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留给女儿的安置房办房产证怎么要交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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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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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8岁的山东女子韩女士诉称,2008年11月,李先生与她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后在一起同居。2010年3月,韩女士怀孕,同年6月,李先生因家人强烈反对二人的婚事,毫无血性地抛弃了已经怀孕的韩女士。2010年12月20日,韩女士生下一女。现韩女士因没有能力抚养女儿,故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独立抚养。被告李先生辩称,他认可女孩系李先生与韩女士的亲生子。原告怀孕期间,双方只是恋爱关系,当时李先生不同意将孩子生下来。双方租房期间的共同财物均留给韩女士。因此不同意韩女士诉求。那么女儿出生无力抚养状告负心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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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否则父母无权拿;2、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结婚三年以上一般是不返还的;5、彩礼名义上是给女方父母的聘礼,但是一般父母都不收,都给女儿自由支配,也都会当做两人的家用。但是彩礼的支付有前提条件的,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是存在结婚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已经支付了彩礼,但是没有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具体的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不能够随意返还。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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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并且可以协议将房子分给孩子具体过户要符合房产局的要求一般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在房产证上。但是一般情况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带有道德义务性质带有双方对自己的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补偿性质。那么夫妻离婚留给孩子的房产怎样有保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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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访法官指出,夫妻协议离婚时达成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合同法》关于任意撤销赠与的规定。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以房屋产权未转移登记为由请求撤销离婚协议的赠与条款,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约定将房产赠与女儿张某与林某登记结婚,不久后生下了女儿童童。后悔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不料,张某将林某还有女儿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条款。张某、林某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那么房产赠女儿后悔起诉可以到法院要求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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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儿子和女儿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女性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法定继承中女性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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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儿还未满十四周岁,不懂得保护自己,其母亲因多种原因不愿提出撤销孙某监护权的诉讼。鉴于此,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社会发展局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撤销孙某监护权的申请。2022年10月14日,该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申请人孙某作为女儿生父,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孙某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被害人的监护人,其监护资格应予撤销。胡某走后的一年期间,监护人杨某利用监护关系,对年仅13岁的阳阳(化名)多次实施性侵害。如果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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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是税费少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别的考虑,可以等到父母过世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这一过程只需要缴纳极少的登记费和印花税,此外,如果女儿房产证超过5年,应该先卖掉这一套房再买大房,可以节省不少税费,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是税费少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别的考虑,可以等到父母过世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如果考虑到将来女儿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ldquo,二、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要交哪些费用1、房产&ldquo,一、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1、父母还在世,&ldquo,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交哪些费用。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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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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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记者昨天获悉,谢老先生的亲生儿子发现后调查得知滕某竟是一名在逃犯,因此将其告到了西城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遗嘱无效,并改由其继承,谢先生认为,他父亲所立遗嘱和收养公证严重违法,而且其父亲本身有精神病史,被滕某哄骗,在这种情况下所立遗嘱属于无效,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滕某就哄着他父亲收养她为养女,甚至哄得父亲立遗嘱将其两处房产等全部财产留给了她,2005年,谢老先生去世后,滕某就拿着公证遗嘱将谢老先生的两处房产改到了自己名下,年近90岁的谢老先生生前收养了一个31岁的女儿滕某,并在临去世前将自己全部财产留给滕某,谢先生称其在调查时中发现,滕某竟然是一名网上在逃犯。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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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娘家的债务人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独立偿还其欠债。女儿只有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情况下,才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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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官说法李侠离异单身,她的法定继承人为父亲和儿子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今年10月,贾汪法院经审理认为,配偶、子女、父母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这起案件中的原告、被告作为父亲、子女,均有权继承李侠的遗产份额,吴建说,虽然父母离婚对他伤害很大,可是母亲李侠一直都很疼爱他,李侠的儿子吴建说,妈妈给他买的婚房理应归他所有,李侠的父亲也就是吴建的外公李文军认为,女儿李侠的房子他也有份。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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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财产全部给儿子却要女儿赡养:子女的赡养义务不以父母赠与财产为前提,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对子女财产赠与的多少并不影响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承担。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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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李侠的儿子吴建说,妈妈给他买的婚房理应归他所有,吴建说,虽然父母离婚对他伤害很大,可是母亲李侠一直都很疼爱他,李侠的父亲也就是吴建的外公李文军认为,女儿李侠的房子他也有份,外公告外孙要求分割房产法庭上,李文军的儿媳妇转达了老人的意愿:外孙吴建由于父母离婚,跟李文军之间的祖孙情谊并不浓厚,在李侠离婚后极少来看望李文军,女儿李侠是个苦命人,离婚后独自外出打工,那套房子是女儿挣钱买的,他曾听妈妈李侠说买了一套房子,李侠还特意打电话给他说给他当婚房。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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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房屋,在父亲去世后,母亲自行处理,通过赠与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女儿,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虽然只登记在母亲一人名下,但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房屋属于母亲与所有子女共有,母亲无权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赠与其中一个女儿,最终法院认定母亲与女儿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 如果想过户房屋,最好提前咨询律师,避免出现此类情况,不仅过户行为被认定无效,最终还要浪费高额的过户税费。
🍀超级实用的婚姻小知识(记得码住收藏) 1、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3、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自个的一份。
亲生父亲病故后才发现继母名下的房产早在父亲在世时,就被继母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了继母的女儿,这样的情况真是欲哭无泪,房产到底是否跟自己父亲有关,自己是否有继承权,都成了未知。我们经过努力帮委托人撤销了继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判决限期恢复登记至继母名下。但是,自己能继承多少份额,期待下一场官司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