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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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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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侵权中,开的收据作什么证据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商标被侵权中,开的收据作什么证据
内容:商标被侵权中,开的收据作什么证据在商标侵权的行为中,侵权人开的收据可以作为侵权行为的物证,在案件审理的时候,权利人可以用收据进行质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商标侵权的行为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那么商标被侵权中,开的收据作什么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739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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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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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标权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
内容:商标权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根据2001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据此规定,个人可以成为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这是《商标法》重大修改中的一项。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那么商标权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3161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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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查封扣押条款: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并引起争议,则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失败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报告。法院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诉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立即下令停止侵权,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伪造注册商标,以及非法交易量超过五万违法经营数额不超过五倍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有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其他严重情况的,从重处罚。出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可以证明该产品是依法获得的,并可以说明提供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2、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4、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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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罪立案标准 侵犯注册商标罪量刑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犯商标罪立案标准 侵犯注册商标罪量刑
内容:关于侵犯商标罪立案标准 侵犯注册商标罪量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1.11.2233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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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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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标转让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还应订明授权使用的范围,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和时间等以及商标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履行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已转让的商标,否则就是侵犯了受让人的商标权。如果被许可人违反了法定的或约定的保证质量义务,则许可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那么商标转让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939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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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的,我这边已经记录下了,近期会有专人给您回电,请注意接听哦,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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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犯罪怎么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认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商业秘密侵犯罪怎么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认定
内容: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侵犯商业秘密应该如何赔偿侵犯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先不申请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冯清琴律师2024.03.0577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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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法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可以凭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到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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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商标权侵权的情况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不构成商标权侵权的情况
内容:但是有哪些情况是在不经商标注册人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注册商标权利人又无权禁止的呢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超出这个概念的使用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都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王熙律师2022.03.0362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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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当依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积极应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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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新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内容:二、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黄东洁律师2022.04.0219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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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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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案件赔偿损失标准(侵权案件赔偿损失是否有利息)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权案件赔偿损失标准(侵权案件赔偿损失是否有利息)
内容: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第一,按&ldquo,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盈利都无法估算时,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具体的情形,最后根据实际的情形来确定赔偿的多少。
孔孟廷律师2024.01.0538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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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商标专用权,在商标法律制度中、商标管理的加强、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信誉的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以至商标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无不一一与商标专用权得到有效的保护有关,可以说,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商标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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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词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词
内容: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公诉机关提交的材料显示注册商标是“东风”,而“东风小康”这个商标并未注册,根据《商标法》等法律规定,被告使用“东风小康”商标,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因此认定被告人假冒“东风小康”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不清。该商标注册前,被告人使用该商标制作润滑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告人张**从轻处罚。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从主观上说是为了生活。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1919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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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该商标已经注册,则已经侵犯商标法;如果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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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合同无效情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商标许可合同无效情形
内容:在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双方明确约定许可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这也符合商标法从维护交易便捷、安全、公平的商标法原则出发,确认未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法有效也是必需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还应订明授权使用的范围,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和时间等以及商标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那么商标许可合同无效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1.12.2821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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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侵犯商标权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标权侵权主要是假冒伪劣、傍名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一系列侵犯权利人商标权的行为。而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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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许瑞林律师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内容: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1.11.2337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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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具体赔偿多少由法院来决定。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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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
内容: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亦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取得他人商标。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在先申请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那么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667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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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侵犯商标权的判刑规则如下:对于侵犯商标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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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能继承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标权能继承吗
内容:指商标注册人在指定商标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那么商标权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3151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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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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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723评论 -
借款不还又无借据,偷偷录音是否有效?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评判事实的依据。但若录音仅针对借款一事,并未涉及对方其他隐私,未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即是合法的,不应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姚平 410评论 -
借款不还又无借据,偷偷录音是否有效?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评判事实的依据。但若录音仅针对借款一事,并未涉及对方其他隐私,未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即是合法的,不应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郭铭芝 400评论 -
借款不还又无借据,偷偷录音是否有效?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评判事实的依据。但若录音仅针对借款一事,并未涉及对方其他隐私,未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即是合法的,不应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郭铭芝 822评论 -
借款不还又无借据,偷偷录音是否有效?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评判事实的依据。但若录音仅针对借款一事,并未涉及对方其他隐私,未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即是合法的,不应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郭铭芝 852评论 -
🚩妻子在车上安装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还是个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审主张其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审法院认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妻子上诉对此予以否认。本院认为: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权利。而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因个人信息之“信息”范围涵盖的多样性,其不可避免的与隐私权中的私密信息发生交叉重合。但尽管如此,也不可将隐私权中私密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同等看待。 🍀个人信息侧重保护自然人的信息决定自由,只有经过自然人同意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而隐私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内容,即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摄、窥探、公开等方法获取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或干扰他人的私生活安宁。 🌷可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在具体案件中,应该结合加害人的主观目的、手段方法等综合判定。 本案中,依据现有的证据显示,妻子主张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兰牌轿车(车牌号:京xx)排气管后面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随时知晓车辆位置。妻子与丈夫属于夫妻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安装定位器用于车辆安全保护,大可不必向相对方予以隐瞒。 由于妻子对其行为无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释,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踪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收集他人的行踪信息不在于获取相关数据,而是为了窥探该行踪信息背后所隐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进入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从庭审中可以得知,妻子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已出现裂痕,亦进行了婚姻诉讼。联系到本案,在无其他合理解释时,认定妻子通过安装定位器获取他人隐私的主观目的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体是丈夫的隐私,而非个人信息,即以“跟踪”的方法对丈夫私生活安宁和私密活动进行“窥探”,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准确。张芸 10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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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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