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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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四)增强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合理性企业在清理其债权债务时,需要按照激活僵化财源的处理原则,增加债权债务管理的全面性。由于单位的债权债务都有明确的收付款期限,企业应该在既不影响单位债权收取的情况下,用单位的合法债权来偿付其相应的债务,以保持企业的信誉。(五)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的内部控制企业还需要加强其债权债务的内部控制。那么企业债权债务清理的注意内容包括哪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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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多少才有控制权1、实际操作上,只有持有公司股权667%即三分之二以上才能绝对控制公司,持有公司股权51%以上只能相对控制公司,也就是说,只有持股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完全按照大股东意愿进行公司管理,3、公司企业的控股权一般是有50%以上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拥有超过一半比例的情况下,可以对公司企业达到控股的目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定来进行确定,公司企业的控股权一般是有50%以上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拥有超过一半比例的情况下,可以对公司企业达到控股的目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定来进行确定。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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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企业担保贷款遵循信用规律,与其他贷款一样,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风险。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单笔额度低,笔数多,贷款用途的合适与监控是一个难题。那么小企业担保贷款风险控制中的几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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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与客户的信用交易产生了应收账款,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归还账款。在赊销合同到期后,客户仍然没有还款,则应收账款变为逾期应收账款。对待逾期应收账款,企业应该时刻保持警惕,控制和处理逾期应收账款的越早,企业面临的损失可能就越少。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那么企业破产后的账款该如何催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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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EPC项目的风险控制,传统建筑施工企业在承揽EPC总承包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大致分为自身能力风险、合同签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工程交验风险及合同外风险等几个方面: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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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欠款纠纷,日积月累便形成了三角债或债务链,有相当一部分不能如期收回,成为企业的一个沉重负担,其负面影响不仅仅涉及企业本身,而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企业时刻关注赊销出去的产品,对逾期帐款的天数进行有效的控制,因为,在企业商账追收中时间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因素。因此,企业要严把产品质量关,交货时要与对方签订验货单据。那么商帐追收企业有哪些问题是需要注意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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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向社会发行债券,募集社会闲散资金,在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后,由企业自己发行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发行。其投资项目必须是为固定资产投资,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纳入国家控制的固定资产投资规划。③、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指单位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时,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是现行的一种商业票据。那么企业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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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然会缺失民心,造成严重后果,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企业拖欠货款对企业的影响:负债对一定的条件下给企业带来优势,在其他条件下也可以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过度负债还会给企业带来危机。在改革改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方针、财务政策等都会发生变化,改革改组的其他企业有前车之鉴的作用,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负债比率的控制要合理。负债规模过大,拖欠债务等,都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对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那么企业拖欠货款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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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债务是需要及时偿还的,这样才能避免债务纠纷。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怎么偿还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该如何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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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关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禁止性规定一、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1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可见,我国严格实行信贷规模控制,除了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借贷之外,法人之间的金钱借贷为法律所禁止。那么关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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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施工企业控制垫资风险的关键在于垫资款回收的安全性,防止垫资款变成拖欠款,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要加强合同控制和签证管理工作。施工企业应仔细核算垫资额,量力而行。如有合同没有约定垫资额度,而约定为垫资至第几层或者约定垫资标段的百分比等等,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更应仔细核算垫资额,充分预测市场风险,预防材料涨价带来垫资额的大幅增加。施工企业要及时报送施工结算资料,做好签收,证据收集,并在法定期限内主张优先受偿权。因此,施工企业虽然是带资或垫资施工,但月进度工程量及付款应按正常施工量申报。那么施工企业如何控制垫资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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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有效控制和管理企业采购成本(一)建立完善的采购制度采购活动是企业采购部门和外部供应商联系的纽带,而且采购工作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因此企业需要制定严格完备的采购制度和采购体系,以规范企业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的效率,为采购部门的采购行为提供指导和规则。作为对采购成本影响最大的因素,采购价格的评价是实现采购成本有效控制和管理的前提,企业内部采购部门需要将所有采购信息进行整理并予以记录,形成专门针对采购物资的价格档案,为以后的采购活动提供价格对比依据,为未来的采购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那么如何有效控制和管理企业采购成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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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然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着非均衡性,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非完全一致。当借款合同一旦成为事实,资金进入公司,债权人就失去了对资金的直接控制,因为债权人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这种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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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企业债务能冻结法人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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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该阶段成本控制工作是编制竞争力强的投标报价,通过对工程项目事前的目标成本预测控制,确定工程项目的成本期望值,然后考虑适当的利润确定投标报价。根据施工图纸分解工程项目,一直分解到工序,结合施工现场的踏勘情况,按照工序标准成本确定方法预测投标成本,该成本是施工企业的成本期望值,然后根据竞争对手的技术、管理水平及其投标技巧等情况考虑适当的利润,确定投标报价,这样的报价反映了施工企业的先进水平,预测事前的目标成本期望值尽可能底,利润就有较大的弹性空间,竞争力优势明显,而且如果中标,利润非常客观,极大的提高经济效益。那么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探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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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很多建工企业老板问我们:对方是政府的案件你们处理过吗?对方有关系你怎么办?从诉讼费承担的金额回答大家的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就对了!几乎全部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大获全胜,很开心又帮助一家企业解决工程欠款问题🎉
深耕建设工程领域,具有40年法院审判经验的专家顾问老师亲临《如何快速主张工程款》讲座现场,为大家讲解主张工程款的实战经验,并一对一进行案件把脉,出具专业解决方案,助力每一位企业家快速要回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