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视为缴费与实际缴费的区别

2022-01-05 21: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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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处理过去历史遗留问题的一种方式,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工龄,都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是对于个人参加工作年限作出贡献的一种认可;实际缴纳养老保险15年,则是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必要真金白银地从个人工资扣除养老保险费用,实际缴费以后才属于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在今后办理退休时,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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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23: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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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缴费人员类别共分为城镇职工、居民以及农民工三种。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作为担保人一般担保是什么意思,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有什么区别!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作为担保人一般担保是什么意思,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有什么区别!

    内容:一般担保责任指的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开始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保证最常见的分类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果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贷款放款需要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那么作为担保人一般担保是什么意思,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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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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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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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

    内容: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借款人是属于债务人,借款担保人是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人,共同借款人是直接债务人,而借款担保人是间接债务人。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那么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98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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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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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个人债务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反对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个人债务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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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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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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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内容: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遗赠无效。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公民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因为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那么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34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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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处理过去历史遗留问题的一种方式,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工龄,都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是对于个人参加工作年限作出贡献的一种认可;实际缴纳养老保险15年,则是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必要真金白银地从个人工资扣除养老保险费用,实际缴费以后才属于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在今后办理退休时,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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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内容:从本质上来说,保证期间针对的是债权人形成权的行使期限。债权人在保证期内要求保证人履行给付后,保证人不履行债务的,进入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对保证期间不加任何限制的规定使得实践中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直至债务人将主合同履行完毕时解除。对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与主债务履行期一致的,同样应视为没有约定,按照法定期间六个月来确定保证期间,以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那么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95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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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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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费多那么缴纳的基数就高,进入个人账户里的钱就多,反之缴纳的少,到退版休领取的就少, 退休金的权多少是和账户存储额、缴费年限密切相关的。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中华人名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内容: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抵押物不一样。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指在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将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那么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647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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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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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有以下区别:连续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缴费年限是指职工缴纳社保的时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有哪些区别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有哪些区别

    内容: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有哪些区别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的区别是新债务人承担责任程度不同:债务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但并不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那么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56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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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缴费档次区别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社保缴费档次区别是什么

    内容:但是只要缴纳社保将来的老年生活肯定是有保障的,而且是交的越多,缴纳档位越高将来的养老金和医疗报销就越高,我们可以从身边很多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身上可以看出来,这要比把钱存到银行里要更具优势,也更有保障,缴纳最高档位的社保,将来拿到手的养老金也就越高,医疗报销也越高,而银行存款是跑不过通货膨胀的,而每年国家调整养老金能够使养老金与物价上涨持平,从这一点就能看出缴纳社保的好处,社保分为三档是为了让收入情况不同的人群都能够进入社保体系,将来到了退休年龄都能有一个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一档,二档,三档缴费数额不同,将来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保待遇也不一样,一档是最低的,三档是最高的,所以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还是缴纳最高的三档,缴纳的时间越长养老金就越高,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就越大。

    孔孟廷律师
    2023.06.3087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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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担保,即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欠债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诺由担保人承担责任,只要欠债人不履行债务,债主就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而不管欠债人是否有能力还款。一般担保,即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诺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一般担保,前提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了,才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主得先让欠债人本人还款,欠债人本人无法还款,没有能力还款时,才能追保证人代为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 房产继承费用和房产过户费用的区别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房产继承费用和房产过户费用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在进行房产继承时,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房产继承后,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房产过户,这才算是有效的,那么房产继承费用和房产过户费用的区别有哪些呢?子女继承房屋的,免交契税,其他手续费总共不到200元。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那么房产继承费用和房产过户费用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38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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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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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与真离婚有何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假离婚与真离婚有何区别

    内容:假离婚主要有两种1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假离婚登记2在人民法院达成假离婚协议。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处理撤销了离婚登记收回离婚证后人民法院才受理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那么假离婚与真离婚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317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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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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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属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是指有确凿证据,直接表明投标人之间在串通投标。2.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是通过一些现象明显看出投标人在串通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保证期间与担保期限的区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保证期间与担保期限的区别

    内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那么保证期间与担保期限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57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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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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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有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夫妻共有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

    内容:夫妻共有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有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62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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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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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与家庭财产有什么区别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夫妻财产与家庭财产有什么区别

    内容:家庭财产的外延、范围要比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广泛,既包括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又包括夫妻之外其他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未成年人通过继承、受赠、获得奖励、因人身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金等属于其个人财产,父母作为其监护人享有管理权,但不能视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需要分割的无疑仅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确实难以查清的家庭财产问题,可以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财产案件处理后再恢复离婚诉讼。那么夫妻财产与家庭财产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11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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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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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债务关系中关于担保、抵押、质押的介绍和区别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在债务关系中关于担保、抵押、质押的介绍和区别

    内容:在发生债务关系时一般懂得维护自己权益的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抵押物、或者质押一些东西等。下面催天下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下债务关系中关于担保人、抵押、质押。否则就视为你怠于行使权利,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自动解除了。担保、抵押、质押是有区别的,担保有时效期限,抵押需提供的是类似于不动产类的资产,且需要登记。那么在债务关系中关于担保、抵押、质押的介绍和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37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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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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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按照以下方式认定:1.确认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和档案中的一致;2.审核参保人出生日期记录材料,若有涂改痕迹会存疑,需要查询当时审核存档材料;3.针对不同弄身份的人,审核认定缴费年限的重点也有所不同:职工、固定工和合同工,主要审核招工表、转正定级表等;干部审核报道证或派遣证等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材料;下乡知青,主要审核知青证、知青办审核表、花名册、回城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等;军人,主要审核入伍表及专业审批资料等。另外,对于特殊工种、因病退休、女干部转工人等特殊情况也还需要特殊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