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股东个人债务转让给公司是虚假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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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公司追讨债务无果的,可以选择公司诉讼进行追讨。前面小编介绍过公司破产怎样追讨债务,下面小编介绍一下公司追讨债务的诉讼程序。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那么公司怎样追讨债务,公司追讨债务的诉讼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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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追讨债务,有的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是自己依法进行。有的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认为,由于追债公司的不懂或者不慎,导致其将债权人或者其他权益人的债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维护拖延超过诉讼时效,以致不受法律保护的后果产生,讨债公司对于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的损失具有法律上的过错,讨债公司当然有依法赔偿的义务。那么债务追讨导致债权人的诉讼时效超过讨债公司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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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具体有哪些一、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那么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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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此,有的公司通过诉讼方式要追讨欠债,此时起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为大家介绍。前面介绍过债务纠纷起诉书范本,大家参考。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的介绍,生活中,在遇到公司欠钱不还时,也可以采取非诉方式追讨货款,催天下平台为债权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催收的服务,平台有催欠律师和催收公司入驻,省去债权企业寻找催欠律师和催收公司的烦恼,在线查看债权催收进度,尽早实现债权。那么公司起诉追讨债务需要哪些材料?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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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个人债务名下公司可以执行吗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那么个人债务名下公司可以执行吗?欠款诉讼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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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有什么风险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有以下风险:一、时间长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另外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还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规则的支配下,如果证据意识不强,存在上述疏漏或问题,更会导致举证难度的增加、败诉风险的提高。那么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有什么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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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债务诉讼状怎么写公司经济案件起诉状,主要有六项内容组成:1、案由。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__元;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__元;责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包括署名、盖章、起诉日期和附件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那么公司债务诉讼状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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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诉讼公司无力偿还债务会强制执行吗不一定会强制执行,一般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一)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二)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那么民事诉讼公司无力偿还债务会强制执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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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诉讼手段追讨公司债务有风险吗是有一定风险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另外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还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两相综合,在债权利益久久不能得到实现时,无异火上浇油、雪上加霜。那么通过诉讼手段追讨公司债务有风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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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另外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还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就执行而言,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最后给付期限到来后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两年。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两相综合,在债权利益久久不能得到实现时,无异火上浇油、雪上加霜。那么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有哪些不稳定因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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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是什么一、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那么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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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有哪些缺点一、时间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那么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有哪些缺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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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生活中债权人在数次催要而对方仍不还款时,只能考虑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诉讼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有什么缺点呢?通过诉讼手段追讨公司债务的缺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阻力大对管辖地不在本地而在异地诉讼的时候,由于对方当事人具有主场优势,特别是来自各种有形无形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使得本来一些普通的民事争议,被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诉讼过程的异常艰难,诉讼结果的难以执行,都会使债权人劳神费力,成本陡增。那么通过诉讼手段追讨公司债务有哪些缺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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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诉讼该注意哪些事项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那么公司债务被起诉后果是怎样的以及债权人诉讼该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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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有什么风险一、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另外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还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那么用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有什么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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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的合同纠纷,现在被对方以债务纠纷进行起诉,我方作为被告应诉,结果很圆满。论诉讼策略的重要性😇
供暖费迟迟收不上来,物业公司头疼不已......元甲律所物业专业团队以和解与诉讼多种解决策略相结合,成功帮助物业公司收回供暖费,获得物业公司的好评与口碑!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保证诉讼文书能够得以落实的一种制度。债权人提出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可以限制债务人以转移、隐匿等方式缩减财产,导致危及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方还需要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申请会被法院驳回。当事人没有提出的,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直接裁定进行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做好以下手续: 1.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需要保全的财产线索; 3.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或者找保险公司出具保函。 开保函是目前使用最多的财产保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