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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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丈夫去世,二婚妻子有权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配偶指的是死者生前的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现任配偶。只要是登记了的合法夫妻,在配偶死亡后都有权继承其配偶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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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把钱转给妻子算不算遗产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生前把钱转给妻子算不算遗产
内容:当事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在原则上,同级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也就是说,在继承人的赡养义务与各自的经济条件和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每个继承人应当对遗产进行大致平等的分配。继承人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不能分配或者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履行扶养义务。
王学瑞律师2022.03.22103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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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议您自己查询征信信息,看看什么原因导致的。1、网上查询:查询者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搜索“征信中心”进入官网,按照提示步骤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再提交之后等待24小时方可查询。查询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征信中心)2、APP查询: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相关的征信查询APP也应运而生。查询者可以在软件商店里下载相关的APP,同样按照提示步骤填写资料,在提交之后24小时即可查询。3、实地申请:如果查询者想要去银行查询自己的征信记录,也可以直接去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支行和征信分中心查询。在前往办理业务之前,切记要带好个人有效证件,向查询机构预约好时间,之后就可以查询了。如果是需要他人代替查询,那么不仅需要查询人和代查询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还需要公证证明授权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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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继承的遗产可以赠与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继承的遗产可以赠与吗
内容:因此前述案例中,在对周某国的遗产进行分割时,作为妻子的樊某以及肚子里的胎儿,都有权参与周某国的遗产继承,可以分得相应遗产份额,2.除了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实践中还有其他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因此法律条文用了一个&ldquo,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rdquo,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邹大妈认为,肚子里的胎儿还未出生,没有权利继承遗产。
刘晓红律师2023.01.134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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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妻子去世遗产分配办法是应该首先分割出一半的财产作为丈夫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财产作为遗产由丈夫,父母,孩子共同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由该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而言他们的继承份额应该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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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未生效丈夫遗产妻子能否继承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判决未生效丈夫遗产妻子能否继承
内容:案例日前山东省宁津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遗产继承案宋某与丈夫王某被法院判决离婚后仅四天王某就遭遇车祸身亡因为判决还未生效宋某依法继承了王某价值43万元的遗产。丧事办完后王某的弟弟王亮(化名)要求继承其兄离婚诉讼中分得的财产而宋某认为离婚判决书还未生效她与王某还是夫妻关系所以王某的遗产应由她继承。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与王某的离婚诉讼虽经法院判决但在判决生效前他们之间还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和夫妻身份。期间王某因车祸死亡导致离婚起诉终止二人的夫妻关系一直存续到王某死亡之时因此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那么离婚判决未生效丈夫遗产妻子能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3179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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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丈夫死后妻子能否继承公婆遗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丈夫死后妻子能否继承公婆遗产
内容: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民法典丈夫死后妻子能否继承公婆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146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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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妻子死亡,丈夫可以分配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前财产妻子死亡,丈夫可以分配吗
内容:婚前财产妻子死亡,丈夫可以分配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配偶死亡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个人遗产,应该由继承人共同分割,不能由一方个人处理。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那么婚前财产妻子死亡,丈夫可以分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1116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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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期间共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分割遗产的,夫妻共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割为配偶的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的财产。已故配偶遗产的分配。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占的份额应该相等。夫妻登记结婚后,所购买的商品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是平等分配,即夫妻双方各占上述财产的一半。妻子死亡,没有遗嘱或者赠与的,属于妻子的上述财产的一半,依法继承为妻子的遗产。妻子的第一个继承人是配偶和父母。因为没有孩子,只有这三个人继承了妻子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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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继承手续办理的办法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产遗产继承手续办理的办法是什么
内容:房产遗产继承手续办理的办法是什么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继承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那么房产遗产继承手续办理的办法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3111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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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范围是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产的范围是哪些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张芸律师2022.03.2217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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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的婚前财产继承妻子与子女如何分配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二婚的婚前财产继承妻子与子女如何分配
内容: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二婚的婚前财产继承妻子与子女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190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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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妻子能继承丈夫的婚前房产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二婚妻子能继承丈夫的婚前房产吗
