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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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过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没过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内容:总之,试用期未通过被辞退是否应该得到赔偿取决于雇佣关系的性质和雇主的解除雇佣行为是否合法,如果雇佣关系是试用期,雇主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行使了解除权,员工一般没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雇主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未通过被辞退是否应该得到赔偿试用期是雇佣关系中的一种基础形式,通常用于评估员工的表现和适合度,但是,如果雇主的解除雇佣关系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例如涉及性别歧视、性骚扰、违约等,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崔玉君律师2023.06.2572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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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作终止合同协议,如何合法终止合作协议
许瑞林律师
双方合作终止合同协议,如何合法终止合作协议
内容:合法终止合作协议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需要注意符合法律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据、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遵守保密协议等方面的问题,在终止合作协议前,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双方往来的邮件、聊天记录等,本文将详细介绍双方合作终止合同协议的相关问题,包括分歧化解、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在终止合作协议时,可能会存在争议,这时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在终止合作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提前与对方协商。
许瑞林律师2023.12.1123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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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寻找证据主张自己从哪天开始正式工作的作为应当发放工资的依据,并且在合同约定期限应当转正。可以到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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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试用期半年是否合法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签合同试用期半年是否合法
内容: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注明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赵金保律师2022.03.2720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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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合同签3年试用期6个月是合法的。法律规定,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没有超过这个限制,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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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内容:科技公司以宋某有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苏州中院审理认为,元某作为公司软件工程师,在试用期内出现多次未能准确理解且未及时完成公司交办工作任务的情形,电脑公司对元某试用期考核作出不能胜任的判断,法院予以尊重,宋某表示不服,认为自己几次迟到是因为堵车,打瞌睡也是正常生理反应,更何况,当时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里,并没有把这些瑕疵列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完全是&ldquo。
张旭律师2023.07.0633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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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工资是有效的,但是该合同存在瑕疵,需要进行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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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合同是否有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试用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约定的试用期间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标的物的特殊买卖合同。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试用产品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成本消耗经济指标,但《钢丸试用协议》是当事人合意,其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等禁止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本案中被告是否存在非试用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非试用行为是指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等行为,而原告对此未向本院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存有上述行为;故原告该项要求被告按试用合同约定价格给付货款的理由不成立。那么试用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2369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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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试用期没有工资这肯定是违法行为。您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进行举报和投诉。还不能解决的,就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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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试用期合同,赔员工双倍工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签试用期合同,赔员工双倍工资
内容:山东潍坊市近日一企业被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赔付试用期未得到工资的张某双倍工资1800元。近日,经当地劳动部门调解,潍坊市民张某终于拿到在一家公司试用期时的工资。据了解,今年3月,张某应聘到潍坊一家公司上班,双方口头协商每月工资900元,张某自到该公司起就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以前一个月为试用期为由告知张某等等再说。一个月后,张某被辞退。张某认为该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公司诉至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那么未签试用期合同,赔员工双倍工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0757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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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增加房屋折旧费合法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房合同增加房屋折旧费合法吗?
内容:租房合同增加房屋折旧费合法吗?
任冰峰律师2023.04.2018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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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试用期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通常是合法的。试用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限制,并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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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管是用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的次数限制为一次,是考虑到劳动者的人品和基本能,试用一次即可了解,无需再次试用。而现实中分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等变动和再招用的机会,多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1274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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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只签订试用期协议是不合法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所以如果是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相关约定的,则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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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内容:不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新员工需要在试用期内签订合同。
于海明律师2023.05.093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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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内容: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11105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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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工作几天就要给几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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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调动岗位的规定_工伤期间申请岗位调动是否合法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伤职工调动岗位的规定_工伤期间申请岗位调动是否合法
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伤期间申请岗位调动是否合法如果是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要申请调动岗位的,必须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合法;如果是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要调整岗位的,则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邢颖律师2022.05.08558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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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具体多久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试用期具体多久
内容: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王熙律师2022.05.05300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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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存在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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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_如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_如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并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如何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2、劳动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龙珊律师2022.05.07312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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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背付款合同合法么(背靠背付款合同怎么写)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背靠背付款合同合法么(背靠背付款合同怎么写)
内容:背靠背条款一般是指有偿合同中,约定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以其获得在其他合同中某第三方的款项作为其支付本合同款项之前提条件的条款,背靠背条款一般是指,合同中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在合同中设置的,以其在和第三人的相关合同中,收到相关款项作为其支付本合同相关款项的前提条件的条款,总承包商在合同中设置背靠背条款限制分包付款时,通常只是在合同中设置以收到发包人工程款为前提,合同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背靠背条款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对自身的合法民事权益的处置,其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有关合同效力规定的应为有效。
张旭律师2024.01.0360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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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638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339评论 -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林艳英 587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53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00评论 -
挂靠经营会带来哪些风险隐患? 一、合同无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挂靠经营拿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对方知晓挂靠经营事实,就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这样的情况下,挂靠方就会因此拿不到费用,最终无法创造业绩和利润。 二、行政处罚。一般来说,个人或企事业想要开展经营,是需要依据要求获取经营资格的。挂靠营业执照的方式,属于是投机取巧的行为,一般被发现就会面临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三、事故责任。因为挂靠经营,是为了减少人员、资产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业务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挂靠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不合法的,同时挂靠经营还会为后续生产经营埋下很多风险隐患。
段建国 448评论 -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1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