建立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信贷管理体制,提高对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担保所产生风险的评估、防范与控制能力。那么农村股权质押贷款的制约因素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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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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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农村合作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农村合作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内容: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社员贷款的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户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必须在信用社的服务辖区内;☆ 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那么法律规定农村合作社贷款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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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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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怎么贷款购买房屋?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村人怎么贷款购买房屋?
内容:对于那些想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农村人,首先得保证自己是有收入来源的,这样银行才会有理由相信在借贷之后,该主体可以按照带贷款合同,偿还债务,对于那些提交的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满足借贷的条件的情形,其贷款请求一般是不会被审批的。那么农村人怎么贷款购买房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103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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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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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村房屋可以抵押贷款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19年农村房屋可以抵押贷款吗?
内容: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那么2019年农村房屋可以抵押贷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049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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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内容: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有效的住址证明4、稳定的收入证明农村信用社逐渐发展,不管是大城市还是农村等地方我们都能看到,它的存在缓解了资金的短缺紧张,所以很多人选择贷款,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条件可能和其他机构不同,但是同样还是要满足基本的条件才能进行贷款的。那么在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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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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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村土地可以贷款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19年农村土地可以贷款吗
内容: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那么2019年农村土地可以贷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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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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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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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小额贷款流程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我国农村小额贷款流程有哪些
内容:放款金额根据经营规模、还款能力而定,最高可贷款5万元。那么在我国农村小额贷款流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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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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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效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效力
内容:首先,农村房屋抵押效力的认定认为农村房屋抵押无效。根据《担保法》对于房屋抵押的规定,以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而农村房屋所占用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是《担保法》明文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之一。同理,用农村房屋抵押,设置他项权利以及抵押权的实现,实际上也仅是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变更,并没有剥夺所有权。那么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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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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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及防范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村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及防范
内容: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贷款担保人的。那么针对农村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要求呢以及注意事项呢?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贷款人的财产,余款向担保人追索;后者银行可以根据贷款人和担保人追款的难易程度来选择追款对象。所以说,做贷款担保人风险不相同,责任与义务也有所区别。再者要摸清贷款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贷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财产与贷款数额相差较大,或者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那么农村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及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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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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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是多少?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四川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是多少?
内容:一般农村信用社的利率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之上往下调整,范围一般在0.9%~2.0%,这就体现了国家政策对于农民的优惠了。四川农村信用社贷款中以一年期贷款为例,浮动后的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利率则为4.68%~10.53%。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利率对于入股社员是有着一定优惠的,具体优惠标准大家请咨询农信社柜员或客服。那么四川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49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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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一亩地能贷款多少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农村一亩地能贷款多少
内容:农村一亩地具体能贷多少款,主要根据土地的价值来衡量,当地土地出租的市场行情可核算出贷款的金额,因此每块地的贷款金额都不一样,每亩地的可贷款金额基本上在3000-15000元左右,具体的还需要银行的人员来实地估值。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并不是所有的农业用地都允许随意对外进行贷款的,至于说一亩地能贷款多少钱这更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因为将来银行收不回贷款额的话,国家不会为此背负偿还义务的。而且除了农用地的市场价格之外,银行对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也会进行考察。那么在农村一亩地能贷款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021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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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32评论 -
帮助客户拿到工程款的那一刻,感觉所有的努力都是有价值的,15年的新农村改造工程,工程已经多次被覆盖整修,工程量无法确认?不认可张总实际施工人身份?看天用律所如果帮你化解纠纷?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27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402评论 -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7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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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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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40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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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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