内容:依照相关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属于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再婚妻子可以按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顺序与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该财产,丈夫的婚前财产属于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再婚妻子可以按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顺序与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该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二婚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丈夫的婚前财产的,再婚夫妻对婚前财产一般依法具有继承权,因为就算是被继承人的婚前财产,也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其再婚夫妻作为配偶就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陈明月律师2023.08.1165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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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丈夫死亡,妻子享有丈夫遗产的继承权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丈夫死亡,妻子享有丈夫遗产的继承权
内容:配偶之间基于婚姻关系而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配偶还互为对方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判决书在此期间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在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丈夫死亡,虽然配偶双方此时处于离婚诉讼之中,但第一审判决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仍然合法有效存在,妻子依法享有对丈夫遗产的继承权。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财产统统按新规处置。那么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丈夫死亡,妻子享有丈夫遗产的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078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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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丈夫的欠债还要妻子还吗_丈夫欠债妻子是否可以离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丈夫的欠债还要妻子还吗_丈夫欠债妻子是否可以离婚
内容:但如果丈夫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丈夫生前欠债该妻子承担吗丈夫生前欠债,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其中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该承担还债责任,涉及到个人债务的,如果妻子不继承丈夫的遗产,那么妻子对丈夫生前个人债务没有承担义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孔孟廷律师2022.05.11882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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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买卖纠纷(遗产房产纠纷解决的最佳方法)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继承房屋买卖纠纷(遗产房产纠纷解决的最佳方法)
内容:三、房产买卖看到把房子卖给子女这个办法,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ldquo,房屋买卖赠与继承哪个费用更低法律主观:当父母想把自己的房屋让儿女继承时,有房屋买卖,继承,赠与这三种方法来进行,然而关于继承房产,这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理财问题,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2、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
崔玉君律师2024.01.3118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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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方去世后,先分出一半财产,是配偶的,另一半才是遗产。生者继续继承一部分,就会超过一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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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先父母过世怎样继承遗产
许瑞林律师
子女先父母过世怎样继承遗产
内容:在本案中,该笔100万元存款属于老杨和老李的夫妻共同财产,老李和老杨各享有50%的份额,老杨去世后,老杨名下的50%份额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dquo,但由于小强先于父亲老杨去世,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ldquo,案 例老杨于2021年2月2日因病去世,与妻子老李共育有四个子女:小柳、小秀、小玉、小强,对于老杨名下的50%属于遗产的份额应由哪些人来继承的问题,老杨生前未立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本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分析解答本案中,老李与老杨是夫妻关系,该笔100万存款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ldquo。
许瑞林律师2023.06.0641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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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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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财产再婚妻子能否继承权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婚前财产再婚妻子能否继承权
内容: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男女再婚后,成立合法夫妻关系的,对婚前财产就享有继承权。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财产再婚妻子能否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135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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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可以请律师代理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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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可以请律师代理吗
内容: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法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张旭律师2022.06.15323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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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54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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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北京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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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的3个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对于房产购买出资、遗嘱真实性等问题,三人各执一词。元甲律师梳理案件关键点,寻求有力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北京朝阳区的房产,获得当事人的赞誉与口碑!黄东洁 77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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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
林艳英 387评论 -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99评论 -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北京法律咨询 4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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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欠钱不还的情况,很多人不愿意走到起诉这一步。 因为一说到起诉,就觉得费时费力。 今天就给大家说2个办法,能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一、支付令 如果事实清楚,直接携带着您的身份证和欠条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 法院受理申请后,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提供的证据、事实清晰的,会在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如果债务人收到法院支付令,十五日内拒绝偿还债务,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种方式不久流程简单,费用也比起诉低。 申请支付令的费用只需起诉需缴纳费用的三分之一。 二、律师函 其实很多人拖着,是认定了你不会拿他怎么样。 出具律师函,更能引起对方的重视,让对方知道你要钱的决心。 不仅如此,律师函可以直接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 律师函可以成为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证明,它比聊天记录更加具备法律效力 很多时候,对方拿到律师函,因为不想惹上官司,就会把钱还给你。 对于一般的欠钱不还的,可以试试这2个办法。 当然,对于无动于衷的老赖,直接走起诉流程。 法律程序虽然漫长,但法院一定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法律面前无小事,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1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