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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

王熙律师2021.09.10160人阅读
导读:

合同签订后,如果感觉不满意可以终止合同,但是,终止合同也是有条件和方法的,那么?合同终止的方式小编带你了解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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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终止的流程如下:1、一方当事人实施一定的行为,使合同终止;2、及时通知另一方;3、由当事人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协助、保密等义务;4、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权利义务终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什么

    内容: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有法定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债务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不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性质决定合同是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可能永恒存在,有着从设立到终止的过程。《合同法》第411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当事人订立合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至时,合同终止。合同履行的终止并不消灭当事人因此所应承担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那么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3011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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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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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终止的原因具体如下: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保护婚前个人财产的几种方式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保护婚前个人财产的几种方式是什么

    内容:保护婚前个人财产的几种方式是什么1、婚前财产公证2、签订婚前协议3、保存好个人婚前财产的证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保护婚前个人财产的几种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54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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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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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方式有:1、双方自由协商的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2、招标投标的方式,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终止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终止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

    内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那么终止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333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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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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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即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依法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未经变更擅自更改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内容: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姚平律师
    2022.03.24101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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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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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终止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履行完毕的;2、合同相互抵销的;3、债权人免除债务的;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5、合同的权利义务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约束。合同终止的主要情形是合同解除、债务抵销、提存。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性的,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那么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326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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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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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终止违约金计算方式是由合同双方约定确定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互换承包地纠纷的担责方式,是指互换承包地合同的当事人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责任人应该承担责任的方法。在纠纷处理中,应该根据具体案情研究具体担责的方法,只要能够达到息事宁人,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三者利益,都是可行的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31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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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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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终止的效力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合同终止的效力是什么

    内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那么合同终止的效力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3012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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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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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什么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内容: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有法定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债务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不必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法》第411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那么什么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061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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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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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后果不同,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停止履行,并不溯及既往,而合同终止的效力是终止履行,效力及于以往;2、产生条件不同,合同解除是因违约、法定或约定事由达成而产生,合同终止一般是因合同履行完毕、债务免除等事由而产生;3、其他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合同效力的有效构成要件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合同效力的有效构成要件是什么

    内容: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由发生争议的当事人自己来确认合同无效还是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审理或仲裁或者请求其他主体以仲裁人的身份确认合同无效都是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那么合同效力的有效构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3.0259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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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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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及合同终止的区别表现为:1、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包含合同解除的情形,范围更广;2、依据不同,合同解除的依据是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合同终止的依据合法定或者是事先约定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是什么意思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是什么意思

    内容: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那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817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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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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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包括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包括什么

    内容: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那么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8101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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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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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案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合同纠纷案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内容: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判,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纠纷选择仲裁,需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诉讼,是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

    吴梦云律师
    2022.03.2562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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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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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因此,尽管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都是终止合同关系的方式,但二者在适用情形、法律效力、权利专属和发生条件等方面还是存在着较大差异,需要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区分和选择,终止方式不同合同终止通常是通过法律约定、协商一致或合同期满等方式实现的,而合同解除则是在合同存在问题或一方违约的情况下,通过行为或法律程序来解除合同,解除原因不同合同终止一般是在合同期满、合同目的实现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合同解除通常是由于合同违约、发生纠纷或法定解除条件的存在而引起的,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迟延履行、违约行为等等,这时候当事人可能需要采取某些措施,以使合同关系得到终止,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两种常见的终止合同的方式,虽然它们都可以终止合同关系,但它们在适用情形、法律效力、权利专属和发生条件方面都存在差异,解除顺序不同在一些情况下,合同解除可能需要先发生,然后才能进行合同终止。

    崔玉君律师
    2023.07.0557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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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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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管合同的终止原因如下:1、因双方协议而终止,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自愿终止;2、因履行而终止;3、因抵销而终止;4、因提存而终止,保管方将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后,认定保管方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内容:关于南京贷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个人或者企业提供担保的方式是什么?南京贷款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那么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07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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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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