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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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损害了配偶的权利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老公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损害了配偶的权利
内容:原来,其与丈夫李某于2006年结婚,2010年5月丈夫李某的父亲病逝,留下一套房产。李某前些日子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将父亲留下的房产留给其弟弟继承。妻子杨某想知道,丈夫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侵害了配偶的权利。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本案中丈夫李某放弃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权利,无须征得他人许可。对遗产的接受与放弃是继承人独享的处分权,他人不得越权,更无权主张其放弃不合法。那么老公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损害了配偶的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3122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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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黑名单对另一方有影响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配偶黑名单对另一方有影响吗
内容:配偶被列入银行黑名单,另一方买房申请贷款会受影响的。购买住房和办理按揭贷款,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如果夫妻任何一方的信用记录有问题,银行是不会受理整个家庭购房按揭贷款的申请的。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银行黑户根据人行规定,连续三次或者累计90天欠银行的贷款不能归还,则会被征信系统纳入黑名单管理,如果归还完银行贷款,十年之后可以正常办理贷款等相关业务。
王熙律师2022.03.2290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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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_居住权转让法律是否允许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_居住权转让法律是否允许
内容: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随意转让出租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张旭律师2022.05.06528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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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的配偶有权利要求离婚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服刑人员的配偶有权利要求离婚吗
内容:服刑人员的配偶有权利要求离婚吗1服刑期间服刑人员的妻子可以与他离婚但需要起诉离婚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只要其未经法院判决剥夺服刑人员依然享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服刑人员的配偶有权利要求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297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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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遗产配偶有份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的遗产配偶有份吗?
内容:但是在我国的继承法当中有条规定,这条规定分别就是遗产是需要按照顺序来继承的:1:配偶和子女以及父母,这是属于一个顺序。那么从这个顺序当中来看的话,父母的遗产配偶是没有份儿的,也就是说你自己父母的遗产,自己的配偶无法继承,但是如果留有遗嘱的话,这个情况就除外了。也就是说夫妻任何的一方,只要在婚姻关系当中,某一个人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那么自己的配偶是有权利支配,并且分得这一部分的财产,但是并没有继承的权利。
翁玉素律师2022.03.3072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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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居住权的约定有效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居住权的约定有效吗?
内容:像案件中王先生和李女士,为了保障刚满一岁的女儿居有定所,两人协议离婚时为女儿约定了居住权,且设定了期限,这项权利自登记便生效,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登记了的居住权人对其权利范围内的房屋,有占有、使用,不受所有权人干涉的权利,虽然设定的居住权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可以享有居住的权利,该项权利不可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后,房屋可以正常出售、转让、抵押、继承,其它权利人如买房人、继承人等后权利人必须尊重在先居住权的事实,无权要求居住权人搬离,部分夫妻离婚后为保障孩子居有定所,通常会在离婚协议中为未成年子女约定居住权。
孔孟廷律师2023.07.1930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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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有哪些
内容: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有哪些精神病人作为弱势群体缺乏相应的劳动及生活自理能力其在离婚之后自身的生活保障等问题需认真考虑那么精神病人在离婚时都享有哪些权利呢?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上述种行为之那么精神病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离婚时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那么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77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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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配偶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配偶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民法典配偶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3181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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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金配偶分多少?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祸死亡赔偿金配偶分多少?
内容:现实中,法院在处理赔偿问题时,通常是不会就死亡赔偿金等赔偿在亲属间进行分配的,如果亲属要求法院分配的,那么法院通常会参照继承法律对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由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共同享有,故,原则上,死亡赔偿金应当由配偶、父母和子女共有,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近亲属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规定,可以主张侵权赔偿权利,要求肇事司机以及其他法定的赔偿义务人包括保险公司承担死亡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张芸律师2023.06.0847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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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股东配偶按照股东的权利,享受应该享有的待遇,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如果公司注册时,注册资金用的是夫妻共同的财产,那两人要对公司的盈亏负全部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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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有权利继承父亲的房产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叔叔有权利继承父亲的房产吗
内容: 叔叔有权利继承父亲的房产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冯清琴律师2023.05.055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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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可以就房款优先受偿的,但不能主张房屋直接归您所有,也可以凭借借条保障您的权利。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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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
内容: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扶养纠纷所做出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要量扶养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则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时亦不免除其应当继续承担的扶养义务。那么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949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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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同住人死亡后,其配偶没有居住权,但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完成设立登记的享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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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配偶和子女有居住权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个人财产,配偶和子女有居住权吗
内容:夫妻个人财产配偶和子女有居住权吗有的。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夫妻个人财产,配偶和子女有居住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153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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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房子配偶是有居住权的,但是居住权的使用期限等需要合同约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居住权是消灭的,婚前房屋作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式没有所有权的,所以,居住权也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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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就个人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可否就个人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内容:如何认定夫妻共同或个人债务处理离婚案件在界定和确认债务性质时,应首先考虑 债权人的债权不致受损和遵从债权人出借时的出借意愿。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姚某借款人民币27万元,拒不归还并躲而不见。姚某无奈,诉之法院请求归还借款。姚某经多方打听,获悉徐某在该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期间与其夫协议离婚,并将一套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全部归其丈夫刘某所有,并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徐某一人承担。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那么可否就个人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1739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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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的孩子有权利继承房产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抱养的孩子有权利继承房产吗
内容: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那么抱养的孩子有权利继承房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4.29563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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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否就一方婚后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可否就一方婚后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
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的除外。那么债权人可否就一方婚后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716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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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元甲婚姻家事 910评论 -
侄子对叔叔进行了赡养义务,叔叔过世,侄子有财产继承权吗?继承纠纷错综复杂,专业律师介入理清权利与义务,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圆满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87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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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护每个追求幸福的人的权利,帮助70岁的阿姨起诉成功离婚,获得房屋折价款54万元,要回婚前借款25万元,银行存款以及家具家电等其他财产两方平分。愿我们都能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变迁,用智慧与爱,书写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场。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61评论 -
离婚后才知道对方婚内出轨还可以要赔偿吗 一般来说,离婚损害赔偿都是在离婚时才提出来的,但若当时发生了由于被隐瞒没有发现自己配偶有婚内出轨,直至离婚后才知道的,作为婚后还有权提离婚损害赔偿的被告或者协议离婚的无过错者,应该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该请求才具有法律效力。 1、依据规定,被告在离婚诉讼时,没有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2、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应当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
刘晓红 248评论 -
离婚意味着把财产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权,房产等。可是遇到农村宅基地怎么分,这么一份调解书,将地上的房屋都赠与给孩子,同时保留居住权,对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权利,可谓是保住了房子给孩子,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大律云律师团 326评论 -
离婚意味着把财产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权,房产等。可是遇到农村宅基地怎么分,这么一份调解书,将地上的房屋都赠与给孩子,同时保留居住权,对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权利,可谓是保住了房子给孩子,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姚平 341评论 -
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