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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宅基地房屋动拆迁安置纠纷拆迁利益分配法律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上海农村宅基地房屋动拆迁安置纠纷拆迁利益分配法律处理
内容: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那么上海农村宅基地房屋动拆迁安置纠纷拆迁利益分配法律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0246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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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对以后拆迁有什么影响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确权对以后拆迁有什么影响
内容:农村地区如因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对于农民来讲合法认定的宅基地在获得拆迁补偿的过程中不会存在异议,从这一点来讲,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农民获得合理拆迁补偿的&ldquo,农村地区的宅基地自建房情况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又有长期存在的土地纠纷、界限不清、私占多占等问题,在农村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农民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依法对个人占有的土地面积、使用情况、土地位置等提供保障,如此,可避免拆迁纠纷。
林艳英律师2023.07.1794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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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并无宅基地所有权,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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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征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0362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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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具体的需要问拆迁办的负责人或村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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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只有女儿嫁人后宅基地能继承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村只有女儿嫁人后宅基地能继承吗
内容:农村只有女儿嫁人后宅基地能继承吗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女儿已经出嫁的,并且户口从本村迁出的,就不能继承宅基地所有权,村集体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那么农村只有女儿嫁人后宅基地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3133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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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宅基地拆迁腾退的两种路径尝试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宅基地拆迁腾退的两种路径尝试
内容:北京宅基地拆迁腾退的两种路径尝试 在现有制度如规划制度、土地制度、财税制度等多重约束下,加之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存在,政府主导城市建设的手段和结果,最终反而往往与人的需求背道而驰。按照现行法律,这些集体土地自主建设行为是违法的,国土部近年来一再重申不支持这种违法建设行为,理论上北京市政府随时可以按违建拆除。为解决回迁房产权问题,北京市政府为北坞回迁房用地开辟“绿色通道”,绕开“招拍挂”,免去土地出让金,直接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两个模式的比较:北坞和大望京两个试点村的共性,是当地村民的长远利益被空前关注。那么北京宅基地拆迁腾退的两种路径尝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0258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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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宅基地侵权属于侵犯物权的行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宅基地动迁的,土地征收价值补偿子女是有份的,而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户主所有,子女是没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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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那么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0373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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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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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并无宅基地所有权。拆迁补偿可能只是土地上面附作物补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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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动拆迁安置纠纷拆迁利益分配法律处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房屋动拆迁安置纠纷拆迁利益分配法律处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那么,判令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后如何继续履行?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动拆迁安置纠纷拆迁利益分配法律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房屋买卖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0263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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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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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翻建后拆迁办说是违章建筑,该怎么办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翻建后拆迁办说是违章建筑,该怎么办呢?
内容: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翻建后拆迁办说是违章建筑,该怎么办呢?
孔孟廷律师2021.11.1012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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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
内容:同样的,农村的宅基地确权工作也是如此,这一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和拆迁并没有关系,拆迁与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关系拆迁是改变土地用途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实施城乡规划、推进城市化的必要措施,所以,是否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以及确权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意义首先,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可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违规建房,或者是滥用其他土地面积当做宅基地的行为,国家也会采取罚款或者是其他方法,及时的进行制止,确保当地居民享受到同等的待遇,公平合理得保护了农村农民们的合法权益。
崔玉君律师2023.06.2587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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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遗产继承,对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拆迁房遗产继承,对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
内容:农村宅基地房产拆迁子女继承权是怎样的 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遗产之一,按民法典规定,继承规定如下: 法定继承顺序: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拆迁遗产继承拆迁房屋如何确定遗产继承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设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杨一凡律师2023.12.07101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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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可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儿可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内容:在当前社会中,我们都知道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是会拥有属于自家的宅基地的,并且在宅基地上修建属于自己的房屋用来居住。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女儿可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张旭律师2021.11.0466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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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且不超控制标准。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原则宅基地补偿过程中,对农村村民的住宅,我国实行单独补偿机制,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应当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那么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0360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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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宅基地拆迁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不是村民个人所有财产,因为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无论女儿还是儿子都是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居民只享受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要是想要继承房屋的,可以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但是宅基地还是归原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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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宅基地造成“一户多宅”,遇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继承的宅基地造成“一户多宅”,遇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内容: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那么继承的宅基地造成“一户多宅”,遇拆迁能得到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3175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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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儿媳妇能分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拆迁儿媳妇能分吗
内容:农村宅基地拆迁儿媳妇能分吗
冯清琴律师2023.04.232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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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儿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外嫁女儿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
内容: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于海明律师2023.08.1645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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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110评论 -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999年购买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迁分配2套房,卖方自2014年反悔持续起诉,持续了十年的战争终于画上了句号👏👏👏客户说:我们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781评论 -
兄弟姐妹多人因北京地区拆迁房和补偿款产生分家析产纠纷,经过在庭审中全力争取,我方胜诉,获得房产和补偿款合计价值上百万!只有委托专业的律师,结果才会更有保障!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86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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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6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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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胜诉判决不断,坐等对方上诉。此案件是处于信任自己的同胞兄弟,在拆迁时根据拆迁办的要求签署了放弃拆迁利益,没想到有一方想独吞,经过我们努力,最终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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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对于没有房本的房产以及区位补偿款如何分割?不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同时也不是宅基地登记时的在册人口,拆迁的利益就完全没有吗,最终还得参照其他的情况来定,并且不同的法院会出现不一样的判决。
姚平 13评论 -
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对于没有房本的房产以及区位补偿款如何分割?不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同时也不是宅基地登记时的在册人口,拆迁的利益就完全没有吗,最终还得参照其他的情况来定,并且不同的法院会出现不一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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