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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股东名册。其法定内容有:(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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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前的债务与新股东有关系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东变更前的债务与新股东有关系吗
内容: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那么股东变更前的债务与新股东有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3045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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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把股权质押后债务怎么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东把股权质押后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股东把股权质押后债务怎么处理股东出质股票的股东以其出质承担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折现偿还债务。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解除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解除股权质押就是对股权质押的解除。准备好上述手续便可前往相关部门申请解除股权质押。那么股东把股权质押后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305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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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股权后一定是股东了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继承股权后一定是股东了吗
内容:继承股权后一定是股东了吗《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由其继承人继承是天经地义,但是否接受该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不能以股东名册未记载为由而对抗真正权利人主张股东资格。从性质上看无论出资证明书还是股票仅是物权凭证,是证明股东出资或持有股份的凭证。那么继承股权后一定是股东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3160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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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3、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4、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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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
许瑞林律师
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
内容: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物权法》颁布在后,目前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那么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0104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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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会决议文件通常而言是不能代替股东名册的。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股东名册是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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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股东变更流程有哪些内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北京股东变更流程有哪些内容
内容:3、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如下: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如下: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股权变更需要以下手续:内部变更,订立书面协议、更新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手续股东股权变更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申请公司的变更登记,发放新的出资证明书给新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杨一凡律师2023.11.1490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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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抵押股东的借款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是否可以抵押股东的借款
内容:股东借款能否抵押担保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股东借款时,可以以其财产提供担保,如果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可以用股权质押担保,如果公司进行担保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那么是否可以抵押股东的借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943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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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负债债权人如何强制执行股权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东负债债权人如何强制执行股权
内容:现该股东因债务纠纷被法院终审判决还款。请问如果该股东还不了,法院会不会强行以其在公司的股权抵偿债务解答:如果该股东未清偿法院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该股东的股权。对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购买股权的新股东,公司和其他股东不得否认其效力,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此项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而直接发生效力。那么股东负债债权人如何强制执行股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747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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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内容:当我们拥有比较大数额的股票,不想转让但是有需要用钱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股权质押,那么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陨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那么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040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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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时通常应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律规定的股东名册是置备在公司内部的,所以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公司发现工商登记有错误的,可以及时申请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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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借钱撤资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借钱撤资吗
内容: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借钱撤资吗如果某公司股东参加股东会议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以股东身份在《投资协议》上签字,只是未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实缴资金还未到位,股东可以撤资吗从公司法来说是没有撤资的,在目前公司法框架下,以认缴资金就可完成注册,实缴资金是后一步的事情。那么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借钱撤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797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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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011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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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去世后股权能继承吗
陈宗琼律师
股东去世后股权能继承吗
内容:股东去世后股权能继承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去世后,合法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东股权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是不能继承股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那么股东去世后股权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3113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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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隐名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内容:隐名股东显名的诉讼解决办法可以双方协议对隐名股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可以双方协议对隐名股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1、第若你正打算成为一家公司的隐名股东,那么一定要注意一下事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隐名股东可与显名股东签订合同,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且享受投资权益,以显名股东的名义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公司章程上进行记载,可以书写起诉书到法院直接办理诉讼,隐名股东可以合法的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李维律师2023.11.0867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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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吗
内容:案例简介北京某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制定的公司章程载明:公司由高某等42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由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2005年1月高某因病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其子一人继承高某所持有的公司43.36%的股份。高某之子高小某遂于2006年3月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法院审判: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现行《公司法》,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的股东高某死亡后,其所享有的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那么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3121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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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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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否为投资人做担保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东可否为投资人做担保
内容: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股东对公司出资,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的名字就会被写入股东名册,也就意味着对外宣告,“某某人成为某公司的股东了”。只要拥有公司股权成为股东,都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当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或者公司打算增加注册资本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出钱购买要转让的股权或新增发的股权。除此之外,股东还有退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等权利。那么股东可否为投资人做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839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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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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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内容: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权一般只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期就丧失胜诉权。债权人最多只有利息。严格来说,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那么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7100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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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客户为希腊某律所股东,在网络上遭受了严重的网络侵权,导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户,天用律师团队帮助其维权成功,造谣者进行删帖-道歉-赔偿👏👏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83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329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12评论 -
身份证被冒用了,可以起诉公司和股东要求确认不是股东
王熙 800评论 -
🚩不要挂名对方公司的法人、高管或股东。 离婚时,对方可以把大额债务都解释成用于公司经营。这就是典型的“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取消手机指纹开机,设置锁屏密码和sim卡的PIN码。避免对方用你手机或拔出sim卡插到其它手机里使用——搞网络借贷,向债权人发出确认/追认债务的短信。这样个人债务就变成共同债务了。 🚩要掌握对方的银行账户、保险单、股票账户。 离婚时,如果没有这些财产线索,等于分割不了对方的财产。除非你能找到有资源的人,花重金查询。
姚平 494评论 -
🚩不要挂名对方公司的法人、高管或股东。 离婚时,对方可以把大额债务都解释成用于公司经营。这就是典型的“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取消手机指纹开机,设置锁屏密码和sim卡的PIN码。避免对方用你手机或拔出sim卡插到其它手机里使用——搞网络借贷,向债权人发出确认/追认债务的短信。这样个人债务就变成共同债务了。 🚩要掌握对方的银行账户、保险单、股票账户。 离婚时,如果没有这些财产线索,等于分割不了对方的财产。除非你能找到有资源的人,花重金查询。张嘉娱 51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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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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