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司股份怎么分
导读:
离婚时有公司要分的,实际上分的是夫妻任何一方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并不是公司帐面上的钱或者公司名下的资产,如果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里并不持有股份,那也不存在分割公司利益的问题。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离婚时公司股份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时有公司要分的,实际上分的是夫妻任何一方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并不是公司帐面上的钱或者公司名下的资产,如果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里并不持有股份,那也不存在分割公司利益的问题。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离婚时公司股份怎么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时有公司要分的,实际上分的是夫妻任何一方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并不是公司帐面上的钱或者公司名下的资产,如果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里并不持有股份,那也不存在分割公司利益的问题。对最多见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出资的分割,婚姻法解释二作了具体的规定,首先是双方协商,由一方取得全部股权,给对方一半的折价款,这种方式最简单,不惊动其他股东;
第二,直接分股份,如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也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那配偶一方成为股东即可;
第三,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股份的,对转让款进行分割。最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并购。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婚姻法》被《民法典》所替代。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