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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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设立几个债权主席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会议设立几个债权主席
内容:债权人会议设立几个债权主席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那么债权人会议设立几个债权主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790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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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会议的职能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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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人会议不能与破产程序之外的主体发生法律关系。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为维护企业职工的权益,立法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债权人会议的列席人员是指不属于会议正式成员,无表决权,为协助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因履行法定义务或职务义务而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那么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729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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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会议是什么
内容: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那么债权人会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755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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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究竟有哪些内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会议究竟有哪些内容
内容:债权人会议仅为决议机关,虽享有法定职权,但本身无执行功能,其所作出的相关决议一般由管理人负责执行。债权被否认而又未提起债权确认诉讼者,不得再参加债权人会议。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为维护企业职工的权益,立法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在债权人会议上除有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之外,还有其他列席人员。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那么债权人会议究竟有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711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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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会议的内容有核查债权,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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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
内容: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后,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再出席债权人会议:①已经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并获得足额清偿的;②已经由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获得足额清偿的。这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权人会议决议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那么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20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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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法院如何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会议法院如何做
内容: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那么债权人会议法院如何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718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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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一般开几次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会议一般开几次
内容: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那么债权人会议一般开几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737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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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
内容:但其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受到限制或者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可能对其利益产生消极影响的应当除外。债权人出席会议与否,法律不应加以限制。代理人代为出席的,其权利的行使应与债权人的地位相同,享有债权人应有的发言、表决等权利。债权人会议的列席人员系指不属会议正式成员并且不享有表决权的会议参加人员。依照中国《》第196条规定,清算中的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申请破产的,其清算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应当列席会议。其他有必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可由法院依法确定并通知。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781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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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破产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需要行使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等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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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有哪些相关知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会议有哪些相关知识
内容: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如果属国有企业的,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派员列席债权人会议。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那么债权人会议有哪些相关知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767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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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人会议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
内容: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协调各债权人之间利益,维护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机构,同时,又是全体债权人对有关破产事项行使决议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形式。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可以授权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授权委托书。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派员列席债权人会议。那么什么是债权人会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798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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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委托他人讨债是合法的,只要债权人委托的程序是合法的,受委托人有授权委托书就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要追讨债务即使是委托他人也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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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人会议?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
内容: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协调各债权人之间利益,维护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机构,同时,又是全体债权人对有关破产事项行使决议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形式。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可以授权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授权委托书。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派员列席债权人会议。那么什么是债权人会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015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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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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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包括哪些环节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包括哪些环节
内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包括哪些环节一、会前准备1.债权人签到、与会其他人员签到;2.人民法院核对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身份及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3.人民法院宣布参加会议的人员:债权人、管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财务人员、工会代表;4.人民法院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问题的说明;5.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那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包括哪些环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39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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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吗
内容: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由债权人确定是否参加的,但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可能会对自己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那么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714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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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有什么影响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有什么影响
内容: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可能会对自己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那么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有什么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787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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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会议的职能有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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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和组成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和组成
内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时,只能就未受清偿的数额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负责主持债权人会议,行使破产法赋予和债权人会议委托的职权。那么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和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758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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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女士,不够成伤残等级,难道只有那几个赔偿项目吗?能争取的,不论多少,咱们尽力争取,精损争取2000,不放弃委托人的一丝一毫利益👍
元甲交通律师 120评论 -
【专业团队的力量】个人、支付能力弱、执行遥遥无期,面对这样的被执行人,大多数执行律师的选择是执行立案,然后被动等待执行法官出终本裁定,并在最后告诉委托人说自己尽力了。而真正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的律师们,是会尽全力去争取,先是了解一切可能的执行线索,然后是多次和执行法官沟通调查取证事宜,最后赶赴现场持令调取相关证据,这样客户拿到的胜诉判决才有可能真正变现🌸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67评论 -
孙女士,最开始出事故的时候是3根肋骨骨折,后来过了一个月复查变成5根肋骨骨折。但是也没有达到评残的标准,然后在上次和解大讲堂的时候找到我们。现场成功委托给元甲团队,在我们的努力争取下评上了十级伤残,短时间内和解成功拿到了最高的赔偿,今天拿到了213656.1元高额赔偿款,客户很满意
元甲交通律师 816评论 -
被委托人惦记了十年之久,缘分就是这么奇妙,你转身我还在,你需要,我整好专业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54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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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410评论 -
我们把每一次委托,都当成生命的修行,用心、专注的去做好,务必做到问心无愧、事后无悔!每次收到客户认可的锦旗,心里都特别激动,维护当事人利益是我们最大的使命!
北京法律咨询 477评论 -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3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