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1-12-05 1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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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有:

    1、公司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

    4、对上述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提出回购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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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0: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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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有:1、公司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4、对上述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提出回购请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被告无异议。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被告无异议。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

    内容: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法院另查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第条第()项约定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条第()项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那么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被告无异议。但原告诉请的74,000元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失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第条第项约定被告不同意承担74,000元的发动机损失费用。另原告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因此在有救济的情况下原告不购买相应保险相应损失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19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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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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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公司股份离婚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婚后公司股份离婚如何处理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如果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夫妻双方在公司中持股比例是对夫妻财产的份额约定,夫妻双方持有的不同比例股份都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共同分割,离婚时,夫妻两人不能对公司股份协商一致解决,则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如果婚后由家庭一方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时股权的分割处理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法律分析: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持有股份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

    于海明律师
    2024.01.1563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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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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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公司已注销的情况之还能追讨债务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在公司已注销的情况之还能追讨债务吗?

    内容: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那么在公司已注销的情况之还能追讨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77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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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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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一般由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赔偿员工的工资。
  •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内容:股份质押合同的权利主体是主债权人。股份质押合同以主合同的合法存在为前提,以担保主合同的履行为目的,随主债权因清偿、抵销、免除而消灭。订立股份质押合同必须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花名册,自记载之日起生效。这是股份质押合同区别于其他权利质押合同的最明显的法律特征。无效股份质押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因无效股份质押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则应根据过错原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91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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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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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不能进行股份转让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什么情况下不能进行股份转让

    内容:什么情况下不能进行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那么什么情况下不能进行股份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64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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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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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22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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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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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内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份有取公司的股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是不能继承的。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1105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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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

    内容:对于公司来说,是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的公司性质经营范围有所,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的,公司是需要以全部资产进行清偿的。有多个债务的,涉及到清偿顺序的问题了。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追回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清偿。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债务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那么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8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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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纠纷是否会影响公司的股份呢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个人债务纠纷是否会影响公司的股份呢

    内容:有些人本身欠有一些债务,由于没有及时解决到这些债务,而恰好债务人又有在经营公司,这时债权人就会要求债务人以公司的股份、股权等来进行抵债等等。个人债务纠纷不会影响到公司,但是如果债权人知道的话,可以要求执行她在公司的股份,所以还是会有麻烦。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不会牵涉和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安全。但是法院有权查封股东在公司的股权,并且可以在胜诉后以该股权获得赔偿。个人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能扣押财产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那么个人债务纠纷是否会影响公司的股份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49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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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离婚时公司股份怎么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离婚时公司股份怎么分

    内容:离婚时有公司要分的,实际上分的是夫妻任何一方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并不是公司帐面上的钱或者公司名下的资产,如果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里并不持有股份,那也不存在分割公司利益的问题。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离婚时公司股份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1568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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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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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处理

    内容:夫妻离婚公司股权怎么分夫妻离婚时,对于公司股权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离婚协议书中公司股权怎样处理1、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夫妻离婚后公司股份怎么分割夫妻离婚股票分割方式如下:直接转让,3、拍卖分割: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且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再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将其拍卖再对其进行分割,如果婚后由家庭一方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黄东洁律师
    2023.11.0253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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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在下列情况的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1、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减少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等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什么内容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什么内容

    内容: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什么内容1.投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当公民,正当共同持有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投资人持有股份。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一)债权,债务范围20年月日20年月日之未结清之债权,债务。(二)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2551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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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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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情况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情况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那么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656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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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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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欠下的债务需要股东偿还吗以及股东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公司欠下的债务需要股东偿还吗以及股东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

    内容:在如今社会上,很多公司都采用了股份制的方式,所以股东就是公司的重要成员,公司盈利,股东有分红,但是公司也有亏损的时候,那么公司欠下的债务需要股东偿还吗以及股东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在特定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公司法人以特殊的方式偿还债务,这就是破产还债。那么公司欠下的债务需要股东偿还吗以及股东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44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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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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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公司没清算债务谁承担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股份公司没清算债务谁承担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招股说明书是向非特定的社会公众发出的认购股份的书面说明该说明书在发出以前应当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创立大会的工作主要是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审议发起人的募股情况并作出设立公司与否的决定。那么股份公司没清算债务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042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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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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