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需要股东签字吗?

2021-12-03 1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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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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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不需要。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只需要指定一个人拿上带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去工商局即可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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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刘晓红
2024-07-26 22:22:21
刘晓红律师,硕士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8310026816;执业证号:11101201511566017;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律师擅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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