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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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离婚后首套房认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2离婚后首套房认定
内容:离婚后首套房认定一新征信下离婚后首套房认定1离婚前夫妻双方并没有房贷记录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并没有房子或房贷记录那么与配偶离婚以后只要能够符合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就可以贷款买房。再次申请时离婚后的双方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或者是多套房那么就无法获得低首付甚至无法申请房贷。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那么2022离婚后首套房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275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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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住房抵押贷款的效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住房抵押贷款的效力
内容:房屋抵押权效力的确定是房屋抵押权的核心内容,那么如何确定住房抵押贷款的效力呢?对此,依《担保法》第47条规定,从抵押权行使之日起,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房屋的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抵押权的效力不及该孳息。那么如何认定住房抵押贷款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56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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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认定贷款首套房的方式是:名下没有住房,贷款买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名下有一套住房,过户后再次买房没有贷款的认定为首套房。首套房的购房者应当年满18周岁,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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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
内容:但是,依据我国有关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定,从事商业贷款业务的,只能是依法设立,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第一种观点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的效力需区别对待。故应当区别对待城市和农村的小微企业;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在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进行审查等,以此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此分别作出裁决。基于上述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对外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应归于无效。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971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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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无权一个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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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套房的贷款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深圳二套房的贷款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深圳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驱地,其经济发展和人口数量可想而知,所以,深圳对于二套房的信贷政策要求也是非常的严格。那么深圳二套房的贷款政策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034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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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首套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内容:《首次购房(查阅)证明告知单》明确,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契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首付;对个人首次购买第一套房将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20%, 利率: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等。一是降低了银行执行的优惠贷款利率。新政实施后,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最低只需支付两成的首付款。那么首套房贷款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046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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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何为"二套房":卖现房再贷款买房仍算二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详解何为"二套房":卖现房再贷款买房仍算二套
内容:首套房卖了,再买也是二套房“二套房”也限住了改善性住房 但首次用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近日,国务院出四重拳抑制高房价,其中,二套房首付不能低于50%,这势必会加重二套房购买的负担。市民徐先生打算将房子卖了再贷款买套房,咨询银行时,银行表示“再买房还算二套房”。据了解,对于何为二套房,今年1月份,国务院下发的通知中进行了明确:只要利用过贷款买房,再次贷款买房就算二套房,并将以“家庭”为单位严格认定。济南市一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银行认定二套房只认征信系统,公积金贷款也属于贷款,再贷款买房,会被认定为二套房。那么详解何为"二套房":卖现房再贷款买房仍算二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0265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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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收不回来损失该如何认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银行贷款收不回来损失该如何认定
内容: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1、专项准备金专项准备金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根据其内在损失程度或历史损失概率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那么银行贷款收不回来损失该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46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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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款政策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二套房贷款政策有哪些
内容: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二套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二套自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二套自住房贷款的利率。总而言之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央行了规定二套房贷款政策二套房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二套房低首付比例为20%。
陈宗琼律师2022.03.0362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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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二套房认定标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积金二套房认定标准
内容: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简称二套房,其是指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那么公积金二套房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0110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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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一般不影响,可能对公职的政审方面有影响,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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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二套房都变丈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买二套房都变丈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内容:假离婚买二套房都变丈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那么假离婚买二套房都变丈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140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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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购买按揭贷款房如何认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婚前购买按揭贷款房如何认定
内容: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购买按揭贷款房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149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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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银行贷款损失以及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银行贷款损失以及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
内容:如何认定银行贷款损失贷款风险的过程实质上是银行对贷款预期损失的认定过程,也是对贷款实际价值的评估过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对贷款预期损失的抵补。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1、专项准备金专项准备金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根据其内在损失程度或历史损失概率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那么如何认定银行贷款损失以及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79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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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内容: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那么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0180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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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之间的认定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之间的认定区别
内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之间的认定区别对于合法取得的贷款,没有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应属于贷款纠纷。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之间的认定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964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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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二套房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内容:三、其他购房方式和建议对于想购买二套房的购房者,虽然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仍然有其他购房方式和建议可供考虑:1. 商业贷款:购房者可以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二套房,对于购房者来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降低购房成本和负担,二、二套房能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购房者的第二套房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原则在了解二套房能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原则:1. 首次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面向首次购房者,即尚未拥有住房的人群,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购房者,他们已经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因此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无法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主要是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目的是鼓励首次购房,帮助购房者解决住房问题。
李楠楠律师2023.09.0194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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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103评论 -
婚内男方在情人节给第三人转账520,5.2,1314,在其他时期买女性内裤,女士化妆品。我们主张男方出轨,男方否认,法院认定男方存在婚内过错,赔偿女方2万元精神损失费。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93评论 -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王女士家属对事故责任不认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最终不仅为王女士家属争取到60%的赔偿比例,而且争取了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7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65评论 -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王女士家属对事故责任不认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最终不仅为王女士家属争取到60%的赔偿比例,而且争取了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7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92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50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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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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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