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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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商登记的出资比例可不可以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工商登记的出资比例可不可以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
内容:后因夫妻感情性格不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原告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的财产有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公司财产、家庭使用财产等共计100余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依法调解,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原、被告在庭审过程中就子女抚育问题,除公司的财产、债务外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法院予以确认。宣判后,原、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那么公司工商登记的出资比例可不可以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53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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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在公司内部有效,且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入股时需要在工商局备案及写入公司章程,将公司的章程到公司登记注册地的工商局留存备份,公司设立、变更都会引起章程内容的变化。因此都需要向工商局重新提交一份新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章程上需有股东的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章程内容变更后,如果未办理备案,则新的章程只在公司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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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隐名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内容:隐名股东显名的诉讼解决办法可以双方协议对隐名股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可以双方协议对隐名股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1、第若你正打算成为一家公司的隐名股东,那么一定要注意一下事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隐名股东可与显名股东签订合同,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且享受投资权益,以显名股东的名义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公司章程上进行记载,可以书写起诉书到法院直接办理诉讼,隐名股东可以合法的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王熙律师2023.11.0867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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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生效吗?是否有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吗?是否有效
内容: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注:1、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那么股权质押登记生效吗?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69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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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司投资了一个企业,目前被投企业在进行IPO股东尽调,需要我司提供设立以来全套工商登记材料,请问是指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可下载的企业档案吗?包括法人等人员做认证的签名、人脸认证截图等所有在档记录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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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如何维权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未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如何维权
内容: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股权质押是指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担保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因此,质押合同并非要式合同,工商登记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商部门不需要出具生效证明文件。那么未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如何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011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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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公司工商登记无自己名字是诈骗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伙开公司工商登记无自己名字是诈骗吗
内容:合伙开公司工商登记无自己名字是诈骗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时合伙企业没有登记自己名字的一般不属于诈骗有可能是工商管理部门出错所要以向工商管理部门咨询才能确定是什么原因。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不过合伙人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后可以请求其他合伙人清偿。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翁玉素律师2022.03.0397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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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提交虚假资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能否撤销公司登记取决于公司登记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具体到本案,由于刘、余、吴三人已经书面约定成立公司,公司登记时所提交材料中刘的签名虽然不真实,但并不能因此否定公司登记乃是刘、余、吴一致且真实的意思表示,特别是公司登记后,刘既给公司汇款,又收到公司分红,亦构成对余、吴二人办理公司登记的追认。因此,刘签名的非真实性并不构成上述撤销公司登记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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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借钱撤资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借钱撤资吗
内容: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借钱撤资吗如果某公司股东参加股东会议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以股东身份在《投资协议》上签字,只是未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实缴资金还未到位,股东可以撤资吗从公司法来说是没有撤资的,在目前公司法框架下,以认缴资金就可完成注册,实缴资金是后一步的事情。那么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借钱撤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797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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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是指法院的裁判文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不包括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及政府部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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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
内容:庭审中,科技公司代理律师主张:通讯公司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侵害了科技公司的合法权益;将诉讼请求变更为撤销股权转让协议;通讯公司发起股东张某和黄某出资是虚假的。但是,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决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成立与生效与否: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经过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受让方取得股东权。发起股东出资瑕疵不影响其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出资瑕疵不构成股权转让协议欺诈。那么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3041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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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国家工商总局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内容: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那么国家工商总局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66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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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办理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内容:某某丰公司以某某公司未及时办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使其无法取得合法股东身份,侵犯其正当权益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薛某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责令被告返还股权转让费20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本案审理期间,某某丰公司变更诉讼请求,提出撤销其与薛某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那么未办理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1.12.3014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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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时通常应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律规定的股东名册是置备在公司内部的,所以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公司发现工商登记有错误的,可以及时申请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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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股权继承要提供什么材料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商局股权继承要提供什么材料
内容: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工商真成功规定,想转让的公司必须要参加并且通过工商局的年检否则不允许转让。那么工商局股权继承要提供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1112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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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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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是由发起人发起的,公司的股东认购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一定限制的,认购股份后要办理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的事项包括股东持有的股份,所以无论股东持有多少股份,都应该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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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要登记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要登记吗
内容: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那么股权质押要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034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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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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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内容:因为工商登记部门只会对股权出质进行形式审查,不涉及实质审查,即使一项股权出质经登记生效后,也可能因为质押合同被申请撤销而导致质押无效。那么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52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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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动产抵押登记担保范围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商动产抵押登记担保范围有哪些?
内容: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概况;(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那么工商动产抵押登记担保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030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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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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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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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长达三年多的诉讼,终于双方达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预约,一大早陪当事人一起来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希望未来一个月一切顺利
元甲婚姻家事 860评论 -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元甲婚姻家事 924评论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客户为希腊某律所股东,在网络上遭受了严重的网络侵权,导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户,天用律师团队帮助其维权成功,造谣者进行删帖-道歉-赔偿👏👏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05评论 -
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
林艳英 381评论 -
夫妻登记结婚前举办婚礼所负债务(婚礼筹备金),不同于家庭生活开支,除非双方有共担之合意,否则不作为共同债务处理。但购置结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元甲婚姻家事 84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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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984评论 -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8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