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不能撤销夫妻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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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原告认为被告将本属于其所有的财产全部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并将导致其债权的不能实现,故请求法院撤销翟某对该夫妻共同财产的转让行为。2005年12月26日,被告翟某与第三人登记结婚,2006年4月11日,因办理房产证的需要,被告与第三人签订上述无偿转让财产的协议,房产证注明房屋产权人为李某。故法院认为,该案所涉及到的房产为第三人李某婚前个人所购买,应属李某个人财产。那么从一起案例看婚姻关系中债权人的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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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因此,撤销权实际上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2、法律分析:债权人的撤销权不属于形成权,而是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综合性的权利,3、债权人的撤销权不属于形成权,属于综合性权利的理由:债权人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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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条款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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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恶意“逃废债”等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在亲属间、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隐形的、虚假的、不合理的交易转让财产行为。《民法典》确立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是打击恶意“逃废债”的有力武器之一。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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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告认为被告将本属于其所有的财产全部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并将导致其债权的不能实现,故请求法院撤销翟某对该夫妻共同财产的转让行为。2005年12月26日,被告翟某与第三人登记结婚,2006年4月11日,因办理房产证的需要,被告与第三人签订上述无偿转让财产的协议,房产证注明房屋产权人为李某。故法院认为,该案所涉及到的房产为第三人李某婚前个人所购买,应属李某个人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婚姻关系中债权人的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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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最长是五年,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撤销权,如果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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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对于婚姻关系协议解除的确认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约定仍然属于平等主体意思自治的范畴是普通的民事协议。行政登记机关在离婚登记时对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协议是否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未进行实质性审查。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施行不仅简化了离婚登记手续且赋予了当事人广泛的自治权。为防止债务人通过协议离婚逃避债务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提起的诉讼法院应当增强对离婚协议有关财产分割内容的审查力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债权人对债务人协议离婚时放弃分割共有财产的行为享有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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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案是一起因协议离婚时一方放弃分割共有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诉讼。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并以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作抵押,债务人因离婚协议放弃分割除日常生活用品外的其他共有财产,致其到期债务无法履行的,债权人享有撤销权。董红伟不服判决,以郭长德对外借款系个人债务为由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王建平的诉讼请求。二审审理后认为,董红伟、郭长德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债权人得行使撤销权的对象,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那么债权人对债务人合同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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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主张撤销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主观:债权人可以 撤销离婚协议 ,但是行使撤销权的只能是对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对夫妻婚姻关系的部分在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之后,无权干预,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债权人撤销权的适用:如果夫妻双方是为了逃避共同债务而解除婚姻关系,并签订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依法行使撤销权,要求夫妻二人用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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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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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案是一起因协议离婚时一方放弃分割共有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诉讼。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并以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作抵押,债务人因离婚协议放弃分割除日常生活用品外的其他共有财产,致其到期债务无法履行的,债权人享有撤销权。本案判决对于保障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制止债务人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董红伟不服判决,以郭长德对外借款系个人债务为由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王建平的诉讼请求。二审审理后认为,董红伟、郭长德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债权人得行使撤销权的对象,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那么债权人对债务人协议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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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为无偿的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的,在债务人实施上述行为时,可能发生债权人债权不能实现的现实危险,故产生了债权保全的必要,此时债权人可能对债务人的上述行为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法律分析:(1)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条件有什么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条件:1、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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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离婚将房产赠与儿子未清偿债务赠与行为被撤销 案情回放 原告吴先生在被告和先生和刘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诺借款给和先生30万元,并于2005年3月25日,在农业银行河南漯河支行以异地存款的方式,向刘女士的账户上存入30万元。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和先生、刘女士将位于漯河市某小区的房屋及屋内电器和设施赠给儿子小和所有的赠与行为。本案中,和先生与刘女士在其夫妻共同债务未清偿前,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无偿赠与其子,致使其偿付能力降低,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那么夫妻离婚将房产赠与儿子未清偿债务赠与行为被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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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那么民法典中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夫妻财产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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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13日作出判决,认为该借款属于何先生与刘女士的夫妻共同债务,二人互负连带偿还责任。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因此,原告作为债权人在其债权受到侵害时请求撤销被告和先生、刘女士无偿赠与行为的请求合法,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什么法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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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夫妻双方签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以下三点: 1. 👻签协议不要威逼胁迫:自愿,是基本原则;和平,是起码要求。如果拿跳楼威胁、拿刀子逼迫,这样从配偶那逼出来的财产是很难得到法律认可。 2. 👻不要稀里糊涂:在财产约定之前,一定要先做财产的梳理工作,以免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的不止一个案子当中就发现夫妻两人签了协议,约定车子、房子、票子都归女方,只有股权归男方,但是后来才知道那股权其实价值好几亿。 3. 👻不要留下后患:既然签了协议,相关财产就该公证公证,该过户过户,避免留下后患。有些财产约定,比如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赠与对方,如果既没有过户,也没有公证的话,是可以撤销的。所以,约好了要做,就做扎实。
债权人撤销权
🚩👍夫妻双方签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以下三点: 1. 👻签协议不要威逼胁迫:自愿,是基本原则;和平,是起码要求。如果拿跳楼威胁、拿刀子逼迫,这样从配偶那逼出来的财产是很难得到法律认可。 2. 👻不要稀里糊涂:在财产约定之前,一定要先做财产的梳理工作,以免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的不止一个案子当中就发现夫妻两人签了协议,约定车子、房子、票子都归女方,只有股权归男方,但是后来才知道那股权其实价值好几亿。 3. 👻不要留下后患:既然签了协议,相关财产就该公证公证,该过户过户,避免留下后患。有些财产约定,比如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赠与对方,如果既没有过户,也没有公证的话,是可以撤销的。所以,约好了要做,就做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