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上的农民代表农业户口吗?

2021-11-30 18: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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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 一般城镇户口都属于非农业户口. 补充:户口性质查询方式如果要查户口的性质,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如果不想麻烦,可以在户口簿的第一页上查看,有一个红色的条形章,上面盖的就是户口的性质,如果盖的是农业户,户口就是农村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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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2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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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通常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民工指拥有农村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

    内容: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家庭实行的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谈不上继承。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那么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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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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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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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官司一般属于民事诉讼,法院并没有规定具体需要开庭几次。但是一般情况下,开庭一两次法院便可对案件进行判决。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农民工也应享有住房公积金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农民工也应享有住房公积金

    内容:张某来自农村,高中毕业后随父亲到市里一工程建筑公司打工。和父亲在公司工作了近一年时间,张某却发现公司一直没有给他们办住房公积金。张某多次要求用人单位给他们补办住房公积金手续,都被单位以他们没有本地城市户口予以拒绝。那么,户籍应否作为享有住房公积金的依据呢?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职工身份应以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为判断标准,而不能以职工户籍性质作为认定依据。那么农民工也应享有住房公积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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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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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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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这只是一种户口性质,与职业无关。我国户口性质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本》的第一页,即户主页中,“户别”那一栏注明“农业家庭户口”即是农业户口;注明“非农业家庭户口”即是非农业户口。其他地方没有区别。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儿子的户口农转非了将来农村的房子他还能继承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儿子的户口农转非了将来农村的房子他还能继承吗

    内容:儿子的户口农转非了将来农村的房子他还能继承吗只要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管理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那么儿子的户口农转非了将来农村的房子他还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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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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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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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户口也是可以买社保的,因为办理社保并没有户口上的限制的。如果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的话,那么企业一般都会办理社保的。如果没有工作的话,也可以自行去办理社保,也就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社保机构办理。或者也可以直接办理农村社保。只要是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不需要全部由个人缴费,它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而且也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所以无论是什么户口,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继承土地居民转农民现在可以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继承土地居民转农民现在可以吗

    内容:继承土地居民转农民现在可以吗土地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土地是不能被继承的,如果土地由被继承人承包的,继承人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承包权都是可以继承的。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那么继承土地居民转农民现在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16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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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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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也称为非农村户口。农业户口,就是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口的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子女是非农户口,能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子女是非农户口,能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

    内容:据了解到,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携带本人户口本。那么子女是非农户口,能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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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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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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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放在农村,但在事业单位上班,属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主要看其是否拥有事业单位编制。如果拥有事业编制,吃国家的财政饭,肯定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了。但是只在事业单位上班,没有事业编制,比如派遣工或者临时工等,这部分人还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交通事故后迁移户口事故赔偿金应如何计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交通事故后迁移户口事故赔偿金应如何计算

    内容:交通事故后迁移户口事故赔偿金应如何计算案情原告刘某原系农民1950年出生。2014年2月被告赵某驾驶小车因不按规定行使与驾驶电动车的刘某相撞致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被告赵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刘某无责任。事后原告刘某经伤残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后原告又诉至法院并坚持要求被告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等损失。分歧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事故致残后改变户口性质伤残赔偿金标准如何确定?第二种意见原告致残后起诉前已变更户口其今后的收入来源将发生变化故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因此受害人改变户籍性质从而规避法律欲达到有利于已的行为无效。那么交通事故后迁移户口事故赔偿金应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2727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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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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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期内村上能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承包期内村上能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吗

    内容:当村委会需要用到农民的承包地时,村委会(发包方)无权因此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十四条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那么承包期内村上能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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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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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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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户口是否继承老家的房产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城市户口是否继承老家的房产

    内容:但是有一个区别,就是,城市户口的人,无权再重新翻盖老房子,可以做必要的维修和保护。这是因为,宅基地是国家专门给农民的福利,所有权属农村集体,只有农民有权利永久使用。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继承法不与土地法发生冲突,宅基地就是县政府批准,想属得到房子先被政府批准宅基地,房子再按照房子的合法取得方式方法得到,房子同样是属于家庭的,与继承没有关系。那么城市户口是否继承老家的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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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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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户籍上不同:1)农民是本地农村户口,本地土生土长的人。2)农民工是外地农村户口,离开家乡在别的城镇工作。3)工人是本地城市户口,是本地人或已经落户的外地人。2、工作性质不同:1)农民在农村从事农业种植、牲畜养殖等属于第一产业的劳动。2)农民工在工厂或企业里工作,通常没有正式编制,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等属于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3)工人在工厂或企业里工作,通常有正式编制,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等属于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户口迁出去还能继承宅基地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户口迁出去还能继承宅基地吗

    内容:户口迁出去还能继承宅基地吗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且不是个人所有的,所以户籍迁出后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那么户口迁出去还能继承宅基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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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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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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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农业户口职业不可以写农民户口。非农业人口是指城市常住人口中除直接参加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以外的非农业劳动者及其赡养的人口。包括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和服务性工作人员,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等。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在全部经济活动人口中,农业人口的比重会越来越低,而非农业人口的比重则逐渐上升。《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农民工讨薪的渠道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农民工讨薪的渠道有哪些

    内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陈宗琼律师
    2022.03.2935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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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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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交的保险和城市交的保险本质是一样的,统称社会保险,但是不同的类别。这主要是根据人群来划分的:城镇职工上的五险,全名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农村地区上的保险一般有两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另外还有一类是城镇居民的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不同地区对社保的具体政策要求不一样。建议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截取部分相关规定以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离婚需要先分户口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需要先分户口吗

    内容:离婚需要先分户口吗夫妻离婚的时候并不是先要分户口而是要离婚之后才能分户口当事人持离婚证明到户籍登记部门办理户口变更手续。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那么离婚需要先分户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123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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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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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通常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民工指拥有农村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危房改造不是农村户口可继承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危房改造不是农村户口可继承吗

    内容:危房改造不是农村户口可继承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那么危房改造不是农村户口可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128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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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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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户籍和农民工是两个概念,所指内容、范围不一样。农村户籍不一定都是农民工,但农村户籍包括农民工。1、农村户籍流动人口是指户口在农村到城市或者其他地方短时间工作、学习、经商的人,所指范围要大些。2、农民工是指户口在农村到城市或者其他地方(包括工厂、建筑工地、经营场所)临时打工的人,所指范围要小些。3、农村户籍的人和农民工到城市或者其他地方工作、学习、经商、临时打工者必须遵守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好流动人口有关证件,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不是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不是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那么不是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3121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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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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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孩子在邯郸入学则属于片区,由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在片区内的小学就读。2、如果孩子在定州入学则属于外来务工,由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孩子在居住地就近入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 农民的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应按城镇标准赔偿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农民的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应按城镇标准赔偿

    内容:农民的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应按城镇标准赔偿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主要体现在伤残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上。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的司法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不过赔偿权利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经常居住地标准计算。那么农民的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应按城镇标准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325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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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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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处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处罚

    内容:拖欠农民工工资罪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的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那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896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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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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