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出租年限规定是什么

2022-03-25 14: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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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8:58:25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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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产权证的农村自建房可以出租。根据规定,出租房屋必须具有合法权利,该权利最有效的证明文件就是由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利证明》。但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居民自建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权利证明》,这类房屋则是不能出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在农村一亩地能贷款多少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在农村一亩地能贷款多少

    内容:农村一亩地具体能贷多少款,主要根据土地的价值来衡量,当地土地出租的市场行情可核算出贷款的金额,因此每块地的贷款金额都不一样,每亩地的可贷款金额基本上在3000-15000元左右,具体的还需要银行的人员来实地估值。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并不是所有的农业用地都允许随意对外进行贷款的,至于说一亩地能贷款多少钱这更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因为将来银行收不回贷款额的话,国家不会为此背负偿还义务的。而且除了农用地的市场价格之外,银行对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也会进行考察。那么在农村一亩地能贷款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21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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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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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的出租年限最长就是二十年,但是,出租农村宅基地是需要经过批准的,未经批准的,任何人不能随便转让或出租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承租方和出租方签的宅基地租赁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及注意事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及注意事项

    内容:双方应了解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协商谈判:土地流转双方(出租方和承租方)首先进行协商谈判,明确土地流转的意愿、条件和约定,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法律法规遵守:土地流转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5. 合同备案: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双方应将合同备案,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应将合同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5. 履行合同:在土地流转期限内,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郭铭芝律师
    2023.09.0162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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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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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种车辆的使用年限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各种车辆的使用年限

    内容:各种车辆的使用年限根据国家经贸委经1997456号、1998407号和20001202号文件规定这种性质的车辆的使用年限、延长年限和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19座以上出租客运”使用年限8年延长年限0年强制报废年限8年。“租赁客车”使用年限10年延长年限5年强制报废年限15年。根据你原来车辆行驶证上的“车辆类型”可以对号入座。运营车辆和非运营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虽然不尽相同但是这两种车辆类型相互转换时最长的报废年限都为年。那么各种车辆的使用年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59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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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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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空闲后再建还要审批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农村宅基地空闲后再建还要审批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李孟阳律师
    2022.03.0320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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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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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的期限是20年,超过为无效。租赁合同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周春花律师
    2021.11.2939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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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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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确权登记证载定年限为准,按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于海明律师
    2022.03.2421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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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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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与入股合同模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2023年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与入股合同模板

    内容:2023年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与入股合同模板

    王学瑞律师
    2023.04.143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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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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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在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用途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农民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出租人无住房而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农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农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那么农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976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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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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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租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土地出租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内容: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注明“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那么土地出租合同协议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4.27161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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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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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内容: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那么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177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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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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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分两种:(1)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2)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多久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多久

    内容: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多久

    林艳英律师
    2021.11.29102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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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出租土地不得超过20年。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

    内容:也就是说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期限最长为20年最短为5年。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系数赔偿年限。城镇居民伤残的残疾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可按以下步骤确定()定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其立法精神以及具体内容与上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基数的确定基本致。但是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那么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54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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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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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实践中的拆迁安置房,许多都没有产权证。特别注意的是,有些拆迁方提供的安置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国家严格禁止建设、租售小产权房,此类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居住者的权利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农村房屋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农村房屋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内容:根据《担保法》关于住房抵押的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占用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抵押。而农村房屋所占用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是《担保法》明文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之一。村民转让房屋所有权,也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同理,用农村房屋抵押,设置他项权利以及抵押权的实现,实际上也仅是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变更,并没有剥夺所有权。可见,我国今后的法律发展方向倾向于确定农村房屋抵押的合法效力。从另一方面来看,城镇房屋特别是商品房所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其性质,具有不同的使用年限。那么农村房屋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93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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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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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能要回来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能要回来吗

    内容: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由此可见,只有在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情况下,农村房屋买卖要回才是可以的。

    李孟阳律师
    2022.04.0833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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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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