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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是: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或者是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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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借款利息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借款利息
内容: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借款利息1、借款合同解除后如果是方违约而解除的出借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主张利息。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那么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借款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048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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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并且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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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拖欠利息能否解除借款合同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拖欠利息能否解除借款合同
内容: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而逾期利息则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本息时支付给贷款人的超期使用资金的利息。逾期利息与罚息的关系是:逾期利息既包括罚息,又包括法定利息,确定逾期利息的标准本身就含有惩罚性,计算标准一般要高于一般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人在法院判决所确定的宽限期内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只能行使违约金请求权。那么民法典拖欠利息能否解除借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749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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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赔偿利息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赔偿利息
内容:民法典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赔偿利息买卖合同解除后如果因方违约而解除的合同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赔偿利息但赔偿利息不能超过合同订立时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民法典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赔偿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68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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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分别有: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自动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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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什么条件下施工方有权解除合同
陈宗琼律师
民法典什么条件下施工方有权解除合同
内容:民法典什么条件下施工方有权解除合同施工单位要双方协商致、约定解除条件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出现时有权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致可以解除合同。第百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那么民法典什么条件下施工方有权解除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09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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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除网签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解除网签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民法典解除网签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要撤销网签的需要的条件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致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申请变更、注销网签备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在变更、注销网签备案前不得重复办理同套房屋的交易合同网签备案。那么民法典解除网签合同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07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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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工程量如何确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工程量如何确定
内容: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工程量如何确定1、工程建设合同解除后可以依据实际施工确定工程量承包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百条规定处理。那么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工程量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084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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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几种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几种
内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纠纷法律法规>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李孟阳律师2021.11.2433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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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除房屋中介合同要什么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解除房屋中介合同要什么条件
内容:进行房屋买卖或者租赁时,可以委托房屋中介提供签订合同的机会,委托房屋中介要签订中介合同的,中介合同签订后,中介要履行如实报告的义务,那么民法典解除房屋中介合同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1.0349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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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不支付货款能否解除买卖合同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不支付货款能否解除买卖合同
内容: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民法典中不支付货款能否解除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622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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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解除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解除
内容: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若订立了借款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723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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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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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未按期还息可否解除借款合同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未按期还息可否解除借款合同
内容: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借款合同到期后已超过三年,借款合同还有效,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有关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那么民法典未按期还息可否解除借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744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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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解除保证合同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解除保证合同
内容: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其立法目的在于,保证合同为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保证人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该保证责任承担后,其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往往不可能实现或者不可能完全实现,因此,应让保证人充分认识保证责任的意义,使其慎重考虑是否签订保证合同。那么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解除保证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784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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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借款合同中可否约定解除条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借款合同中可否约定解除条款
内容: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五种情况就是借款合同中的债权人自己免除了债务人所应当承担的债务。那么民法典借款合同中可否约定解除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717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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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解除权,民法典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的法条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合同解除权,民法典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的法条
内容: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当事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明确行使条件、程序和相应处理措施,合理维护自身权益,3. 法律保障: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依据民法典规定,参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民法典合同解除权,民法典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的法条《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有以下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于海明律师2023.12.0846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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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典合同解除条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民法典合同解除条件
内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履行期限一般是合同中必备的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
李维律师2021.11.2496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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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423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2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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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86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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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15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637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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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 350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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